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不要
某隊操弄媒體的功力是很強的
以下複習一次陳鴻文事件
*別的投手砸到我方打者一次
step 1 : 幫對方找好犯罪動機 (因為昨天的比賽巴拉巴拉...)
step 2 : 先說先贏、倚老賣老、不讓對方解釋
( 我說你是故意你就是故意、依我多年經驗你就是故意)
step 3 : 用粗俗的字眼及謾罵對方球員吸引媒體注意
( 放屁 !!! 白目XX )
step 4 : 用「敵方內部情資」這種不負責任煙霧彈繪聲繪影
( step 5 : 色彩主播徐先生在下一場轉播時挑起球迷對立)
* 我方投手砸到相同打者兩次
洪: 他控球沒控好、他變化球沒控進去。
洪: 我們這隊不會這樣做。
建議義大不要丟回去,以某隊操弄媒體的實力,義大玩不過他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