根據當年"郭泓志條款"規定
所謂的"優秀傑出旅外球員",就只有郭泓志.王建民.陽岱鋼.陳偉殷4位,而且"下不為例"
也就是說.這4位都回台後"郭泓志條款"會自動消失,所有球員回歸正常選秀制度
這4位回來可以不須選秀,自己找球隊加盟,簽到他們的球隊必須放棄年度選秀會前三輪
所以除非規定有變,否則拿到王建民的球隊就是要讓3輪(其實應該算2輪)
除非,王建民願意放棄特案.回歸正常選秀制度,或者,當初搞出"郭泓志條款"的獅隊墊底
取得狀元籤,卻不願意再讓3輪去取得王建民.提案廢除"郭泓志條款"獲各隊同意,這個莫名
其妙量身訂做別條款才能提早走入歷史
要球員自動放棄免選秀太難,當初這條款一出.連許銘傑.林威助這種等級的都想要免選秀
你平白無故放一個大漏洞在那邊.球員當然不鑽白不鑽
所以,解鈴還須繫鈴人,這件事就靜待統一獅自己解決吧,這樣是影響最小的.反正全聯盟
也只有獅隊動用過這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