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人渣文本:品格正常的 沒人會幫曹錦輝講話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7-12 12:36:29
※ 引述《SK104 (SK飛龍肉腳隊)》之銘言:
: 人渣文本:品格正常的 沒人會幫曹錦輝講話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712/646350/
: 2015年07月12日09:49
: http://tinyurl.com/qgmylte
: 曹錦輝睽違10年,拿下大聯盟勝投,他的遭遇,球迷討論正反兩極。
: 人渣文本在臉書PO文,他不諱言指出,球界或運動學界形象、態度良好的人,有誰會把曹
: 錦輝當正面教材?「有這種人嗎?這就是答案了」。
: 人渣文本強調,這圈子瞭解狀況的人、品格正常的人,沒有人會幫曹錦輝講話,只是一堆
: 不懂狀況的球迷在叫而已。
: 網友認為曹錦輝有天分,但他做了令人無法原諒的事,「不起訴不代表無罪」、「想想那
: 些還在中職打拼的球員」。(王嘉慶/綜合報導)
自己去看人渣文本下面的留言,他還叫人家自己去看曹錦輝的起訴書
都不知道討論過幾回了,還在叫人家去看「起訴書」
這件根本就沒有起訴書,只有不起訴書,沒有經過任何法院辯論調查
我以為評論一件事的道德或倫理
最先要確定的就是事實,沒有確定的事實,怎麼評論下去?
結果他根本連事實都搞不清楚
直到現在還在「起訴書」
這樣的批評還有什麼好說的???
而且部分人的評論連連不起訴書所引的事實都搞錯
從不起訴書內容看,根本完全沒講到曹和雨刷的價碼是怎樣
還在那邊說曹錦輝連價碼都談好配合,因為下雨才沒打成
真的要說,不知道他對花蓮高分院所提到洪一中、吳復連配合放水
現在還受萬人擁戴,當國家隊首席教練有什麼看法
作者: TokyoHard (東京難)   2015-07-12 12:37:00
人家研究倫理不是研究法律嘛XD
作者: Vett (Vett)   2015-07-12 12:37:00
他只是運動倫理學 不懂司法學 你何必跟他計較!?
作者: spy9527 (實事求是,以理服人)   2015-07-12 12:38:00
結果只是一個外行人在裝道德迷XDDDDDDDDDDDD
作者: Vett (Vett)   2015-07-12 12:38:00
只是他的研究結果被MLB打臉 只能說又一個沒走出台灣的學者
作者: nba10346 (川)   2015-07-12 12:38:00
不懂還在那帶風向 真悲哀
作者: TokyoHard (東京難)   2015-07-12 12:38:00
倫理就是砍站夠,就算被認證照樣過爽爽
作者: ivery2266 (寶藍超可愛)   2015-07-12 12:38:00
別這樣,人家的臉被打腫了!
作者: Abeee (給我抱抱)   2015-07-12 12:38:00
理盲法盲眼盲:「判決書」寫的清清楚楚啊!哼
作者: handfoxx (我是說在座的各位)   2015-07-12 12:38:00
被人研究不行嗎
作者: ntusimmon (沒有人可以像妳)   2015-07-12 12:38:00
一時失蹄罷了 別那麼嚴苛 孰能無過??? 術業有專攻咩
作者: sharkhead (犭王柏融)   2015-07-12 12:38:00
別說了,記者都能拿黑襪事件來比了
作者: kdi (none)   2015-07-12 12:38:00
如果我說人如其名的話,算不算犯規?
作者: hu610346 (新莊王拍融)   2015-07-12 12:38:00
只是道德迷崩潰而已 幹嘛放大啦 XD
作者: cpujerry (阿狗)   2015-07-12 12:39:00
看到他的文章就是沒有討論價值
作者: hu610346 (新莊王拍融)   2015-07-12 12:39:00
反正在這邊說小X打假球也不會被水桶
作者: z50905 (z50905)   2015-07-12 12:40:00
推中肯 理性客觀
作者: johnsonllll (巨怪強森)   2015-07-12 12:40:00
人渣文本寫的東西跟他的名字一樣
作者: IRPT001 (清純無限好~兇不下去啊)   2015-07-12 12:42:00
人渣文本是團體還是名人啊?
作者: k1222   2015-07-12 12:43:00
不要幫他打廣告好不好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15-07-12 12:45:00
倫理學家:法律不過只是最低道德
作者: yankees733   2015-07-12 12:45:00
他誰根本不重要,我曹地位高多了
作者: cpujerry (阿狗)   2015-07-12 12:45:00
為何按到推文,一定要噓回來
作者: z80520xx (砍)   2015-07-12 12:46:00
不意外啊
作者: doukeshi   2015-07-12 12:46:00
有對價就直接判刑事了!不起訴處分書裡曹作的實情都合理基於保障人權要構成刑事有一定難度。沒犯刑事不代表沒錯
作者: milleniue (milleniue)   2015-07-12 12:51:00
這文本就是在講一堆似是而非的理論
作者: rbking21 (奧蘭多黨工)   2015-07-12 12:53:00
他真的外行
作者: KobeinCloud (雲中鼻)   2015-07-12 12:55:00
終於有講到重點的 推
作者: btman007 (我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   2015-07-12 12:55:00
看到人渣文本,按離開可以省5分鐘@@
作者: PR58 (PowerRanger)   2015-07-12 12:56:00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7-12 12:56:00
所以不用證據亂寫也可以囉沒有對價就答應放水 曹智商有這麼低?
作者: HAHA1972 (哈哈大人)   2015-07-12 13:03:00
無恥曹迷 持續表演無恥高潮 真是沒底限欸
作者: doukeshi   2015-07-12 13:04:00
證明對價本來就是查放水球最難的部分,答應後拉肚子算嗎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7-12 13:06:00
連組頭陳述中 都沒有價碼 見鬼囉
作者: doukeshi   2015-07-12 13:06:00
比較想問接受組頭招待,跟組頭討論放水價碼這樣可以接受
作者: doukeshi   2015-07-12 13:11:00
要用最高的證據力來要求,那請你也拿證據證明組頭檢察官是故意亂咬或亂寫的。對價跟證據那麼好抓就不用怕假球了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7-12 13:16:00
是要處罰曹的證明啊 還要自清喔 哪個時代組頭講曹答應 卻不說價碼多少?
作者: k04121226 (Yuuko daisuki)   2015-07-12 13:22:00
這廝談棒球的都可以略過
作者: rockiey (lovemiya)   2015-07-12 13:28:00
道德明不理性,又不肯拉下臉來承認自己的錯誤
作者: doukeshi   2015-07-12 13:30:00
因為"證據"不足刑法不處罰阿,但足夠讓聯盟行政罰了
作者: asongforyou (給你的一首歌)   2015-07-12 13:38:00
他是人渣還是文本呀?
作者: regeirk ( )   2015-07-12 13:40:00
就很好笑啊 還在起訴書咧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7-12 13:47:00
講到聯盟更好笑了 那聯盟對於法院判決認證洪一中、吳復連放水共犯怎麼處置???? 有任何說明???
作者: qazxswptt (...)   2015-07-12 13:59:00
能寫出廢文本的人喳?
作者: jackyliu (吱導吱演領頭羊)   2015-07-12 14:30:00
道德迷腦袋就只有這樣 意外嗎?
作者: milleniue (milleniue)   2015-07-12 15:24:00
就搞不清楚狀況跟風罵
作者: MasonT (MasonT)   2015-07-12 16:10:00
一個連起訴書跟不起訴書都搞不清楚的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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