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
2015年07月06日20:31
大聯盟自2012年7月起實施海外球員簽約總額上限,依照前1年的戰績,都會給各隊簽約年
度不同總額上限(簽約年度從每年7月2日算起),一旦超過,不論超出金額多少,球團都將
繳交超額100%罰款給大聯盟,另外並依超出金額百分比,有不同簽約限制罰則。
按規定,超出總額上限5%內球團只需繳交罰款;超過5%~10%,另外限制下個年度單筆簽約
金額不得超過50萬美元(約台幣1557萬元);超出10%~15%,將限制下個簽約年度單筆簽約
金額不得超過30萬美元;若超出15%,則限制未來2個簽約年度單筆簽約金額不得超過30萬
美元。
不過大聯盟針對海外球員定義有放寬限制,只要超過23歲,在大聯盟以外職業棒球聯盟出
賽超過5個球季以上,就不受海外簽約金限制,另外,透過入札制度赴大聯盟發展的球員
也不受此限。
古巴籍球員超過23歲,並在古巴聯賽打超過5個球季,同樣不受海外簽約金上限限制。
由於響尾蛇上個簽約年度以827萬美元(約2.57億台幣)簽下22歲古巴投手羅培茲(Yoan
Lopez),使球隊總簽約金額超過上限15%,因此今年與明年度簽下的海外球員簽約金都不
能超過30萬美元。
今年度受與響尾蛇同樣限制球隊的還包括洋基、天使、紅襪與光芒。
(記者楊逸民/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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