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umia725 (Lumia大勝安卓)》之銘言:
: 剛剛看到高國輝扛了一支全壘打,感覺如果是大順風可能會直接上去快速道路
: 如果真的打上去,造成車禍或者更嚴重有死傷,那會有刑事責任嗎?
認真回
不就是超法律阻卻違法事由
這算社會容許風險吧
不然賽車觀眾可能被撞死
拳擊賽也會打死人啊
被全壘打打死跟進兄弟象一樣算衰小吧
(等等...我只是引述陳子豪說的啊... ~ ~)
作者:
zacawoo (Zac)
2015-09-12 00:03:00拉板凳 等開戰囉
作者: chrischy (克里斯) 2015-09-12 00:04:00
幫補血
作者:
Akirasbo (Akira)
2015-09-12 00:04:00最後一句 顆顆 是要引戰嗎
作者:
lrh18 (鳥鳥安打王)
2015-09-12 00:06:00科..愛戰又要修文 會怕喔?
而且容許風險應該是客觀歸責的討論,應該是在構成要件層次 而不是違法性吧
作者: t50302e (TLJ) 2015-09-12 00:11:00
說好的認真回呢
雖然可能不是這樣解 不過這狀況也沒有相當因果關係(白話一點說就是值得拿來牽拖的因果關係)
作者:
dog37 (hide)
2015-09-12 00:30:00構成要件第一關就不會成立啦!打全壘打傷人不可能是故意的,打出球場更不可能是過失行為
作者:
AhUtopian (It's my Life)
2015-09-12 00:47:00樓上正解呀。對於球飛那麼遠打到車非故意或過失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