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zyyxx77 (討噓大師77)》之銘言:
: 記者歐建智/台北報導
: 對於12強棒球賽球員要求的出場費,球員工會發言人趙子維表示,不只今年12強棒球賽,
: 往後在國內舉辦的棒球賽,需要邀請球員參賽,都要支付球員出場費。
: 12強棒球賽今年在年底舉辦,職棒球員工會要求要有出場費,但不要國家出錢,而由獲利
: 的收益單位支付,希望可以變成未來一套可以遵循的模式。
: 趙子維表示,除了去打運動會型式的棒球賽,如亞運、奧運之外,若在國內舉辦的國際賽
: ,有需要邀請職棒球員參加的賽事,都應依此模式給予球員出場費。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714/534979.htm
個人化商品應要給權利金
出場費可以有 但職業跟業餘同標準
都是國手 不能大小眼
MLB一樣一視同仁
應區分商業性盃賽跟純運動盃賽
商業性盃賽可提撥分紅
但無國光獎金
純運動盃賽無分紅
但有國光獎金
不管是那一種皆需要透明公開的盈利使用計畫
話說明明保險問題才是最重要的
怎麼連工會自己都繞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