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曹錦輝成典範

作者: macassans (Rel4x)   2015-07-15 03:58:02
曹錦輝成典範-Yahoo名家專欄
小記 – 9小時前 曹錦輝做了一個感人肺腑的絕佳示範。球員以後可以放心、大膽地做
不該做的事了,反正還有地方可以去,至少美國不會放棄你。
重返大聯盟,初登板就拿到勝投,曹錦輝搶盡鋒頭,媒體爭相大幅報導,過去他做過什麼,
當然一點都不重要。
曹錦輝激勵人心,堪稱永不放棄的精神典範,要給他機會,不該封殺他,反正他和組頭喝酒
、吃飯、接受性招待,都是過去的事情了。
花了五年時間,曹錦輝不是重返棒球圈而已,別人可是登上了棒球最高殿堂的大聯盟,過去
在台灣有沒有打假球意圖,一點差別都沒有。
所以,曹錦輝絕對是台灣之光,因為他做到一般人做不到的事情。
比起來,和曹錦輝同樣被列為不起訴名單的謝佳賢,只能自嘆沒有堅持,光靠賣菜、送菜、
唱歌,是沒辦法重返球界的。
曹錦輝的例子很正面,甚至可以當成SOP。
不管你做了什麼事,離開棒球圈之後,記得要保持訓練,下麵或許是練腕力的不錯辦法,還
可以讓手臂獲得充分休息,把以前的傷養好。
沒有作好這些準備,可能沒辦法等到最高殿堂的慧眼,當然,要記得苦練、堅持、不放棄,
曹錦輝就是這樣才能回到他最愛的棒球場。
看了曹錦輝的例子,應該要很開心;以後球員想和誰吃飯,就去吧,想同意幫忙打場假球,
也沒關係。
因為你就算做了這些事,還是會有還在球場上奮戰的同學、戰友祝福你,以前的師長和球迷
讚揚你不二過,喝酒、吃飯這些小事何足掛齒。
而且中華職棒頂多就是把你踢出去,他們不痛不癢,頂多送上一句「尊重」,什麼開除、永
不錄用,那都是講給道德家聽的。
曹錦輝只不過吃個飯、喝個酒、帶個妹出場,而且因為下雨、配合隊友不足,也沒打成假球
,不起訴書上寫的那麼清楚,吵什麼。
在台灣棒球史上,曹錦輝絕對佔有很重要的地位,他把不可能化為可能,沒有什麼事情可以
阻擋對棒球的熱愛。
喔,對了,忘了說。如果你要跟隨曹錦輝的SOP,請先想想自己有沒有那種運氣和天分,
如果真有,那就放膽去吧。
https://tw.sports.yahoo.com/news/-101146715.html
作者: cauliflower (菜花)   2015-07-15 03:59:00
這篇應該是反串
作者: adiemusxyz (挑戰的人生)   2015-07-15 04:00:00
專欄算新聞? 這根本是心得文
作者: bluetory99 (BLUETORY)   2015-07-15 04:01:00
又一個消費小曹的
作者: aff0021   2015-07-15 04:02:00
又是他
作者: Eric0517   2015-07-15 04:11:00
我看是崩潰了吧!!
作者: richshen (哇哈哈)   2015-07-15 04:15:00
記者現在很頭痛 到底該捧曹還是酸曹 才會有觀眾每天不斷測風向
作者: Jaxon   2015-07-15 04:21:00
呵呵
作者: starkey (星鑰)   2015-07-15 04:29:00
這種也能當新聞
作者: Chia2323 (Chia2323)   2015-07-15 04:37:00
看不懂這篇想要表達什麼
作者: maybe85912 (英雄不流淚)   2015-07-15 04:38:00
哪裡寫不對了嗎 = =?是誰在崩潰啊
作者: steven211 (默)   2015-07-15 04:38:00
我覺得這篇講的的確是事實阿 前面幾樓在崩潰啥
作者: aaa111bbb2 (小曾)   2015-07-15 04:52:00
寫事實也說消費 看來只有讚美文才不會被說消費一堆人急著崩潰
作者: aff0021   2015-07-15 04:57:00
要不要看他之前的文 呵
作者: wanderwolf   2015-07-15 04:58:00
推 曹錦輝真的衝撞體制了!!!
作者: airai   2015-07-15 05:04:00
難道 曹的爭議會跟廢死議題一樣 無解嗎?
作者: ginnietulip (直覺)   2015-07-15 05:09:00
這什麼爛作者 台灣本來就沒給他機會 是MLB連個規範漏洞問題都沒提 根本在混 媒體亂象
作者: TheVerve (TheVerve)   2015-07-15 05:13:00
一看就知道反串啦 黑曹迷崩潰了嗎
作者: wjc223 (小太陽)   2015-07-15 05:26:00
支持廢死挺小曹,概念還蠻類似的一個該永久離開社會,一個該永久離開球界,都被拯救了
作者: s310213 (小橘)   2015-07-15 05:36:00
現在所謂專欄就是註冊帳號就可以發廢文的地方嗎?
作者: jcll (救照片中..><)   2015-07-15 05:49:00
廢文一篇
作者: larailing (奈)   2015-07-15 05:50:00
她寫的沒錯阿 你有實力可以上MLB 就可以海派交友阿
作者: secom ( )   2015-07-15 05:52:00
那22K的去酒吧喝酒 如果有人請你喝一瓶酒的話是不是也不行?
作者: whitecat2 (貓羽)   2015-07-15 05:57:00
這到底是專欄還是廢文
作者: secom ( )   2015-07-15 05:57:00
不起訴書上面根本就沒證據 只是聽人說的而已
作者: lastfly (最後的飛翔)   2015-07-15 05:57:00
住海邊?大概快崩潰了吧XD
作者: REXA (..)   2015-07-15 06:01:00
又有崩潰文
作者: losel   2015-07-15 06:31:00
名家專欄可以不要當新聞嗎?判別能力有這麼差嗎?
作者: bighead71   2015-07-15 06:31:00
講的是事實 推
作者: losel   2015-07-15 06:32:00
Baseball能不能設成未滿18歲不得進入
作者: kzzoz80 (妞妞)   2015-07-15 06:38:00
這種垃圾文 酸民寫寫就算了 名家專欄咧 沒一點高度
作者: feont (小曹加油)   2015-07-15 06:39:00
爛文
作者: kress   2015-07-15 06:46:00
樓上一堆曹粉崩潰 這篇反諷的也這麼認真
作者: rockiey (lovemiya)   2015-07-15 06:46:00
台灣人站在mlb上的人數是?太看的起中職了,這篇好笑:D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5-07-15 06:50:00
還再亂比死刑一個判決定讞 一個不起訴 能相提並論?
作者: Xmasbowl (Xmas)   2015-07-15 06:52:00
保持訓練下麵XDDD
作者: adsf (XDDDDDDDDDD)   2015-07-15 06:58:00
作者: chachingo (星空下.眺望)   2015-07-15 07:00:00
過去不重要?
作者: fire1124 (柑)   2015-07-15 07:11:00
呵呵
作者: a33071201   2015-07-15 07:16:00
崩潰文XDDDDD 再多寫一點讓大家笑呀
作者: asd0112   2015-07-15 07:19:00
千篇一律 看的真膩
作者: g0t24568 (LinBoy)   2015-07-15 07:21:00
唉 台灣什麼人都可以寫運動評論文 真廢
作者: NRS (人間自轉車)   2015-07-15 07:23:00
PH值頗低,但相當中肯
作者: beautyptt (琪琪)   2015-07-15 07:24:00
廢文 不水桶嗎?
作者: johnson44 (木瓜)   2015-07-15 07:27:00
X
作者: perfectoio (小強)   2015-07-15 07:35:00
2
作者: megumirei (覺醒的蕃茄!!)   2015-07-15 07:35:00
推 無是非的人才會挺曹 上MLB才開始追瘋 真了不起
作者: a3330813 (eat fresh)   2015-07-15 07:44:00
呵呵酸爆了,看到標題還以為要進來噓了
作者: kukushau (棒棒平)   2015-07-15 07:49:00
這樣也一篇
作者: Werth (鬍某)   2015-07-15 07:52:00
專爛
作者: hk129900 (天選之人)   2015-07-15 07:58:00
哈哈 真傳神
作者: welkin07 (吉利鳥)   2015-07-15 07:59:00
這樣也能當文章,我不支持曹也覺得他這反諷文寫很爛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7-15 08:04:00
崩潰摟
作者: Adven (電風扇)   2015-07-15 08:04:00
這種文章棒球板就一大堆了
作者: juliantaipei (8月以來)   2015-07-15 08:10:00
媒體有報導新聞的權利,也有端正視聽的功能。
作者: rsn (追一個夢 )   2015-07-15 08:12:00
讚!黑曹粉迷爆怒中
作者: gtgra053789 (JimmyHe)   2015-07-15 08:13:00
專欄作家真好當
作者: pray (gavin)   2015-07-15 08:15:00
YAHOO專欄都一些怪怪的人
作者: zmack0905 (降太)   2015-07-15 08:22:00
為什麼國中生可以當專欄作家我拿一堆文學獎只能餓死
作者: k33536 (是什麼?)   2015-07-15 08:27:00
操無罪 繼續酸三P賢 GOGO
作者: koko5566 (可可5566)   2015-07-15 08:31:00
曹迷崩潰囉
作者: shinichi (野孩子)   2015-07-15 08:38:00
哈哈 好酸現在崩潰都是先喊先贏 到底是誰在崩潰啊XD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7-15 08:44:00
當然是發專欄的崩潰阿
作者: peanut7516 (匹那特)   2015-07-15 08:46:00
在寫什麼...
作者: kenkenken31 (呆呆傻蛋)   2015-07-15 08:51:00
推~ 反串的好啊
作者: kaletra (還沒想到)   2015-07-15 08:55:00
這種文章連在這裡都不值得看Yahoo名家專欄水準之低落讓人歎為觀止
作者: yawenla (熱血愛旅行)   2015-07-15 09:02:00
感人肺腑。。。垃圾文
作者: geo0713 (小熊Kumako)   2015-07-15 09:05:00
●●●
作者: misa2719   2015-07-15 09:05:00
你要到大聯盟也要有實力去啊拜託 最好說去就去
作者: kzzoz80 (妞妞)   2015-07-15 09:16:00
是誰崩潰?分不出來
作者: talentsu (一休)   2015-07-15 09:22:00
法律無罪推定論不懂嗎?沒辦法證明曹有罪就閉嘴!
作者: MasonT (MasonT)   2015-07-15 09:23:00
真可憐,崩潰到語無倫次了
作者: MetalChao (饅頭)   2015-07-15 09:39:00
這是酸文吧? XD
作者: o012 (雪克幫幫)   2015-07-15 09:39:00
看到最後一行就知道反串了
作者: beveragesman (文西)   2015-07-15 09:59:00
中肯
作者: ponguy (●胖蓋●)   2015-07-15 10:04:00
中肯 多少人邏輯錯到他上大聯盟等於打臉中職
作者: Ikaruwill (浮き世から舍てられし)   2015-07-15 10:27:00
現在事實不就如此把話講白怎麼就有人受不了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5-07-15 10:29:00
最好事實是如此 曹能回去是有守住最後一道紅線 沒打假球哪來的球員以後可以[大膽做不該做的事情]?
作者: Allen524 (Allen)   2015-07-15 10:33:00
垃圾文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7-15 10:36:00
哪來的邏輯說大聯盟沒有打臉中職 中職寫信去叫你不要用人家偏要用 這就是打臉
作者: yban63 (cosmos2020)   2015-07-15 10:45:00
啥?這文筆是名家專欄?
作者: Ikaruwill (浮き世から舍てられし)   2015-07-15 10:48:00
原來和組頭在一起有吃有玩幹太累狀況不好被打爆是該作的事情
作者: Itiger (alorsimple)   2015-07-15 11:15:00
中肯!
作者: deathsong (智瑟和鳴)   2015-07-15 11:33:00
記錯了 那次和局是釀酒人主場..
作者: NEOdesu (娑羅双樹)   2015-07-15 11:59:00
中肯 不過Yahoo專欄也該照顧一下論壇風向啦
作者: IHD (終於要等到時空變異了嗎?)   2015-07-15 13:52:00
那CPBL不是更棒的示範 以前怎麼沒寫? 應該是表示MLB>>CPBL吧
作者: aa22456222 ( 下雨時看太陽)   2015-07-15 14:34:00
假球典範
作者: applesck (蘋果先生)   2015-07-15 18:07:00
廢文
作者: pase139 ( )   2015-07-15 20:44:00
說實在話這篇寫得真的不好
作者: ykd (藍色的海)   2015-07-15 23: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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