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 大聯盟的兩套標準

作者: devise (...)   2015-06-24 23:54:02
https://goo.gl/m8S5vv
大聯盟的兩套標準
小記 – 6小時前
大聯盟安打王羅斯(Pete Rose),因為涉及下注簽賭比賽,遭到永
久除名,就算留下再傲人的紀錄,也只能遙望名人堂;相較之下,曹
錦輝幸運多了,至今還能在小聯盟力爭上游。
羅斯球員生涯擊出4256支安打,在史上排名第1,就成績而言,足以
進入名人堂,但退休後轉任紅人總教練時,被爆出賭球事證,從此被
趕出球場。
羅斯承認簽賭,但不是大聯盟比賽,但根據「ESPN」最新報導,羅斯
不僅在總教練生涯期間下注比賽,早在1986年還是紅人隊球員時,已
經開始簽注各種職業運動賭盤,當然也包括紅人隊的比賽。
1989年羅斯遭大聯盟永久除名,也不得參加名人堂票選;請注意,當
時的調查結果,他只是單純的簽賭,就算有多麼了不起的成就,依然
遭到放逐命運。
羅斯沒有和組頭吃飯、喝酒、接受性招待,或是同意打放水球,但大
聯盟也有「最高道德標準」,想盡辦法封殺他,讓他遠離這個環境。
大聯盟曾說過,就算法律裁定沒有球員打假球、沒有球員試圖或承諾
放水,這些騙子不得再參與任何一場職業比賽。
所以羅斯付出極大的代價,1919年「黑襪事件」的涉案球員也是。
回過頭來,看看曹錦輝。
他沒有被起訴,但不起訴書中明確指出,曹錦輝曾經承諾打假球,只
是比賽因為颱風取消,還有因為沒辦法說服隊友合作而放棄。
依照大聯盟的高道德標準,曹錦輝當然不能重返球場,也不可能在小
聯盟3A出賽,況且他還有很大的機會回到大聯盟。
有人說,曹錦輝有勇氣,應該給他機會,況且他已經證明,自己還有
投球的霸氣和能耐,美國都願意接納他,台灣為何不行?
曹錦輝的話題,和討論廢死、反廢死差不多;深受其害的人,就會明
確、持續的堅持立場。
至今,就算曹錦輝投得再好,我依然不認為他有資格站在投手丘上。
看看最近又引起討論的羅斯,再看看曹錦輝。大聯盟,正在打臉自己

心得:看不太懂這篇在講什麼?Pete Rose因為明確的簽賭,所以不能進入名人堂
小曹查無事實(我不是替他護航,接受性招待為事實),大聯盟允許小曹當球員
沒有什麼矛盾之處呀。
作者: lo33 (lo33)   2014-06-24 23:54:00
這篇講得真好,MLB就兩套標準啊,小曹也收
作者: vvvlove5566 (3V愛56)   2015-06-24 23:56:00
很多人抓不到事情的重點..
作者: ji31g42go61 (誰是我)   2015-06-24 23:56:00
就等著看戲吧。
作者: bxxl (bool)   2015-06-24 23:59:00
兩套標準其實是個很弱的論點,哪個聯盟都可以找出不只兩套吧而且我覺得美國人滿務實的,看當時哪種有利就會用哪種,
作者: pokedigi596 (FrankTony)   2015-06-25 00:00:00
對本國人的道德要求本來就比較高啊!曹又不是美國人
作者: bxxl (bool)   2015-06-25 00:00:00
才不會為了無謂的標準而綁死自己.
作者: yushenlin (Science & Faith)   2015-06-25 00:00:00
四樓正確 標準自由主義國家
作者: hatedog5566 (黑狗)   2015-06-25 00:01:00
我比較好奇 中職 vs 台灣法院 各位信哪個?
作者: pokedigi596 (FrankTony)   2015-06-25 00:01:00
在這件事情上MLB根本沒問題
作者: bxxl (bool)   2015-06-25 00:01:00
況且從來沒有一套標準這種事,這只是一種道德幻想而已
作者: bbdirty5566 (尊爵不凡藍鳥40)   2015-06-25 00:01:00
美國雙重標題還是會護航啦 要是中職早就被酸爆了MLB高道德但禁藥還不是滿天飛 就實力決定一切而已
作者: gchee (拉著提琴的弓箭手)   2015-06-25 00:04:00
一樓這種就是邏輯不好的代表 連別人把邏輯講出來都無視
作者: unit333 (超級喜歡何守正)   2015-06-25 00:04:00
這種廢文還有人推唷 呵呵呵
作者: utley (chase)   2015-06-25 00:04:00
道德評論家崩潰
作者: waei (陸奧冬彌)   2015-06-25 00:05:00
林秉文、蔡政宜的話能信才有鬼
作者: aff0021   2015-06-25 00:05:00
組頭的話這麼相信喔XDD
作者: pokedigi596 (FrankTony)   2015-06-25 00:06:00
這件事本來就可以到此為止了,不知道為何一直拿出來講
作者: aff0021   2015-06-25 00:06:00
平常不是說跟組頭來往不好~
作者: unit333 (超級喜歡何守正)   2015-06-25 00:07:00
這種文也能開專欄唷 比祖杰還要廢
作者: laihom0808 (laihom0808)   2015-06-25 00:07:00
水槽都承認自己交友不慎了...反正MLB有兩套標準不意外
作者: goodevening (小瑋柏)   2015-06-25 00:07:00
版主要不要禁這種文每次曹的事一定都有一方不爽,這跟藍綠鬥爭一樣再怎麼講大家都是堅持己見
作者: bbdirty5566 (尊爵不凡藍鳥40)   2015-06-25 00:08:00
羅斯還不是沒有實質證據就被封殺 都一樣啦
作者: lobaseballve (嘎啦哇)   2015-06-25 00:16:00
s
作者: apenguin (追著球球跑呀跑)   2015-06-25 00:18:00
組頭說的話確實不能全信啊 但黑曹迷別講的好像性招待喝花酒都是腦補 跟曹沒關係
作者: Mooooose (養樂多'牛丼'披薩'筍乾)   2015-06-25 00:21:00
缺德迷:這個人一定是組頭迷啦,判決書都沒再看的
作者: bbdirty5566 (尊爵不凡藍鳥40)   2015-06-25 00:24:00
小曹為了脫罪 他的話比組頭不可信阿
作者: utley (chase)   2015-06-25 00:27:00
小曹又沒罪,哪會有要脫罪的想法?
作者: sikerkuaitai (K)   2015-06-25 00:27:00
專欄作家真好當 說些高射炮的道德話就行!
作者: unit333 (超級喜歡何守正)   2015-06-25 00:37:00
怎麼不質疑一下中職呢呵呵 炒地皮王當會長 顏清標開球
作者: protect6090 (山茶花)   2015-06-25 00:37:00
缺德迷:不管啦!死挺一級棒 !抓抓
作者: lesbianmac (T妹)   2015-06-25 00:41:00
一堆道德迷高潮XDDDD
作者: z1233218 (像小曹一樣回不來了)   2015-06-25 00:44:00
bb又來秀法學學問了
作者: LAKobeBryant (Forever Superstar)   2015-06-25 00:50:00
小記推
作者: robinyu85 (台灣萬歲)   2015-06-25 01:14:00
MLB收了黑曹我就知道這聯盟也不過如此而已
作者: tw88 (台灣ㄅㄨㄅㄨ)   2015-06-25 01:30:00
反反道德
作者: flyiii (海子海)   2015-06-25 02:16:00
oh
作者: oncemore (超級喜歡林瑋恩)   2015-06-25 02:39:00
這種狗屁話語講給美國人他們最好懂你在嗆啥
作者: leotompp (不哩皮)   2015-06-25 07:39:00
廢文專欄
作者: cooldidi500 (跟我ㄧ起矇馬眼)   2015-06-25 08:51:00
PTT的文上都比你專業
作者: yellowbrush (真‧黃刷哥)   2015-06-25 09:07:00
看到作者先噓
作者: s2081332 (noname)   2015-06-25 09:33:00
作者邏輯有障礙?有罪跟不起訴分不清楚欸,頗呵
作者: pase139 ( )   2015-06-25 10:46:00
收就收 管那麼多
作者: mosic (siren)   2015-06-25 11:52:00
台灣事跟美國無關,曹又不是在美國打假球
作者: deviLINside (妳那好冷的小手)   2015-06-25 12:07:00
羅素的嫌疑是經過公信調查的。而小曹的案子,來自台灣的線索證據,對美國而言,只是傳聞法則。
作者: Andrew90 (蒙那麗莎的偽笑)   2015-06-25 12:49:00
一個有罪 一個沒有。差那嚜多。廢文
作者: ghed (ghed)   2015-06-25 16:49:00
個人覺得,MLB 應該就是在 MLB 裏面就是高道德標準,其他聯盟的就無罪推定,眼高於頂的一個聯盟。如果今天曹是在當 MLB球員的時候答應打假球並接受組頭性招待,即使後來沒有放水,應該也是一樣永不錄用了!繼續支持中職封殺曹,並鄙視 MLB!
作者: yanzi5210 (Jimmy_Lee)   2015-06-26 01:30:00
這年頭專欄作家真好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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