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曹錦輝不是一個勵志故事

作者: caxz ( )   2015-07-11 04:46:48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711/645534/
作者:王雲慶(前中華職棒聯盟國際部副主任、FOX體育台球評)
曹錦輝不是一個勵志故事
曹錦輝升上大聯盟,對於一個曾經目睹他大聯盟初登板的我來說,或許該再次說聲恭喜,
但我真的說不出口,因為我還沒有辦法把它當成一個勵志故事來看。
曹錦輝重返職棒的這個問題,並不是今天他要升上大聯盟才引起大家討論的興趣;這個問
題從他跟道奇隊簽下一只小聯盟合約的那一天起,就正式成為職棒界的一個一直存在的問
題。球界的從業人員都知道,曹錦輝升上大聯盟的可能性一直存在著,而這個可能性在今
天已經成為事實。
曹錦輝在2009年一案中的作為,不需在此贅述。司法上的曹錦輝沒有被起訴,但是曹錦輝
意圖放水的種種作為,卻成為不起訴書裡最高潮迭起的篇章,足以讓後人像讀章回小說般
徜徉其中,讀得津津有味。
在曹錦輝試著加入澳洲職棒的過程中,中華職棒向澳洲職棒提出的照會得到了善意的回應
。或許是澳洲職棒希望與中華職棒保持一個良好的互動,或許是澳洲職棒得到了各方提供
的詳細資料,讓這個以澳洲棒協與美國職棒大聯盟為股東的職棒聯盟,最後婉拒了曹錦輝
的投石問路。
然而,在面對美國職棒的同時,中華職棒起初的「溫和與善意」的「提醒」卻沒有收到相
同的回應。美國職棒沒有在第一時間就接受到中華職棒強烈的反對意願,進而繼續以自己
所獲得的訊息作為判斷基礎,一方面對外宣稱美國職棒本身已經進行了「調查」,一方面
繼續忽視中華職棒遲來卻又嚴肅的「提醒」與「說明」。最後即便是洛杉磯時報與
Yahoo! Sports都對曹錦輝一案發出疑問時,道奇隊最終還是簽了曹錦輝。美國職棒或許
無視於中華職棒的溫文儒雅、大聯盟裡由聯邦調查局退役高階主管主持的安全單位或許認
為台灣的司法判決與內容不足以旁證(而自己著手調查),我認為這是中華職棒也好、台
灣棒壇也好、甚至台灣司法上一個失敗的外交案例:我們沒有被尊重。
當然,木已成舟,曹錦輝也已經報到;人家不尊重我們,但我們可以尊重對方。不過,中
華職棒吳志揚會長,請你為台灣棒壇做兩件事:
第一、當你代表中華職棒出席今年在辛辛那提的美國職棒明星賽時,請你當面告訴美國職
棒大聯盟會長曼福瑞,涉及中華職棒放水案的道奇隊選手曹錦輝雖然沒有被台灣的司法判
決有罪,但是他已經做了許許多多違反職棒選手職業道德的行為,而這就是中華職棒會對
曹錦輝永不錄用的原因。講英文的話,就是他已經違反了美國職棒大聯盟規章第21條a款
的幾乎所有內容。曼福瑞會長在大聯盟工作了28年,專門做勞資協商,他閉著眼睛也一定
知道21條的條文精神和a款的內文是什麼。
美國職棒對曹錦輝的簽約已經做了自己的判斷,我們無權置喙。但是,身為台灣職棒的會
長,請用你的高度與態度,嚴肅地告訴對方,這件事對台灣棒球發展的負面影響。
第二,請你藉著這個機會,再次開啟美國職棒與中華職棒雙方簽訂互不挖角協定的談判,
讓台美職棒間的關係正常化,球員流動的模式可以逐漸拉回正軌。台美雙方已經多年來沒
有簽訂互不挖角協定,特別是在形成兩聯盟時代之後,美國職棒認為沒有必要與中華職棒
繼續這項協定,也就片面廢止(中華職棒與日本職棒的協定當年也是因為這個原因廢止,
但是在2004年已經再度復簽;目前台韓間的協約也持續有效)。
跟隨互不挖角協定而衍生的身分照會制度,是規範兩國球員合約狀態最基本的母法。台美
雖沒有正式簽約,但近五年來在雙方友好的關係下持續照會,但是在沒有互不挖角協定作
為具有牽制力的前提下,身分照會僅是表面功夫,美方可以隨時翻臉,把身分照會當作「
參考」而已,就如同曹錦輝的例子一般。
曹錦輝案是台灣棒球史上讓人格外揪心的一段,我知道有球迷會希望看到他像勵志故事裡
的主角一樣,犯錯、贖罪、再起;也有人會堅持守護著棒球運動所代表的意義,永遠無法
原諒曹錦輝以及他曾經有過的心態與作為。至於我,只能希望以後再也不要有第二個曹錦
輝了;台灣棒球要自助,才會有人助,最後才能期待天助。台灣棒球,加油吧!
作者: aff0021   2015-07-11 04:48:00
加油囉補噓
作者: enamor753 (enamor753)   2015-07-11 04:50:00
看到大檸檬就轉彎了啦
作者: goodjeff (goodjeff)   2015-07-11 04:50:00
當然不是阿 是天才的故事 自己拼就可以上大聯盟
作者: enamor753 (enamor753)   2015-07-11 04:52:00
這些人欺負球員最會啦 遇到組頭就惦惦
作者: GHIBLI (Stairway To Heaven)   2015-07-11 04:53:00
原來還有協定的問題在
作者: handfoxx (我是說在座的各位)   2015-07-11 04:55:00
急著燒曹錦輝這隻女巫的結果就是巫太強燒不死 真丟臉沒有人在檢討聯盟反而關注曹錦輝 太可笑了
作者: ginnietulip (直覺)   2015-07-11 04:57:00
當然不要有第二個 出事就要按規定封殺 這個人也是以河蟹為基調 根本沒打算檢討中職的河蟹文化
作者: lionHO (Got it)   2015-07-11 04:59:00
這時候講就大聲 怎麼不對職棒那麼多年的狗屁倒灶表個態
作者: aff0021   2015-07-11 05:11:00
睡前再噓 因人設事
作者: Martin0414 (M)   2015-07-11 05:20:00
噁心的嘴臉
作者: woulin (woulin)   2015-07-11 05:22:00
到現在還要趕盡殺絕?
作者: enamor753 (enamor753)   2015-07-11 05:24:00
睡不著再噓
作者: HonusWagner (飛翔荷蘭人)   2015-07-11 05:28:00
這篇文崩潰
作者: Chiehx (誠)   2015-07-11 05:29:00
end
作者: lionHO (Got it)   2015-07-11 05:40:00
這樣追殺一個球員能解決問題?是太傻?還是裝死,便宜行事
作者: warren0327 (兄弟加油!!!)   2015-07-11 05:48:00
到底甘你屁事?人家追求夢想達成也不行嗎
作者: wen8499 (orange)   2015-07-11 05:52:00
先管好中職吧
作者: ualileigod (QooJuice)   2015-07-11 05:56:00
又是一篇打高空,充滿酸味的文章
作者: ACG6020 (史瑞克)   2015-07-11 06:00:00
嘛....反正中職自己先管好吧
作者: rota (賞你一記南拳讓你叫媽媽)   2015-07-11 06:05:00
先管好自己不會嗎,有夠可笑
作者: tom19860616   2015-07-11 06:15:00
你們這群道德迷還沒崩潰完?!
作者: ccmail (隨便)   2015-07-11 06:17:00
咖馬本就不是一個勵志故事,是一個拿來打種花紙蚌雙重標準
作者: tom19860616   2015-07-11 06:19:00
那這樣的話,就可以更凸顯台灣職棒的悲哀
作者: ccmail (隨便)   2015-07-11 06:19:00
的實例,要讓讓5隻洋繼續追殺只是因為種紙面子掛不住 哈哈
作者: madden (《我是一個小說家》)   2015-07-11 06:23:00
ㄏㄏㄏ
作者: hohohoha (天佑台灣)   2015-07-11 06:29:00
中職怎不抵制用洋投來懲罰大檸檬?還繼續用免洗洋將zzz.
作者: yilin64 (2ER0)   2015-07-11 06:29:00
原來受組頭招待是可以被無視的,在鄉民眼裡都算正常社交
作者: ginnietulip (直覺)   2015-07-11 06:32:00
"組頭招待"這個標準放在中職實在是個笑話
作者: yilin64 (2ER0)   2015-07-11 06:33:00
那曹以後在美國沒球打的時候,麻煩你們出來對辜仲諒喊話
作者: ginnietulip (直覺)   2015-07-11 06:33:00
其他犯罪規其他犯罪 現在只討論曹以什麼理由封殺
作者: hohohoha (天佑台灣)   2015-07-11 06:33:00
假球案的原因解決了?薪資結構解決了?還是只做好處理的
作者: iosian (監督核安支持核能)   2015-07-11 06:47:00
2011年Apple,Google,Intel,Adobe因互不挖角協議遭集體訴訟想挖洞讓MLB跳是嗎?
作者: swavi (CC)   2015-07-11 06:59:00
法院都說沒罪了,為什麼要扣一堆帽子呢~留條路給人走~再說我一直認為會發生假球案,中職是最大的禍首~先管好大環境再來說別的吧~
作者: kauw (kauw)   2015-07-11 07:02:00
真的該給他個機會 只要法官判沒罪就是沒罪所以最後如果台灣法官判魏應充沒罪 大家就要給他機會喔台灣法官幾時這麼偉大了?假球一堆人輕判不是被罵慘了?不如你就恐龍法官 如你意的就說要相信法院..
作者: chinesetaipe (晚安臺灣)   2015-07-11 07:13:00
缺德粉噓就是推的時候
作者: ginnietulip (直覺)   2015-07-11 07:13:00
除了司法,還有其他方式調查嗎?
作者: kauw (kauw)   2015-07-11 07:19:00
台灣太崇拜美國了今天他如果是打莫西哥聯盟看會有多少人叫好難怪ABC回台灣吃光美眉..魯蛇哭哭
作者: crazy9529 (Redman)   2015-07-11 07:20:00
這內容...
作者: sungastill (桑嘎斯)   2015-07-11 07:20:00
推!! 講實話但是嘈迷又要來噓惹
作者: hohohoha (天佑台灣)   2015-07-11 07:22:00
抓小放大 對內好像也沒做多大改善 假球案會絕跡?
作者: CotyHsu (范特西)   2015-07-11 07:24:00
無罪但社會觀感不佳,發生在不同人身上會有不同的風向
作者: thorn (迷幻緩飆後搖滾)   2015-07-11 07:24:00
缺德迷太沈不住氣了,聽到駡曹好像聽到駡他爸一樣
作者: sungastill (桑嘎斯)   2015-07-11 07:26:00
我想要是吳會長當面說給大聯盟主席聽,那事情真的會變到時候嘈迷一定群起攻之 哈哈哈
作者: ginnietulip (直覺)   2015-07-11 07:28:00
你要他帶什麼資料去交關呢當然他是天才MLB才會來橋 但中職根本沒資料可提供
作者: s4340392 (yo)   2015-07-11 07:32:00
...........
作者: lynndodo (dodo)   2015-07-11 07:33:00
我覺得官方立場真的要再強硬一些
作者: HonusWagner (飛翔荷蘭人)   2015-07-11 07:34:00
連陳偉殷都懶得理吳志揚了, 還會長Manfred勒
作者: sungastill (桑嘎斯)   2015-07-11 07:34:00
有沒有資料是人要不要做而已,鄉愿地不去抗議才奇怪
作者: DickMartin (迪克馬丁)   2015-07-11 07:35:00
棒球偷度什麼政治 不爽跟MLB斷交丫! 球員當自強
作者: sungastill (桑嘎斯)   2015-07-11 07:35:00
起訴書、中職內部公文都可以用,以為MLB會不鳥吳會長那就更好笑啦,這次也是MLB邀吳會長去的,呵呵嘈迷別緊張啦,會長人那麼"好" 我看八成只是冷處理
作者: Warnerting (天下一大五郎)   2015-07-11 07:43:00
中肯
作者: ginnietulip (直覺)   2015-07-11 07:47:00
中職有內部調查?
作者: vvvv0o0vvvv (捷德VEVO)   2015-07-11 07:50:00
補血
作者: philosobin (***********)   2015-07-11 07:51:00
有嘴說別人,沒嘴說自己
作者: qozxcv (捲翹睫毛)   2015-07-11 07:52:00
互不挖角? XD
作者: chioio (蘇小喵)   2015-07-11 07:52:00
認同
作者: Lions (中職毒瘤爪二聖人迷)   2015-07-11 07:52:00
癢癢der
作者: kisaragings (有魚喵)   2015-07-11 07:54:00
中肯推
作者: a49061854 (Show me the way)   2015-07-11 07:56:00
快互不挖腳 以後打過MLB的洋將都不能用
作者: yankees733   2015-07-11 08:00:00
小曹加油!
作者: hk129900 (天選之人)   2015-07-11 08:03:00
哈哈 寫過頭了 但我懂你的心情
作者: aff0021   2015-07-11 08:06:00
起床噓
作者: tsengwoody (Woody)   2015-07-11 08:07:00
看中職人士崩潰比中花球迷崩潰還爽~
作者: wacomnow (無憂)   2015-07-11 08:08:00
這撒小,快去投書LA Times,乖
作者: ramirez   2015-07-11 08:12:00
還不快一人一信寫去道奇隊抗議?
作者: corlos (ナニソレ、イミワカンナ)   2015-07-11 08:29:00
作者: madaco (忘記如何說話...)   2015-07-11 08:29:00
矯情
作者: LLN858 (我好餓~我想吃人!)   2015-07-11 08:30:00
廢文一大篇
作者: uvwater (天天運動保持好心情)   2015-07-11 08:32:00
你看看你
作者: jerrykk (路邊小人物)   2015-07-11 08:41:00
這誰阿
作者: pllaayer (我要重生)   2015-07-11 08:45:00
自以為是的道德磨人
作者: BHrabal (Es muss sein.)   2015-07-11 08:46:00
推一下
作者: supertyphoon (交李資勝)   2015-07-11 08:47:00
作者: k1222   2015-07-11 08:48:00
作者: sharkhead (犭王柏融)   2015-07-11 08:53:00
作者: heha751019 (HARELUYA)   2015-07-11 08:54:00
過得了司法門 也過不了道德門 你說是吧
作者: yayiisme (出門記得帶環保筷)   2015-07-11 09:00:00
鄉民們為什麼會認為自己比圈內人知道得還詳細啊
作者: ginnietulip (直覺)   2015-07-11 09:04:00
樓上意思不就黑箱河蟹
作者: LLN858 (我好餓~我想吃人!)   2015-07-11 09:07:00
假球聯盟一直爆假球的時候,怎麼沒看原作出來發廢文
作者: ntusimmon (沒有人可以像妳)   2015-07-11 09:08:00
還好意思說喔...
作者: brownway (seaxddea)   2015-07-11 09:11:00
為什麼有人可以那麼不知恥
作者: sadmovies (悲傷的電影)   2015-07-11 09:11:00
作者: biorgan (當賺錢已經是一種習慣時.)   2015-07-11 09:20:00
哪位啊?不然去跟美國斷交啊!咦,好像本來就沒邦交欸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5-07-11 09:28:00
溫文儒雅
作者: komexxx (空A)   2015-07-11 09:29:00
缺德迷只會說大環境差? Come on 人品自己就有問題,
作者: e5534599 (羊與牛)   2015-07-11 09:30:00
推啊
作者: komexxx (空A)   2015-07-11 09:30:00
身為運動員的自知都沒有。
作者: reuentahl (豆腐)   2015-07-11 09:39:00
酸民崩潰
作者: cartercastic (Awan)   2015-07-11 09:42:00
補血!
作者: ssyykkbb (sykb)   2015-07-11 09:45:00
棒球界的問題勒 明明就一個微不足道小小中職在哪計較
作者: ykd (藍色的海)   2015-07-11 09:50:00
上得了MLB誰理你在這發廢文
作者: Lukin (尋找中...)   2015-07-11 09:51:00
「提醒」和「說明」是什麼?公開講出來啊 只敢私下小動作
作者: livefree (你要戰,便作戰)   2015-07-11 10:01:00
什麼互不挖角
作者: u9161031 (PREDATOR)   2015-07-11 10:09:00
Xd
作者: EqualMan (一鍋麵)   2015-07-11 10:12:00
小曹已付出代價
作者: uen (一元 )   2015-07-11 10:37:00
真無聊的一篇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7-11 10:39:00
廢文
作者: cooldidi500 (跟我ㄧ起矇馬眼)   2015-07-11 10:43:00
中職還AB單選手 受迫害球員一個公道 我絕對贊成你所說的每一字 請中職先還他們公道
作者: Adven (電風扇)   2015-07-11 10:44:00
第一點可以 第二點是什麼XD
作者: cooldidi500 (跟我ㄧ起矇馬眼)   2015-07-11 10:45:00
包括被你們亂搞受判將導致無球可打的球星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7-11 10:46:00
前中職官員褲子都不穿就跑出來罵人草創26年 安全機制跟屎一樣 好意思質疑大聯盟調查小組喔
作者: petrucci7946 (大P)   2015-07-11 10:51:00
我曹威武
作者: ximth (肇懿)   2015-07-11 10:51:00
互不挖角是三小,自由球員有實力上大聯盟大聯盟給得起錢還要看你的臉色?你哪根蔥?
作者: cooldidi500 (跟我ㄧ起矇馬眼)   2015-07-11 10:53:00
等中職跟日職能平起平坐 再來跟MLB談互不挖腳工作機會少 待遇差還不準選手出國 沙洨
作者: lnoonl (Past is past.)   2015-07-11 11:05:00
費文
作者: unit333 (超級喜歡何守正)   2015-07-11 11:07:00
所以吳志揚的道德標準很高囉XDDDDDDDD 肺紋一篇
作者: tigerzz3 (CC)   2015-07-11 11:23:00
作者: ofpurity (love twiggy)   2015-07-11 11:38:00
假球聯盟不意外
作者: nien96217294 (粘)   2015-07-11 11:40:00
幽默 好像大環境差人人都可以打假球 傻了?
作者: paris0826   2015-07-11 11:46:00
那你寫什麼廢文專欄消費小曹
作者: tgsh (宗師)   2015-07-11 11:49:00
臺灣司法連起訴都沒起訴,人家相信臺灣的司法結果所以敢用他要扯司法的話也明明是臺灣司法上一個成功的外交案例......再說互不挖腳...笑死人,你能挖腳得到人家真正要的人?人家會被你挖的人都是不怕、不在乎的,人家就不怕不在乎跟你簽屁
作者: a3330813 (eat fresh)   2015-07-11 12:16:00
晚點寫信去聯盟請吳會長正視這篇文章
作者: telescopy (搶救未來)   2015-07-11 12:18:00
可以當成雖有道德瑕疵卻撿回初衷,再度找回棒球的故事
作者: pase139 ( )   2015-07-11 12:34:00
本來就不是 是一個警世故事。
作者: LAAngels (Halos)   2015-07-11 12:39:00
果然是假球聯盟出來的... 扣掉小曹並不會有什麼改變
作者: amazing1031 (Mr.DanDan)   2015-07-11 13:09:00
中午吃飯噓
作者: twyu (twyu)   2015-07-11 13:20:00
見不得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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