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從曹錦輝事件 探討法治觀念

作者: elve7878 (Rev34)   2015-07-08 21:25:41
: 當時不起訴內容說
: 檢方表示,小曹曾允諾放水 ,但兩場比賽因故取消,加上相關證人指出「小曹曾允諾配
: 合放水、但尚未實際行動」,另外查出的五場與雨刷見面後輸球 的比賽 ,也無法取得直
: 接證據證明小曹放水,因此最後以罪證不足不起訴。
: 這邊能牽涉到的法條 大概是詐欺和背信這兩條
: 而這兩條都未處罰預備犯
我想反曹迷反對TSAO回中職打球的理由
並不是他有沒有被起訴,有沒有被中華民國刑法認定有罪
而是他「已經被檢方認定有允諾放水」
(也就是人家常說的高道德標準)
中職跟反曹迷不能接受這樣有職業道德瑕疵的球員
跟法律應該沒什麼關係吧
法律只是最低的道德標準而已捏
是說曹當年其實應該可以去告中職剝奪他的工作權
可以主張「高道德標準」是對勞方的歧視,這條規定不合理之類的
只是好像沒看到曹採用這個方法救濟吼
到底是大人不計小人過還是心裡有鬼呢科科
另外我想問,當年陳峰民的審判書是怎麼寫的
有沒有提到「檢方有認定陳有允諾放水」之類的文字
如果沒有的話,在道德標準層面,被起訴的陳應該還高過沒有被起訴的曹
不過中職就是不管如何,只要有繪聲繪影,就一律封殺
這點也是應該要改啦,至少看一下起訴書/判決書怎麼寫吧
還是中職也不相信台灣的司法檢調機關呢呵呵
作者: kirimaru73 (霧丸)   2015-07-08 21:26:00
當年有個被起訴就永不錄用的恆等式卡在那邊
作者: bbdirty5566 (尊爵不凡藍鳥40)   2015-07-08 21:27:00
他接受性招待答應打假球 最後也沒打成 其實說他有罪蠻無辜的
作者: kirimaru73 (霧丸)   2015-07-08 21:27:00
可以說他超級好運 但法律上就是沒辦法 沒事
作者: z50905 (z50905)   2015-07-08 21:29:00
檢方並不代表司法結果 檢方認定內容不一定代表事實
作者: supertyphoon (交李資勝)   2015-07-08 21:30:00
鄉民認定的最接近事實惹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15-07-08 21:30:00
有沒有罪法官說了算,檢方算什麼東西?
作者: gemboy (沉默的雙子小孩)   2015-07-08 21:30:00
勞基法印象不適用棒球
作者: stonemonkey (Black Dream)   2015-07-08 21:31:00
組頭一面之詞而已,事實真相只有曹跟組頭知道
作者: kirimaru73 (霧丸)   2015-07-08 21:31:00
當年的永不錄用標準就是這麼怪啊 檢方動手就掰
作者: snowknife (For The Horde)   2015-07-08 21:32:00
我也不懂怎麼那麼多人相信台灣的檢察官台灣的檢察官據說是起訴率最多的..就是為了業績啦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15-07-08 21:34:00
日本檢方號稱起訴後定罪率超過9成,台灣檢方真的不知羞恥
作者: MindWork (.....)   2015-07-08 21:35:00
身邊的人幾乎全部都在放水 而且他也知情 不用親手做也照樣能撈到衝撞的機會
作者: ntusimmon (沒有人可以像妳)   2015-07-08 22:02:00
法官 組頭 你信誰????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15-07-08 22:11:00
你有看過檢察官為了洩憤寫張不起訴書來抹黑無辜者的嗎你知道台灣一年多少冤獄嗎
作者: IHD (終於要等到時空變異了嗎?)   2015-07-08 22:22:00
就鬼島都要別人扛責啊 希望多殺人(死刑) 殺錯(江) 要全部人賠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7-08 22:34:00
某個現任教練都有判決書提到他配合防水咧還不是繼續留在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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