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林子崴剛到底有沒有投手犯規?

作者: Aeolusfly (Aeolus-飛)   2015-10-07 00:54:41
※ 引述《twnc1006 (twnc1006)》之銘言:
: 餓死抬頭
: 我是看緯來體育台 主播轉述裁判的說法是林子崴肩膀有抖動
: 但是球評和主播在解釋這件事的時候都講的支支吾吾的
: 主播說可能要從裁判那個角度看才看得清楚!?
: 各位臥虎藏龍的鄉民們覺得呢
: 不知道有沒有愛爾達體育台主播和球評的說法?
: 影片來拉~https://goo.gl/Hbe9Dz
(B) 固定式投球:投手首先面對擊球員站立,軸心腳不得跨在投手板的側方,
應立於投手板上或確與投手板的前邊緣接觸。另一腳(自由腳)應置於
投手板的前方以及其延長線較前之位置。球用兩手保持在身體的前面,
使動作完全靜止。以此姿勢投手可向擊球員投球,向壘傳球或得將中樞足
退至投手板之後方(僅限於後方)。一經對擊球員開始作投球動作,則不得
在中途停止、變更,應連貫完成投球動作。
於做固定式姿勢前,投手得做伸展(Stretch)之準備動作,所謂伸展係指
胳臂伸張至頭上或身體之動作。但一經做伸展動作,於投球前即必須完成
固定式姿勢。 【原註】投手採固定式姿勢投球前,應把單手放下置於身體
之側方,由此姿勢以連續動作完成固定式姿勢。投手之軸心腳不得越出投手板
的側方,應全部放在投手板上或緊密地觸於投手板前緣(不可中斷接觸),
不得僅以中樞足之側面少許部份觸於投手板,使中樞足越出投手板的側面投球。
投手做伸展動作後,必須
(A)雙手持球置於身體之前方。(B)進入完全禁止(聯盟規則錯字?)狀態,
此乃硬性規定,裁判員須嚴格監視之。投手時常為盯住跑壘員於壘上而企圖
違反本規定,如此時投手不能完全靜止時,裁判員應立刻宣判投手犯規。
硬要解釋的話可能這個最合理
就認為吸氣動作時抬肩膀是在伸展,
然後吐氣又回到原姿勢才Set好固定式姿勢,
沒有以連續動作完成。
我記得格格的投球姿勢,都會左手伸到頭後方,
由頭後往前上方畫大圈伸展才下放到身體側方,
看完暗號後再直接把左手合到手套內握球,
可能就抓這個已經放到身體側方,
然後又深呼吸的動作時肩膀抖了一下吧卻沒直接set吧
反正都是腦補在幫裁判合理化就是了
所以另外問一下
那個 "【原註】"
是指是以前的註解現在不適用的意思嗎?
還是是一樣意思,但又加上新的更詳細註解,所以把原本的註解叫原註?
作者: jp956956 (儲備里長伯)   2015-10-07 00:59:00
換柱
作者: legendd (legend)   2015-10-07 01:07:00
反正就是沒有
作者: Nayuki (貝小花我愛你!!!>///<)   2015-10-07 01:19:00
正確給推~中斷投球動作
作者: HadesX (墮落の熾)   2015-10-07 02:09:00
原註的用法就是你最後一句想的那樣沒錯...
作者: mrtatami (誠品冷氣不涼)   2015-10-07 03:18:00
就是跟平常動作不一樣 有犯規前後的影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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