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噓 apenguin: 問題是依照MLB自己的規章 知情不報也是終身禁 結果呢? 07/13 16:24
ok,我假設你講的是對的,
把CPBL的事情擴散到MLB上等同來論,
MLB的規定也可以擴散到CPBL來.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114/451502.htm
根據美國職棒大聯盟規章第21條,「任何球員只要有意圖、同意要打假球,或沒有向MLB
通報被人要求放水的訊息,都是可以構成被宣判終身禁賽的理由。」
那請看下則舊聞,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sports/20100304/32336788/
潘忠韋則爆料,2006年就曾向當時的總教練洪一中、領隊陳杰成說過許文雄找他放水,他
說:「洪一中希望我放許文雄一條生路,不要趕盡殺絕。領隊也向我承諾一定會處理,我
也一直在等待,而且當時我是隊長,總教練也希望我不要在場上亂生氣。」
請你告訴我,
洪一中照MLB標準而言,
是不是也算知情不報?
應當終身禁賽?
還是你要替洪一中辯解?
1 洪一中不是球員?所以沒事?
2 洪一中根本不知情,他只是隨便說說而已?
(就如同許文雄在新聞的說詞,他想測試潘忠韋)
來啊!發篇文章講個合乎邏輯的理由給我聽聽?
把這個標準套到曹錦輝身上來,
你可以找得到替洪一中解脫的理由,
我就可以同樣的理由替曹錦輝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