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曹的不起訴書內容重點摘錄

作者: deathtrowa (英國少女飯)   2015-07-13 00:14:21
真的很謝謝您願意特地回文來討論這件複雜又不討喜的事
不好意思由於今天有工作在身現在才到家回文晚了,還望請您能見諒
※ 引述《fdmisfish (Fdm)》之銘言:
: 原PO不好意思,原文恕刪。
: 不過幾點意見享交流一下(原本附在原篇推文中,但過於冗長),
: 還望您指教。
: 一、聯盟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沒有實益
: 檢察官能夠動用的強制處分武器非常的多,在我國也只有檢察官能有
: 這樣的強制處分武器(拘提、逮捕、搜索、監聽、測謊、聲請羈押)。
: 聯盟的調查委員會並無任何法源依據可以和檢察系統一樣強大。
: 不過,我認為這個概念的發想應該可以被修正為
: 「聯盟對於涉及不當行為的聽證會」。各自舉證為自己辯護。
我同意您說的調查委員會無法源依據可以和檢察或司法系統一樣強大
也認同您所為舉辦聽證會
但終歸還是聯盟必需對於球員、球隊涉及刑事案件其最終採信的認定為何做出定義
是否以不起訴書或判決書為主,亦或是以聽證會的結果或調查結果為主?
我認為聯盟必需明確的做出定義,究竟以何者為依歸
如前篇有從事法律工作的網友提到不起訴書亦具有既判力
但是聯盟其實從頭到尾只針對「最高道德標準」提出處份,而不見以何種結果為依歸
既未從不起訴書之既判力處份球員,亦未證實不起訴書在聯盟的處份中不具效力
結果就是現在這樣了,這個我認為與第三點是環環相扣的
: 二、聯盟對於違紀甚至於違法球員的處分必須有程度區分
: 打個比方,投手除了滑石粉之外,於比賽中塗抹不明物質可能是禁賽
: 使用禁藥(也得看是哪種禁藥),可能是禁賽,可能是除名
: 球員涉賭(賭自己的球隊贏),可能是禁賽,可能是除名
: 球員打放水球(既遂或未遂),可能是禁賽,可能是除名
: 這些違紀或違法行為倘若都有一個明確的量表,有什麼好處?
最大的好就是避免灰色地帶,非黑即白
提供一個明確且容易理解的價值觀給球迷
告訴球迷「聯盟鼓勵這樣做」或「聯盟不允許這樣做」
而不是任憑球迷、球員、媒體對灰色地帶以「道德」做正反向的無限上綱
擺脫了「道德」,而是明確的用「規範」來約束,才能取得統一的標準
我認為這不僅是保護聯盟、保護球迷,更是保護球員本身
球員的行為有明確的「規範」來規定
只要不違反這些「規範」就沒有所謂有無道德、有無職業素養的問題
而可以簡化到「是否有違反規範」這樣的二分法
讓民眾能夠簡單以二分法討論事情就可以解決問題
我認為那才是真的做到能夠保護球員,只要他們不違反規範就不會有任何疑慮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底限
所以道德的上限應該要由聯盟的規範來制定
道德的上限問題不可能永遠不碰到,碰到了也不可能會有標準答案
所以只能由聯盟寫出一個參考來,大家都照著這個參考走
有錯再改,太爛再翻桌
: 三、給一個人改過自新的機會。
: 我認為做錯事的人,當然某種程度上也是傷害了一些對象,
: 尤其是我們買票進場、守在電視機前面不離不棄的球迷們。
: 我們可以在情感上選擇不原諒他們,但是在制度上永遠封殺他們,
: 這就如同把一位殺人犯送上絞刑台一樣,他只能在地獄裡面懺悔。
: 可是小曹的情形(你更別說其他沒被討論的許竹見、陳峰民),
: 是不是真的應該被判死刑了,我想球迷情感上你可以判(我以後見曹就噓),
: 但是「聯盟制度」上卻把一干人等不分輕重打入黑五類,
: 這完全不是文明的象徵。
: 一個曾經犯錯,願意當更生人復歸職棒圈的天才選手,
: 聯盟的制度好歹要得為他這份心意給一個交代吧?
: 這個答案或許可以是:抱歉,你傷害我們太多,所以你沒資格
: 也或許可以是:抱歉,你傷害我們太多,雖然這裡不留你,
: 但我不會阻止你去其他地方
: 也或許可以是:抱歉,你傷害我們太多,死刑,去哪裡我都封殺你
: 這個決策的過程有制度化嗎?
: 這套制度有可攻依循的標準嗎?
: 這套標準有納入球迷意見參考嗎?
: 通通沒有。
: 所以我們今天竟然天人交戰、百般糾結地看著曹站上大聯盟,
: 然後對他喜好不一的人相互攻訐、人身攻擊。
: 可是我們都愛棒球不是嗎?
這就是我希望討論這問題的原因
法律上曹沒打假球,這點不論是正反兩方都有共識
但是那些灰色地帶才是問題,誰說了都不算,球迷相互攻訐卻也得不到答案
我認為我們該做的是
1.發掘事情的真相
2.由聯盟對灰色地帶的行為做出明確定義
3.依照規章做出適當處份
如果曹的灰色地帶行為是被聯盟允許的
那麼他除了不該被禁賽外,也不應受聯盟任何處份
如果是這樣那麼自然也沒有人有權力黑他,因為他什麼都沒有做錯
如果曹的灰色地帶行為是不被聯盟允許的
那麼他亦應依規章進行處份,而非以「最高道德標準」終身禁賽
聯盟只要能夠做出這三點,我想就能盡可能的遏止混亂的發生吧
可惜沒有。
作者: ben1013 (二代龍)   2015-07-13 00:15:00
曹的行為是垃圾不要再論他了
作者: ldkrsi (衰神)   2015-07-13 00:20:00
這聯盟沒有白紙黑字寫清楚的東西太多了
作者: sungastill (桑嘎斯)   2015-07-13 00:23:00
之所以一直被說是草創聯盟就是「人治>法治」到現在曾經一度鎮神要做改革,但被MPS搞一個GG 真的可惜...
作者: ldkrsi (衰神)   2015-07-13 00:25:00
鎮神留下的旅外特案也是一個很人治的規則
作者: sungastill (桑嘎斯)   2015-07-13 00:28:00
這也是他的爭議,不過我覺得這是妥協下的產物
作者: ioupoiu (他媽的噁心甲)   2015-07-13 00:54:00
曹吃了組頭請的妮妮雞掰 曹迷覺得很一般般就對了???
作者: ginnietulip (直覺)   2015-07-13 02:49:00
你借個時光機去當場實況回來好了 這麼信誓旦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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