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msn12345679: MLB願意用他 代表曹就沒接受組頭招待 沒要求主動放水 07/13 13:25
: → msn12345679: 什麼神邏輯XD 大聯盟原來是司法機關喔 天眼通? 07/13 13:25
我真的覺得有的人的邏輯真的很怪?
從頭到尾你有聽過曹對這件事情做過詳細的辯解嗎?
還是你單純只從不起訴說裡面的內容就直接認定曹在你心目中的地位?
你要說別人有罪無罪?
或是在非法律上說別人如何?
那請你去把整個事情的真相全部了解清楚在來下評斷,
包括曹的說詞,其他人的說詞,或是其他更直接佐證的證據.
還有,不要問我,
我也很納悶,
事情從發生到現在沒有過對這件事情非常完整的調查報告,
只憑一只不起訴書的內容跟中職單方面標準的認定,
就直接給曹判死刑,甚至還追殺到國外.
人家MLB會用他,自然做過很詳細的調查,
可以讓MLB接受跟信任,
(人家除了至少會聽曹的說詞外,也會私下透過管道去做更詳細的調查)
畢竟MLB不會再拿一次這種事情開玩笑.
除非你有更進一步的直接證據證明曹的問題,
否則只單憑過去的說法跟不起訴書的內容,
個人是認為無法說服有大腦的人,
認定曹是有問題的.
有沒有放水要出自於本意,
他的本意如何?
除了他自己之道外,
旁人要由此定罪,
不管你是在法律上的定罪或是非法律上的定罪(球監等),
請當事者慎重舉出更一步的新事證去查明事實真相,
如果要以寧可錯殺一百,
不可放過一個那種心態,
那聯盟可以收一收別幹了.
基本上那叫做做事心態問題.
拜託!不要再把球迷當白癡,
我們不是白痴,
只是這些是你應該的做的事情,
我們只是很懶的講出來而已.
國內的調查和MLB等級的調查 正常人都知道該選哪邊吧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5-07-13 14:03:00聯盟+檢察官+媒體 輕鬆就能把人定罪了
作者:
liusim (六四母)
2015-07-13 14:04:00這篇也對啊 中職到底有沒有調查報告啊? 都不公開一下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7-13 14:04:00不要說調查報告了 連當年永不錄用的公文都生不出來吧
作者:
liusim (六四母)
2015-07-13 14:05:00對啊MLB的調查內容也很妙 怎麼也不公開一下 是說曹很小咖就是了……換成AROD之類的應該就會公佈了= =
作者:
pounil (IOU)
2015-07-13 14:05:00媒體跟鄉民就行了 司法相關還沒必要咧
作者:
IHD (終於要等到時空變異了嗎?)
2015-07-13 14:05:00MLB大概覺得不需要對米國人解釋這外國人的黑白吧?反正是小咖?
大家不也都沒看過MLB級的調查嗎...多少錢多少人去查證?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7-13 14:06:00我根本懷疑澳洲事件中職補的東西是事後弄出來的
作者: cooldidi500 (跟我ㄧ起矇馬眼) 2015-07-13 14:06:00
真心覺得查得很清楚的話 會扯到不少人
作者:
pounil (IOU)
2015-07-13 14:07:00應該也是 3X歲的MiLB選手試用一下罷了..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7-13 14:07:00收 就沒了 哪有什麼永不錄用 這在當年叫默契封殺
而且還是多年前的事 拜託告訴我到底查到了些什麼還清白
誰敢收阿 曹:我的確跟不應該來往的人來往...........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7-13 14:08:00AB名單起碼還有一個經陳瑞振口頭證實的名單存在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5-07-13 14:08:00也不用查到什麼 只要被指控的都查不到證據就是清白
作者: cooldidi500 (跟我ㄧ起矇馬眼) 2015-07-13 14:09:00
MLB真的沒必要冒這種險
作者:
pounil (IOU)
2015-07-13 14:09:00因為中職之前的程序是"起訴就永不錄用" 曹不起訴 所以只
作者:
fastfu (1983å¹´å°å··12月晴朗)
2015-07-13 14:09:00先給你噓
作者:
IHD (終於要等到時空變異了嗎?)
2015-07-13 14:10:00是怕查到最後 發現CPBL涉入太深嗎? 反而是CPBL沒臺階可下?
作者:
pounil (IOU)
2015-07-13 14:10:00能以不續約和無意吸收 默契封殺這種啊
因為MLB是最高殿堂 所以錄用就代表曹沒問題調查清楚了?
作者: cooldidi500 (跟我ㄧ起矇馬眼) 2015-07-13 14:11:00
至少目前為止是這樣
作者:
IHD (終於要等到時空變異了嗎?)
2015-07-13 14:11:00曹上顯示CPBL決心不足 應立刻與支持曹的聯盟做切割 以示決心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5-07-13 14:12:00組頭指控的東西查不到證據就是清白啊 不然還要自己提證據說組頭是亂說的嗎
作者:
pounil (IOU)
2015-07-13 14:12:00不然有什麼問題要調查出來的嘛? 沒打假球+不起訴啊
作者: cooldidi500 (跟我ㄧ起矇馬眼) 2015-07-13 14:13:00
你也不清楚 與其聽你打屁 我相信MLB這無庸置疑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5-07-13 14:13:00中職只是做不到"查不到證據就是清白"這件事情
那時候誰敢收阿 哪些球迷有出來挺阿?? ~"~ 曹:我錯惹
作者:
zxcvbbb ( )
2015-07-13 14:14:00無道德嫖客曹迷真的沒有下限
作者: unformat (你們這些失戀的笨蛋) 2015-07-13 14:15:00
就相信組頭的話 這種邏輯還聽不懂嗎 組頭說的話要聽
MLB對禁藥自己都雙重標準了..說調查什麼也就聽聽就好...
作者: unformat (你們這些失戀的笨蛋) 2015-07-13 14:16:00
組頭是明燈 請大家一定要相信組頭的話
他想用你就用你...對他們來說..鬼島封殺理由很重要嗎
本來是默契封殺到後來mlb要用才又變成永不錄用真會轉
作者: cooldidi500 (跟我ㄧ起矇馬眼) 2015-07-13 14:16:00
你很有上限 就說點有意義的出來聽
X家海角X億爆出來時還不是差不多人人完美切割 把你當鬼
作者: unformat (你們這些失戀的笨蛋) 2015-07-13 14:17:00
我可沒有相信小曹 我只說大家一定要相信組頭的話
組頭說的話,衝撞曹說的話,檢察官說的話,你信哪個?
曹:我沒打但誤交我灰色地帶 組:他有問但失敗 檢:XXXXXX
作者: unformat (你們這些失戀的笨蛋) 2015-07-13 14:19:00
就跟我說某些人的爸媽是畜生一樣 他們就是畜生
作者: unformat (你們這些失戀的笨蛋) 2015-07-13 14:20:00
說衝撞沒人有任何異議 曹自己也間接承認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7-13 14:23:00一個法治社會一下起訴書一下不起訴書我看是天書吧
作者: unformat (你們這些失戀的笨蛋) 2015-07-13 14:23:00
總之我是不相信組頭的話 其他的都可以討論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7-13 14:24:00真的阿 組頭跟不配合的球員有相反的利害關係 怎麼不調查黑象的其他人 多幾個人出來咬曹補強證據阿 結果有嘛?
作者:
pounil (IOU)
2015-07-13 14:25:00哈哈哈哈哈 曹的"起訴書"有這種東西你生給我看我就相信啊
作者: unformat (你們這些失戀的笨蛋) 2015-07-13 14:25:00
我當組頭的話 我會錄音 然後威脅你 更穩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7-13 14:26:00對阿 通常假球案會抓一串都是因為組頭有帳本 上面有金流
作者:
pounil (IOU)
2015-07-13 14:26:00檢察官調查沒調查清楚就沒證據咩 何不繼續深入調查...
作者: unformat (你們這些失戀的笨蛋) 2015-07-13 14:26:00
反正中職有自己的規則 起訴就是掰掰 不爽可以去其他地方
作者:
pounil (IOU)
2015-07-13 14:28:00搞不好發現什麼更能將曹定罪咧 沒調查清楚急結案就只能寫不起訴書啦
作者: unformat (你們這些失戀的笨蛋) 2015-07-13 14:28:00
有實力人家一樣回MLB
想想真的很像 曹:我錯惹 扁:我做了對不起台灣人民的事然後其他人就也都乖乖不講話 反正就當你雖 被抓到了
作者: unformat (你們這些失戀的笨蛋) 2015-07-13 14:29:00
總之就是無罪推定 人不需要對沒證據的事辯駁
作者:
Roystu (Roystu)
2015-07-13 14:32:00酸曹鄉民 :不管啦組頭說你有想放水 你就是有 ~ 組頭說了算沒證據也一樣不管啦 組頭說的就等於證據
作者: soratora 2015-07-13 14:33:00
MLB>台灣司法檢察官 唉 美國就是屌大
作者:
pounil (IOU)
2015-07-13 14:35:00台灣司法判無罪不起訴 MLB有什麼問題嗎?? 收了無罪的人要被說屌大????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5-07-13 14:36:00只知道有些人法治概念真的很差
作者: thuchung 2015-07-13 14:39:00
一堆捏著機八假聖人的斯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7-13 14:41:00mlb查的絕對比中華職棒紫細 因為中華職棒根本沒調查小組哈哈哈哈哈哈
說不定 半斤八兩勒......MLB牌子大阿 美帝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7-13 14:43:00沒差阿 道德迷覺得美國人亂查就亂查摟 繼續護航中職聖教
一直拿沒看過的說MLB一定比較強比較清楚你也很厲害邏輯不比某些人差呢 = =
美國屌大喇 bonds不也沒人敢用 mlb道德聖人吼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7-13 14:47:00你想看你不會找MLB要喔 對了順變跟中職要調查報告阿
沒看過中職的 也沒看過MLB的 某:美國一定強一定好EYG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7-13 14:49:00確定判決的判決書都可以質疑 甚至被推翻了 不起訴書不可信有什麼問題? 不要說去仔細檢驗全案的卷證了光是看不起訴書內容都一堆值得懷疑的地方 不信不是正常嗎都什麼時代了 沒有哪種書狀拿出來 就全盤相信這種事啦看看內容 根據是什麼根本基本的 一份不起訴 結果有一大段完全沒寫認定的依據是什麼 這種書類你要信喔那一大段所謂承諾放水場次 連組頭的話都沒引 你還不知道該怎麼質疑咧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7-13 14:52:00道德迷迷就是那種看康熙笑哈哈的水準吧
作者:
Roystu (Roystu)
2015-07-13 14:52:00酸酸 :組頭說你通姦就通姦!大人快鍘他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7-13 14:53:00一整段放水場次 引到的一段是郭一峰證稱曹錦輝狀況有起伏場下練習跟上場有時會不一樣 阿 這不是很正常嗎哪個投手狀況沒起伏? 基本上練習跟上場狀況本來也就會不同 整段只引這一段證明曹錦輝有答應放水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7-13 14:54:00可能檢察官沒玩過立體棒球88決定版吧 每場賽後都有趨勢圖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7-13 14:54:00你看到這 還不懷疑不起訴書 我真的不知道這份書類是看到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7-13 14:55:00哪裡去 有人號稱看兩三次 還看不出問題在哪 唉
作者:
g21412 (實現之前不換暱稱)
2015-07-13 15:08:00不信不起訴書有什麼問題? 那種東西跟記者寫的差在哪裡?
作者:
vacamin (轟吧全壘打轟吧Lamigo)
2015-07-13 15:23:00其實檢察官跟MLB的調查結果是一樣的阿:曹沒打假球或者說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他有放水只是檢察官認為曹"想"放水罷了
不小心少打一個不就崩潰啦?不信不起訴書乾脆別靠法律在社會上混囉看看無鞋喬和pete rose的案子,再來看衝撞曹,別兩套標準什麼叫做完整的調查報告?你認為完整才叫完整?法院給的文書不叫完整,你可以自己去調查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7-13 15:43:00起訴書都可能被法院無罪判決打槍了 什麼叫不信不起訴乾脆別在社會上混???? 起訴去到法院 法院可能判無罪法院判決還可能被上級審打槍 就說連確定判決都可能被翻掉前陣子才一個陳龍綺確定判決被翻掉對比之下 不起訴書真的不算什麼
翻掉是什麼?是不足以在法律上定罪 跟是否為事實有關?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7-13 15:47:00如果你邏輯上認為是事實 到底要怎樣被翻掉?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7-13 15:47:00原來定罪不用先確認事實阿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7-13 15:48:00定罪率低不就濫行起訴或取證品質差嗎
作者: yu750205 (山葵花) 2015-07-13 15:48:00
都講一堆了,還說什麼懶的講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7-13 15:48:00........ 檢察官認為是事實起訴的 法院認為是事實判決的都可能被推翻 因為後面承審的法院 上級審認為不是事實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7-13 15:49:00請問一下 不起訴書 完全沒經過任何檢驗不起訴書 法院會看一次????????????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7-13 15:49:00法院:阿又不是我寫的 關我什麼事 存查存查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7-13 15:50:00法院看一次???? 哪一條法律規定法院會看一次?我從來不知道不起訴書法院會看一次 首次聽聞呢
笑死我了,自己去看法條問法院啦,別把法院跟偵查庭搞混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7-13 15:52:00你找一下哪一條??? 基本上曹錦輝這件沒辦法交付審判喔
還拿大聯盟來護航咧,看看他們怎麼處理黑襪跟rose的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7-13 15:58:00曹錦輝不起訴 請問誰申請交付審判啊 賭徒嗎 哈法院看了做啥 我不知道法官還有這種業務 還有空做這種事
寫錯了,不是法院而是二審高等法院檢察署自己辜狗"一審不起訴 二審再議""陳肇敏案"別以為檢察官寫的不起訴書沒有別人可以recheck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7-13 16:11:00曹錦輝這件有再議嗎 就算再議還是檢察官 不是法官而且再議是針對不起訴處份該改變 不是針對不起訴內容
所以我說寫錯了,so?重點是前面你說沒經過任何檢驗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7-13 16:12:00所以承認自己搞笑了嗎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7-13 16:12:00也就是 再議是為了把不起訴撤銷後起訴... 不是已經不起訴再去審查他不起訴內容是不是寫過頭 這樣懂了嗎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7-13 16:13:00量你還有一點時間 快去補習班 最近高普考憑證團報有打折
搞笑?高等法院檢察署仍然會做recheck,哪裡搞笑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7-13 16:14:00法院跟上級檢察署差有夠多耶....
問題在於有沒有經過檢驗,別再扯其他差很多修正不行?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7-13 16:16:00而且再議權人有條件耶 職權再議也有限刑度耶所以曹案的再議聲請人是誰?沒有的話你怎麼支持你的recheck?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7-13 16:18:00符合條件才能給上級檢察署檢驗阿...哩來亂的喔...
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辦案書類及文件檢察官辦案文書不用報送的喔?你以為只有再議才要送?~審查注意要點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7-13 16:21:00不再議送了效力在哪? 覺得有問題還可以發回調查?別再亂凹了
笑死我了,80年2月1日法務部法檢字第01786號函發布自己不看還在說我亂凹?到底有沒有人可以recheck?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7-13 16:24:00噗 你這個跟一般機關公文查考哪有什麼差別XD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7-13 16:25:00送去哪啦 我不知道檢察官不起訴要送高檢審查耶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7-13 16:25:00我還以為很厲害
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辦案書類及文件審查注意要點,這要點你都不看還再放炮?搞笑嘛?80年2月1日法務部法檢字第01786號函發布的要點都不看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7-13 16:29:00我看啦 看完發現是結案後自我審查品質而已阿 並不是處分前要經過兩道程序始生效力阿 自己打自己分數 真有趣捏
所以咧?有沒有經過檢驗?原來高檢署打地檢署分數叫自己打自己分數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7-13 16:31:00照程序來說沒有阿檢察一體本來就自己打自己分數 又不是給我打
要點2,3,4,5,6叫做沒經過檢驗?笑死我了,你乾脆說政府也是自己打自己分數好了檢察署法院監察院都是自己打自己分數廢掉好了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7-13 16:34:00不一樣喔而且要點裡面是抽審還是逐件審也沒說明捏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7-13 16:39:00因為你講的跟條文對不起來阿 出家門前會先送閱那比較像是一般機關的簽核流程吧
跟條文對不起來?檢察官辦案書類要高檢署審閱還要送法務部審查,這叫沒經過檢驗?科科,再薍掰阿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7-13 16:48:00審閱效力? 可以更正不起訴書? 法務部可以更正?你再凹啊 這根本都不是當事人救濟的管道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7-13 16:49:00我怎麼看這要點就是分成兩部分 出家門前的簽核流程
我有說這是當事人救濟管道?你再凹阿當事人救濟管道是再議,要點4說的很清楚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7-13 16:51:00跟報送法務部之後打打分數 沒什麼特別阿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7-13 16:51:00不是救濟管道 效力在哪? 審查效力在哪 審查內容是啥根本就是看一看打分數而已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7-13 16:52:00怎麼看都是拿著雞毛當令箭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7-13 16:53:00案量大的時候誰能真正做逐件實體審查 說了我也不信阿
笑別人拿不出法條,拿出來了又在扯自己打自己分數真她媽夠搞笑,都給你講就好啦,你乾脆去開間高檢署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7-13 16:54:00可以的話我要開高點
"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救濟機制之研究"中正大學碩士論文要救濟管道自己去看,真是頗呵
作者: QQdragon 2015-07-13 17:08:00
司法民眾信賴度 與 英九支持度
作者:
Nsy (So...?)
2015-07-13 18:40:00有夠可笑 MLB的調查!?證據在哪??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15-07-13 20:12:00推! 樓上有必要崩潰成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