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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4日19:40
中職球員工會日前提出4點需求,加上相關單位必須將「徵召」兩字改為「邀請」,否則
不願參加年底所舉行的首屆12強棒球賽,負責組訓的中職聯盟今天也做出回應,以下為蘋
果日報所整理出的雙方說法,以下球員工會簡稱「工」、中職回應簡稱「盟」:
工:拒絕「徵召」兩字,僅接受「邀請」用語
盟:6月26日中職聯盟已用「邀請」兩字,但「徵召」是體育署核銷經費所使用之公文用
語。
工:參賽及集訓期間之球員保險
盟:已有初步雛形,目前理賠金額為2013年WBC的3倍(最高失能金為1000萬元),目前還會
繼續爭取,7月底前將會送交初版給工會與體育署過目,而工會也知道狀況
工:相關賽事之準備、選訓、組訓等會議,應邀請球員工會代表列席
盟:決定總教練會議,是由署長何卓飛、中職會長吳志揚與棒偕理事長廖正井共同決定由
郭泰源擔任總教練,6月11日的首次選訓會議,因是決定教練團人選,確未邀請工會代表
,但昨天(7月13日)的首次組訓會議,就已經邀請工會列席
工:集訓及賽事期間,應有球員工會代表協助球員處理權益問題
盟:聯盟完全同意,但若台灣隊打入4強前往日本,因受限於證件張數限制,將優先給予
防護員等,對幫助球員賽事順利進行相關人員
工:該賽事若有衍生收益事項,應公開收益內容。若收益項目為球員直接相關,則應分配
球員或球員工會
盟:體育署已確定將會比照經典賽核發國光獎金,分紅部分辦法,8月底9月初國際棒壘總
(WBSC)才會公布分紅辦法,台灣目前無法決定
至於因工會代表昨天表示,球員不願意拿取國家核撥經費,但體育署卻已經確定獎金辦法
,工會發言人趙子維說:「獎金跟出場費要從兩個方面去看,出場費是類似球員的酬勞,
不應由國家發放,而獎金部分,若是球員成績優異,國家核發獎金,工會認為這是對球員
的肯定,與出場費是完全不相關的事情。」
而球員工會3月份與亞洲棒球總會會長彭誠浩、中華職棒、中華棒協、4球團領隊6月就已
組成顧問團,規劃「參加國際棒球重要賽事組織架構與運作模式」,並於6月份確定此架
構。(賴德剛/台北報導)
球員工會訴求與處理狀況表
┌────────────┬────────────┐
│工會訴求 │中職處理狀況 │
├────────────┼────────────┤
│拒絕「徵召」兩字,僅接受│6月26日中職聯盟已用「邀 │
│「邀請」用語 │請」兩字,但「徵召」是體│
│ │育署公文用語 │
├────────────┼────────────┤
│參賽及集訓期間之球員保險│已有初步雛形,目前理賠金│
│ │額為2013年WBC的3倍,還會│
│ │繼續爭取,7月底前將會 │
│ │送交初版給工會 │
├────────────┼────────────┤
│相關賽事之準備、選訓、組│1.6/11第一次選訓(決定教 │
│訓等會議,應邀請球員工會│ 練團)會議未邀請 │
│代表列席 │2.7/13首次組訓會就已邀請│
├────────────┼────────────┤
│集訓及賽事期間,應有球員│同意 │
│工會代表協助球員處理權益│ │
│問題 │ │
├────────────┼────────────┤
│該賽事若有衍生收益事項,│1.體育署確定核發國光獎金│
│應公開收益內容。若收益項│2.8月份國際棒壘總才會公 │
│目為球員直接相關,則應分│ 布分紅獎金辦法 │
│配球員或球員工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