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 2015年06月28日
fb拉票 張誌家罰50萬
投票日po文39字觸法 拒繳嗆「這什麼鳥」
曾佳俊╱新北報導】
一字值千金!職棒前球星張誌家去年底為替角逐新北市議員的恩師拉票,投票日當天透過
臉書公開發文,希望朋友「把珍貴的一票投給9號」等語,短短39字因觸犯《選罷法》挨罰
50萬元,新北市選委會遲遲未收到繳款,日前已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張誌家昨獲悉抓狂
:「這什麼鳥《選罷法》!」強調政府作法無聊且堅持拒繳立場。
律師認為,張助選事實明確難逃法律責任,也替網友們上了「寶貴」一課。
中華職棒前La New熊隊球星張誌家(35歲),因涉2009年假球案,遭判刑、罰款,還得賠
償球團違約金600萬元,離開球壇後他沉寂一陣子,2年前靠著投資台中鐵板燒生意重新站
起,不過行事相當低調,雖身材略發福,仍不放棄從事棒球運動,《蘋果》記者昨與他聯
繫上,他對於目前有無工作三緘其口,僅說近況未來會再跟大家交代。
可扣薪查封財產
張誌家於去年底九合一選舉投票日(11月29日)凌晨1時1分,在個人臉書上po文,替母校
穀保家商棒球隊恩師、新北市議員候選人蔡明堂拉票,內容指出:「有家住三重蘆洲的朋
友嗎?明天請把手中珍貴的那一票投給9號的蔡明堂,拜託拜託喔!」遭網友翻攝向中選
會檢舉。
新北市選委會說,去年12月中調查時,曾行文到張誌家高雄三民區戶籍地請他說明,但未
獲回覆,由於張行為已觸犯《選罷法》「不得於投票日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可罰50萬
到500萬元,因違法事證明確,今年3月直接開罰50萬元並寄出裁罰書,過了期限張仍未繳
罰款,本月初將該案移送法院強制執行,張恐要面臨扣薪、動產與不動產遭查封拍賣的命
運。
哭窮稱不知規定
「這什麼鳥《選罷法》!無聊!」張誌家昨說,他po文純粹是為了報恩,又不是收了幾百
萬,事後有請議員的兒子處理,以為沒有問題了,「現在都罰了還能怎麼辦?」他認為這
樣的規定一般人根本不知情,質疑罰這個到底有什麼意義,更強調他名下也沒有財產可供
執行。
蔡明堂也不滿說,張現在沒工作、經濟狀況也不佳,因為自己而被罰錢也很不捨,他會po
文是出自好意,就是因為比較出名才被檢舉,《選罷法》這樣的規定不合理,民眾根本不
知道。
成案例警惕網友
對此,律師黃志樑說,張誌家違法助選事實明確,案例也將成民眾的前車之鑑,他不繳行
政罰鍰被送法院強制執行,將面臨銀行存款與工作薪資被扣,或是動產與不動產遭到查扣
變賣抵債,欠債額度高者甚至遭到管收,提醒民眾選舉期間臉書貼文須謹慎。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628/36634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