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rueman1129 (真實人生)》之銘言:
: 非引戰, 只是想藉由各位大大的開示今天的判決...
: http://www.cpbltv.com/vod.php?vod_id=8513
: 由畫面來看, 統一並沒有觸殺到微笑郭,(我今天人在現場)
: 當場統一對於郭嚴文的跑壘有沒有超過三尺線提出抗議,
: 但是當場三壘審堅持並沒有超過三尺壘線...
: 所以統一提出了電視輔助判決, 裁判經過電視輔助判決之後判定出局...
: 問題來了, 電視輔助判決的挑戰, 好像沒有是否超過三尺壘線規定可以挑戰...
: 那為什麼微笑郭會被判出局 ? 是因為有觸殺到 ? 還是因為壘線 ?
: 官網的影片說明是因為超過三尺線被判出局, 但是這不在挑戰的範圍內...
: 看不太懂為什麼微笑出局了...請各位大大指點一下....
老實說應該不是直接判斷有沒有真的離開三呎線,因為老實說,每個壘審
也都沒有辦法精準的測量這個範圍,所以應該是說,當跑壘員試圖在兩個
壘包中間跑動避開夾殺的時候,應該是在兩個壘包連成的直線上,去做閃躲的
動作,今天郭嚴文再來回跑動的時候,有一個很明顯繞開成一個大弧的跑壘
路線,因此,這個跑壘路線應該是在輔助判決當中,讓主審覺得,郭嚴文的
跑壘已經偏離原有的壘線,並且造成防守者無法做觸殺的要素。
以下有一篇文章,講解得非常清楚,關於三呎線跟壘線的差異,以及跑壘
超出三呎線的認定方式,所以說,這次的輔助判決當然不可能去量有沒有超出
三呎線,但是應該能夠很充分地提供足夠的客觀證據,讓主審裁決是否有
超出“三呎線”,並且明顯讓防守者無法觸殺的事實。
http://goo.gl/9a4kc5
這篇文章我覺得講得很詳細,在此引用。
補充三呎線的規則出現在7.08條在下列情況下跑壘員應被判出局:
其中(A)(1)跑壘員跑壘時因避開守方之觸球動作而脫離壘線左右方三呎以上者。
但為避免妨礙野手之處理擊出之球者,不在此限。
因此三呎線的判決是包含在觸殺判決當中沒有什麼疑問。
另外關於輔助判決的挑戰,以下七項
適用即時重播輔助判決共計七項如下:
(1)全壘打(只有裁判可以任意使用此重播權)
(2)封殺、強迫進壘(不包括雙殺時,野手是否有踩二壘壘包)
(3)觸殺(包括盜壘、牽制)
^^^^^^
今天郭執行的就是這項觸殺的工作,因此任何觸殺的判決,
都可以適用輔助判決!所以輔助判決定義的這七大項目,是列出
判決的種類,因此涵蓋很廣!
所以觸殺的改判,應該也包含了是否有超出壘線的跑壘,因此主審
有權進行這項改判。
(4)外野界內、界外判定
(5)外野觸地與否之接殺
(6)觸身球(投球是否擊中擊球員)
(7)三出局時本壘得分與否
再次補充:
以下是棒球規則第七章-跑壘員的規則
http://goo.gl/sSFfJ
其中並沒有三呎線自由心證的字眼,當中有說到
【註一】所稱壘的三呎線乃是壘線的中心為基準,左右各三呎之謂,即指六呎寬度帶狀
之區域。這地帶是被視為跑壘員跑壘時的路線,因此在避免被觸球於身體的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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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裏定義的地帶,也就是壘跟壘之間的直線
脫離此區域時,即使不被觸球於身也成為出局。跑壘員難言上述之跑道外而有觸殺行為
發生時,如為避開觸殺更遠離跑道時立刻成為出局,如向跑道內之方向避開觸殺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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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裏定義了跑壘員所謂離開三呎線的行為,因此,就算沒有線,裁判還是
能夠透過這個規則來進行認定。
以跑壘員與壘所連結之直線為準離開三呎以上者,雖未被觸球於身體也成為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