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錦輝的行為依據:
1. 檢察官調查的不起訴書內容
2. 媒體採訪
聯盟封殺標準:
1. 交保
2. 不成文的默契封殺
聯盟目前的成文規定「交保」已經無法封殺曹錦輝
所以只剩不成文的默契封殺
我想問,檢察官查案是為了找資料給聯盟封殺球員嗎?
當然這是不可能的,私人公司跟檢察官不能有半點關係
所以我們要將問題聚焦:
聯盟的默契封殺要根據什麼資料?
目前看來聯盟在台面上對於判決書、起訴書、不起訴書的內容都沒興趣,
只care有沒有交保而已
所以現在要討論默契封殺的部份,其實已經跟法律沒半點關係了
但又因為聯盟沒有任何調查機制,媒體也不能當調查機制
所以我大膽假設:
只要沒有地撿鼠季後賽,對聯盟來說中職就是100%乾淨的!
反正事實上如何也沒人知道,只有檢查官能查案
既然如此,討論曹錦輝法律上的定位已經沒有意義,
因為「默契封殺」是不可侵犯的絕對領域,
沒人知道標準在哪,也沒人可以為球員擔心飯碗
反正球員只要乖乖聽話,不要頂撞球團、聯盟
不要把事情搞大讓地撿鼠出動
整個聯盟就欣欣向榮,完美無缺了!
(因為默契封殺可以代換為不符戰力需要或被生涯規劃)
這麼說來,曹的case除非有人爆掛不然已經「完全」沒有討論空間了
這討論串會一直存在,正是來自於對這種「默契封殺」的既視感
但畢竟主事者是中職,他懶得動你也拿他沒辦法
這是目前遇到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