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MLB狠狠打中職臉

作者: BBBBBBBB (greenmonster)   2015-07-09 18:59:40
※ 引述《lovecutes (bb)》之銘言:
: 看看MLB如何打中職的臉
: 從以前中職不知道啥時開始的最高道德標準 搞的跟白色恐怖ㄧ樣
: 曹錦輝打假球沒證據就是沒證據
: 你不能說他跟尼尼衝撞就是準備要打
: 這是無罪推定原則 美國就很落實
: 反觀台灣
: 中職ㄧ堆被冤枉的像陳峰民 何紀賢就不說了
: 還有放人ㄧ條生路的現在在當總教練
: 中職被打臉剛好而已 根本說一套做一套的最高道德標準
: 這次被MLB打臉 順便打那些道德迷的臉真是大快人心
應該說大家的方式不同吧!
美國人確實很一番兩瞪眼
法律上確實曹是無罪的
所以他們選擇放行
但萬一是一個有機會進入名人堂的球員打假球
最後他可能也因此
永遠無法被放在進入古柏鎮的名單之中
曹的案子不用說,狀況如何 你知我知天下知
他就是接受人家的好處了
有沒有打假球
說證據什麼的太客觀了,但沒浮上檯面的
他自己心裡應該比較清楚
但重點不在這邊喔 ^_^
但臺灣的職棒這邊
目前並沒有已經如美國名人堂般
已經長期存在具又說服力的永久title
又必定要給這個人做出懲罰
畢竟他還是犯錯了啊
雖然也許也可以繼續讓他上場
但臺灣的民粹如這次八仙爆炸案的家屬
政治人物炒作的能力跟智商(第二預備金?)
還有沒有YouTube就不行的新聞媒體
中職絕對是無從招架的
也許兩邊的處理方式有好有壞
像A-Rod今年回到球場
把自己的人格修正過來 就算不到受人尊敬
至少也是討喜的
也許曹也改變了許多
畢竟他還是受了他該受的罪
社會的壓力 職棒的永久禁賽
不管球有沒有得打
但他們的標籤永遠貼著
毋庸置疑
就算某年交出什麼樣神級的成績
拿了什麼年度獎項
*曹就是*曹
作者: sharkhead (犭王柏融)   2015-07-09 19:02:00
客觀甚麼? 就是判證據不夠
作者: KoreaGG (去去武器走)   2015-07-09 19:03:00
狂曹就是狂曹
作者: hk129900 (天選之人)   2015-07-09 19:11:00
黑曹那麼清白幹嘛道歉 難道吃飽了撐著嗎
作者: qwaszx1793 (月雪)   2015-07-09 19:16:00
可是他道歉了
作者: hayoyo (Liar)   2015-07-09 19:19:00
他就是有承認,到底要護航什麼
作者: sharkhead (犭王柏融)   2015-07-09 19:20:00
他承認性招待 跟假球有甚麼關係?
作者: hayoyo (Liar)   2015-07-09 19:20:00
樓上的,樓樓上意思應該是他就是不清白,才會道歉
作者: sharkhead (犭王柏融)   2015-07-09 19:21:00
那原PO扯到打假球幹嘛
作者: hayoyo (Liar)   2015-07-09 19:21:00
承認兩次答應配合就不算嗎,殺人未遂還是算犯法啊
作者: sharkhead (犭王柏融)   2015-07-09 19:22:00
殺人未遂也可以拿出來比,法律觀念有夠棒
作者: wijj (Ray)   2015-07-09 19:23:00
曹承認的一直只有與組頭接觸,說他有答應的是組頭
作者: qwaszx1793 (月雪)   2015-07-09 19:26:00
阿 我誤會語意了? 這是激問吧 那我的意思跟三樓一樣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5-07-09 19:27:00
殺人未遂是犯法 但曹沒犯法啊要拿來類比的話 曹可是連半點殺人的動作都沒有
作者: hk129900 (天選之人)   2015-07-09 19:28:00
跟組頭接觸就是錯誤 少拿交友不慎啥的藉口
作者: hayoyo (Liar)   2015-07-09 19:30:00
要不是颱風跟人員不足,假球真的打下去,還敢這樣護航?要拿來類比的話,曹就像是答應要殺人的殺手
作者: sharkhead (犭王柏融)   2015-07-09 19:32:00
哪來甚麼要不是? 有就有 沒有就沒有
作者: hayoyo (Liar)   2015-07-09 19:32:00
人都到現場了,卻因為其他因素,導致沒下手
作者: hayoyo (Liar)   2015-07-09 19:33:00
一次就算,都答應兩次,你還覺得他不想打假球嗎
作者: sharkhead (犭王柏融)   2015-07-09 19:33:00
所以有沒有打假球馬...你先回答我好不好
作者: hayoyo (Liar)   2015-07-09 19:36:00
法律上沒有啊,這答案你滿意嗎
作者: sharkhead (犭王柏融)   2015-07-09 19:36:00
還有殺人未遂是已經有執行 可是沒殺死,能拿這比也算你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5-07-09 19:37:00
打嘴砲可沒犯法
作者: sharkhead (犭王柏融)   2015-07-09 19:37:00
你厲害
作者: tn30231 (BB)   2015-07-09 19:37:00
答應要殺人的殺手沒有殺人動作一樣沒有犯罪
作者: hayoyo (Liar)   2015-07-09 19:38:00
我只是拿來舉例,舉例失當我道歉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5-07-09 19:38:00
就算喊十次要殺人 沒實際去作就只是普通的嘴砲而已
作者: tn30231 (BB)   2015-07-09 19:38:00
就算曹今天答應組頭放水,只要他沒做,他最多就是有犯意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5-07-09 19:39:00
人格不是一家之言定義的算
作者: tn30231 (BB)   2015-07-09 19:39:00
一樣沒犯法,何況他自白是沒有答應
作者: sharkhead (犭王柏融)   2015-07-09 19:39:00
人格是用甚麼斷定的?檢察官嗎?
作者: tn30231 (BB)   2015-07-09 19:40:00
科,法盲戰不過開始扯道德人格了
作者: th11yh23 (腦沙拉手術)   2015-07-09 19:49:00
有預備犯這種東西好嗎 什麼叫沒有殺人動作不犯法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5-07-09 19:57:00
那請問曹犯法了嗎
作者: sharkhead (犭王柏融)   2015-07-09 19:58:00
開大決喔,甚麼叫自己最清楚
作者: th11yh23 (腦沙拉手術)   2015-07-09 20:01:00
我只針對你說沒殺人動作不犯法 誰才法盲?
作者: sharkhead (犭王柏融)   2015-07-09 20:04:00
我哪裡說不犯法?
作者: th11yh23 (腦沙拉手術)   2015-07-09 20:05:00
不是說你…
作者: talentsu (一休)   2015-07-09 20:34:00
殺人未遂至少也已經動手但沒成功,曹連放都還沒放,法律上哪來放水之實更何況殺人和放水完全是不同層級的罪
作者: tn30231 (BB)   2015-07-09 20:39:00
喔好啊,殺人有處罰預備犯,那打假球有嗎?
作者: talentsu (一休)   2015-07-09 20:41:00
準備小抄去應試,結果考試延期,這樣算作弊嗎?然後延期考試的時候沒作弊,這樣算作弊嗎?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15-07-09 20:44:00
被洗腦不夠還上來洗別人
作者: talentsu (一休)   2015-07-09 20:51:00
曹也已經付出五年的時間,應該夠了能重新上大聯盟不簡單,祝福他!不要再迷失了
作者: IHD (終於要等到時空變異了嗎?)   2015-07-10 10:41:00
臺灣敢弄名人堂嗎? 放了幾年後 被發現100年前打假球 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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