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署對職棒球員工會軟硬兼施
體育署今天正式表態,對於職棒球員工會一再輕言以拒絕參賽做為協商要求,深表遺憾及
不認同。但又釋出善意,將12強賽比照世錦賽,發給國光體育獎章及獎金;保險費也不設
上限,就看新保單內容如何重擬。這等於是鞭子、胡蘿蔔並出,軟硬兼施,希望球員不再
堅持。
球員最在意的是保險,工會原本推荐AON(怡安集團)代理,但金管會認為其資格不符,
AON下午已確定退出,仍由明台產險承接。中職祕書長朱康震表示,昨天和工會談過後,
已把工會的要求轉達給明台,預定下周三提新保單,周五交體育署、工會看有無意見。
原先的保單「暫時失能險」是以球員月薪乘12計算,基準25萬(月薪不到25萬以此為準)
、上限50萬,加上其他傷害規定,最高可獲理賠1200萬元,且只要觀察1個月符合條件即
可申請,以前則需觀察1年。新保單則以實際薪資為依據,主要是考慮月薪逾50萬元者,
如郭泓志、彭政閔等人。
體育署競技組長洪志昌說,12強賽納入國光獎章規定,前3名獎金各為90、60、30萬。激
勵金(出場費)預賽、複賽每場各3萬,準決賽、決賽每場6萬,若拿冠軍每位球員共可領
120萬元。加上國際棒壘總的比賽獎金逾百萬美元,非常可觀。至於激勵金(含教練團)
最多924萬元,棒協會負責;其實這和保險費一樣,都是由全民埋單。(中時電子報)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806005160-260403
結果 果不其然被擋住了,還是給明台。
P12 無中職奧援可能性越來越大囉~。(除了被徵招的小將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