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ili11111 (爵士音麥片)》之銘言:
: 其實標題是我亂打的,重點是內文
: 為什麼大聯盟會接受一個道德感備受質疑的外地球員,進入到3A甚至於MLB
: 我覺得重點在於大聯盟其實並不在意所謂我們台灣/亞洲人的道德觀念
: 而我們認知的道德問題原自於"打假球"這件事
: 在大聯盟會不會發生假球事件?也許有,但可能非常少,甚至於是極端案例
: (反而我覺得MLB的道德感建立於禁藥更甚於假球)
http://www.bizofbaseball.com/docs/MajorLeagueRules-2008.pdf
http://seanlahman.com/files/rose/rule21.html
根據MLB規則21(a)
只要承諾或同意在任何棒球比賽放水,或者試圖放水
通通都是要禁賽,而且是終生禁賽
所以從來沒有什麼美國不看重放水球這件事
一直覺得很納悶,之前也討論過一輪了
MLB甚至還派人調查過曹錦輝的事
為什麼大家不願意接受MLB就是認為曹錦輝涉及假球的證據不足?
一個五年沒打球30多歲、肩膀受過重大傷害投手絕症的人
早就不是什麼多重要的選手,說直接一點
現在的曹錦輝對MLB而言,根本什麼咖都不是好嗎
MLB根本沒必要去讓球團簽一個違反自己規定的人
也沒必要去犯險放行一個有疑慮,可能會被大家罵的人
癥結點根本不在什麼MLB道德標準比較低、不重視放水這件事
而是MLB認為有多少證據說多少話
不然為什麼還要派人調查???
以下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