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挑戰判決之疑問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5-08-05 19:16:23
※ 引述《mark32928 (小黃人)》之銘言:
: 標題: [討論] 挑戰判決之疑問
: 時間: Wed Aug 5 14:06:45 2015
: (1)全壘打(只有裁判可以任意使用此重播權)
: (2)封殺、強迫進壘(不包括雙殺時,野手是否有踩二壘壘包)
: (3)觸殺(包括盜壘、牽制)
: (4)外野界內、界外判定
: (5)外野觸地與否之接殺
: (6)觸身球(投球是否擊中擊球員)
: (7)三出局時本壘得分與否
昨天比賽的挑戰 讓大家注意到
一個play裡頭可能會存在2個,甚至2個以上的判決
然後原判決所有判決有可能對一方都不利(或都有利),讓不利方想一次挑戰多個判決
又或者1個判決對攻方有利 另1個判決對攻方不利,照成兩邊都有想要挑戰的空間
例如:昨天發生挑戰的play 守方先觸二壘 OUT 傳一壘 SAFE
所以板友們產生了幾個疑問
Q:以昨天為例,雙方是否都可以挑戰各自不利的原判
我的看法是當然可以,葉總可以挑戰二壘是否SAFE,洪總可以挑戰一壘是否OUT
都可以挑戰的話,就差流程上的處理的細節
Q:是否兩邊挑戰都要在30秒內提出?還是說一邊挑戰完換另一邊接著提出挑戰別的?
我的看法是基於轉播流暢及原規定的30秒規則
同一個play如果雙方都有各自想要挑戰的判決的話
就一併提出,然後重播輔助判決也一次去看
也就是說昨天看到洪總挑戰時,葉總想挑戰二壘的話,趕快在時限內也提出
這樣去小房間看的裁判就一併處理掉雙方的挑戰
作者: mark32928 (小黃人)   2015-08-05 20:58:00
講解的很清楚,感謝回文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