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Lh3NDrr (Baseball)
推 WLPQRTYLSKP: 龜 頭 龜 頭 龜 頭 龜 頭 龜 頭 龜 頭 龜 頭 龜 頭 07/20 09:00
噓 UbaldJimenez: 看一堆人在影射龜頭,畏畏縮縮的不知道是怎樣?無 07/20 09:40
→ UbaldJimenez: 聊 07/20 09:40
→ maxinexyz4: 龜頭好猛(光明磊落 07/20 14:00
6. 人身攻擊、不雅字眼或不雅暱稱稱呼球員,暗喻字眼亦同。
可使用暱稱形容不特定球員、球隊、人物及團體、媒體,但切勿以負面不雅
之暱稱呈現之。
ex:1.如以x帝形容陳偉殷、嵐x形容許閔嵐
2.垃圾、廢物、智障、癡漢等
水桶15日
作者:
NEOdesu (娑羅双樹)
2014-07-23 01:18:00有人好猛(光明磊落
作者:
amovie ( )
2015-07-23 01:20:00請撥自殺專線 不要輕易自殺阿
作者:
samok (☺☺☺☺☺☺☺☺☺☺☺)
2015-07-23 01:20:000800-092-000
作者:
hu610346 (新莊王æ‹èž)
2015-07-23 01:21:00爭議人物耶 這樣也桶?
作者:
tw88 (台灣ㄅㄨㄅㄨ)
2015-07-23 01:25:003Q
作者:
linchw (james)
2015-07-23 01:27:00有人進桶(光明磊落
希望執法真的有一視同仁,我的信還不至於石沈大海吧?
作者:
Roystu (Roystu)
2015-07-23 01:28:00英文該如何翻譯確實有爭議
作者:
ahshao (ahshao)
2015-07-23 01:30:00等這篇好久啦XD 神釣手
版主最好會理你啦!人家忙著設小曹條款呢曹黑可以說是不遺餘力的在封殺我曹 為啥不給犯錯的人一個重新來過的機會 一定要殺到底嗎
作者:
hu610346 (新莊王æ‹èž)
2015-07-23 01:34:00因為版主也被傷害過阿 管版當然會參雜一些個人情感阿人之常情阿 公正什麼的重要嗎?
這篇如果是凱莉 某個帳號應該又在捧了XDDDDDDDDDDD
不起訴的罪名可以隨便喊 身體器官不能提 好公正的標準
作者: dm03 (莫宰羊) 2015-07-23 01:45:00
科科 拿曹跟器官比~拿鬼腳出來說還差不多
作者:
aninto (悶)
2015-07-23 01:46:00認同樓上+1 棒球板不是你C板主的個版 要當板主就要公正你立場怎麼我不管 但你身為板主就是要公正不然以後有人拿27人名單出來 推洪一中打假球這也行?
板主就要保持中立阿,幹嘛,不順你們的意就說不公正XD
作者:
hu610346 (新莊王æ‹èž)
2015-07-23 01:52:00這樣也可以護航喔 公正在哪裡XD?
作者:
myeason (我的醫生)
2015-07-23 01:53:00沒論點又愛護航 別理他
作者:
aninto (悶)
2015-07-23 01:54:00哪裡中立 按照他那標準我可以推洪一中打假球
27人名單除了名單有甚麼嗎??不過你爽就好XD你還可以說27人名單有中職傳說張泰山阿..XD
作者:
hu610346 (新莊王æ‹èž)
2015-07-23 01:55:00是凱莉照樣罵阿 拿沒發生的事情出來崩潰也是很怪
作者:
myeason (我的醫生)
2015-07-23 01:56:00小曹有起訴嗎?? 你爽就好XD
作者:
hu610346 (新莊王æ‹èž)
2015-07-23 01:57:00事情沒有討論好就發公告 這算什麼?最後才補說放水可以說喔 但是人身攻擊不能你們可以去看那篇公告 我是前幾個推文的
作者:
samok (☺☺☺☺☺☺☺☺☺☺☺)
2015-07-23 02:00:00板主您好 請問當初在怒灌區中有說明違反第六條者仍然需要桶可是可能沒有討論好吧 後面要修改成不用 請問前面那些推文
作者:
samok (☺☺☺☺☺☺☺☺☺☺☺)
2015-07-23 02:01:00是否需要被水桶? 是否有三位板主沒討論好的問題?
作者:
myeason (我的醫生)
2015-07-23 02:02:00奴性重到要命 恐怖
作者:
tw88 (台灣ㄅㄨㄅㄨ)
2015-07-23 02:02:00真佩服崩潰不停的~加油
很公正,只是有人亂打賭會被桶,有人不會。講韓國是某種動物時,政治簽名檔時,也是有的桶,有的沒事。總之,請再多多加油囉。
作者:
hu610346 (新莊王æ‹èž)
2015-07-23 02:35:00前一篇被洗掉了 我再重複我的論點好了以免被模糊如果今天版主“自己”認證曹有打假球還公告說大家都可以這樣酸他 不受版規的限制那我不知道將來三人成虎 以訛傳訛的後果是什麼畢竟說人打假球是嚴重的指控 可能版主手上有確切的證據被告的時候可以拿出來防身吧
作者: rrnew (new life) 2015-07-23 05:23:00
標準不一的公正,呵
作者:
aa97531aa (aa97531aa)
2015-07-23 05:29:00哈哈哈哈 笑死人
作者:
Dawei1165 (愛新覺羅與葉赫那拉相é‡)
2015-07-23 07:47:00曹迷急跳腳的樣子真口唉
既然愛難分是非 就別懷疑 永敢面對 給了他的心你是否能夠要的回 怎麼忍心怪你犯了錯 是我......
作者:
hu610346 (新莊王æ‹èž)
2015-07-23 08:15:00不是先說誰崩潰誰就崩潰 先說誰跳腳誰就跳腳是非對錯這麼難分辨喔 ?結果沒有一個人針對我說的討論
作者:
pounil (IOU)
2015-07-23 09:02:00亂酸就是統
作者: a23639978a (爻雨月雪爻) 2015-07-23 09:34:00
版主本來就要公正 不能夾帶私人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