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isu (Finland)
2015-07-12 13:45:40如果殺人是刑法上的重大罪行
那麼在多次假球風暴後還試圖放水的球員,無疑是棒球界的殺人犯
如果不認同這個論點,你可以左轉出去不用看這篇廢文
在我看來,原諒黑曹就跟廢死是一樣的論調
我相信殺人犯的自白跟悔過自新
但完全無法認同媒體的歌功頌德跟造神
殺人的事實跟傷疤根本無法被遺忘
曹錦輝是我曾經最喜歡的投手
也為他剪輯過影片,為他回中職而瘋狂
但請搞清楚,他的重生及努力,雖然是奇蹟,但這也是他應承受之痛
神話及推崇,我不得不聯想到斯德哥爾摩症候群,令人做嘔
批評道德迷之前,請先承認你也支持廢死
我無法原諒中華職棒差點被摧毀的罪行
也心疼那些默默堅持,努力的中職好球員,跟傻子一樣的好球員
作者:
th11yh23 (腦沙拉手術)
2015-07-12 13:46:00關棒球什麼事?
作者: gdgy 2015-07-12 13:46:00
收了錢測謊沒過 然後在中職努力的好球員 真是好球員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7-12 13:46:00前三局就證明你是理盲
作者:
Boonen (Tommeke)
2015-07-12 13:47:00三隊總教練表示:
作者:
Vett (Vett)
2015-07-12 13:48:00試圖放水 <-------- 又一個無緣無故戴帽子的品格迷
作者: yankees733 2015-07-12 13:48:00
拿曹比殺人?不倫不類的比喻,道德迷水準就這樣
作者:
myeason (我的醫生)
2015-07-12 13:49:00到底在說啥 真可憐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7-12 13:49:00衝狀也沒認證喔,只有一起出去玩
作者:
Abeee (給我抱抱)
2015-07-12 13:50:00支持跟廢死綁一起 新的同綑包啊 !?
作者: Taidalmc (歹大欸羅恩希) 2015-07-12 13:51:00
看標題就笑了 扯得也太遠了
作者: merlin1988 2015-07-12 13:51:00
你法官嗎!?
作者:
ofpurity (love twiggy)
2015-07-12 13:52:00這三小文?? 邏輯強成這樣
作者: ixcat (鋼鐵男子的溫柔) 2015-07-12 13:55:00
對! 讓他死! 去墮落 、去當山老鼠 這樣爽嗎
作者:
s310213 (小橘)
2015-07-12 13:56:00………………真的無言這邏輯
作者:
ofpurity (love twiggy)
2015-07-12 13:58:00大腦 小腦 延腦 對於一個人是很重要的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5-07-12 14:00:00可是曹沒打假球(沒殺人)啊你拿一個不起訴的說要判死刑你知道在臺灣 冤殺人是要國賠的嗎
作者:
sisu (Finland)
2015-07-12 14:08:00哪隻眼睛看到我說曹要判死刑,你的邏輯?
作者:
oldEn15 (kidking)
2015-07-12 14:52:00關廢死闢室ZZ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