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1016000681-260111
太落漆 中職擬修新人王規章
2015年10月16日 04:10 廖德修/台北報導
中職昨進行年度獎項票選,「新人王」可望由中信兄弟「二年級生」許基宏獲選,Lamigo
桃猿王柏融由於只打1個多月,成績無法和打一整季的許基宏競爭;且因打席超過93次,
明年也失去再次角逐的機會,相當可惜!
按中職規章,新人第1年出賽如逾30局或93打席,隔季便不具「新人第2年」資格。競技播
報組表示,從職棒早期便如此規定,但早期一季是打90場,3分之1便是30局、93打席;如
今增加到120場,應放寬為40局或124打席。王柏融今年共122打席,明年便還有角逐新人
王的機會。
對此,中職表示下次修改規章時會列入考慮,把30局、93打席修改為例行賽場數的3分之1
。
另外,統一獅江辰晏前年參加高中選秀加盟,去年上一軍比賽,但場數很少,今年應該算
「新人第2年」。不過中職規定,從正式登錄起計算,今年已是第3年,自動失去角逐新人
王資格。
按照美職的算法,不管在小聯盟待多久、年紀多大,登上大聯盟仍算新人。中職解釋,日
職是球員入團後在二軍待5年、韓職是3年,中職則為2年,超過規定就不再算新人了。如
今有江辰晏的例子,應考慮放寬年限至3年或更久,讓大器晚成的球員仍有機會爭取新人
王。若因這兩個案例修改規章,或可稱之為「王柏融條款」、「江辰晏條款」。(中國時
報)
作者:
pingaa (pingaa男)
2015-10-16 06:16:00大王條款 好威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15-10-16 06:48:00我在想 因為現在改成季中選秀 選中的在這季肯定打不到半季所以 新人王也許該加上 季中選秀其新人王資格自次年起算這樣才能跟其他人有同樣的起跑點
樓上這樣 第一年下半季全勤 第二年第三年還有資格那對季初加盟的人不太公平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15-10-16 06:56:00第一年下半季全勤也不算新人王呀
除非加註季中加盟無論如何不可競逐該季新人王第一年下半季全勤打超好也不給新人王喔..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15-10-16 06:58:00應該說是次一球季比較精確 季初加盟的也可趕上開幕打整季
更何況新人季初加盟 一整季也不見得打得到一半的場次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15-10-16 06:59:00至少要給同樣可以打整季的出發點至於能不能打整季 就是能力問題了
季中加盟 結果只打了35場 100個打席 也是能力問題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15-10-16 07:01:00因為出發點不同呀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15-10-16 07:04:00所以 若季中選秀選手要拿當年度新人王 簽約就要快了得要在下半季打完20場前把簽約搞定上一軍比賽
晚簽約可以拼第2年場次打席未滿保留第2年資格本來就是為了季中出發而定結果要再延長到第3年...
作者:
chdc ( )
2015-10-16 07:29:00改1/3之後 沒必要限制第一年不能被選啊 有本事季中加入又拿到2/3以上場次先發的 通常就是很強才會這樣
50G是屎上漏踩壘包當上新人王還是澎風50支全壘打太威?
作者:
chdc ( )
2015-10-16 07:31:00一二軍通算要趕快改掉 這樣多少也可以讓教練不要開箱那麼快
作者: ICIT (焚夜下的月燼) 2015-10-16 08:06:00
新人王就算你是宇宙無敵強,一輩子也只能拿一次,不重要?
季中選秀 本來就很奇怪 不過為甚麼不算上一軍的第二年結果也還沒確定 某J就崩潰了?
作者:
iceyang (追)
2015-10-16 08:17:00吱吱的新人王隔年都會....還是讓賢好惹
作者:
kingdean (It's Life)
2015-10-16 08:21:00吱吱聯盟
大聯盟是130打席限制,但人家162場耶…不是很贊成因人設法…
作者: yoshro 2015-10-16 08:34:00
以後這叫大王條款 也不錯了
作者: bbo9527 (elephant9527) 2015-10-16 08:34:00
有本事就像黑金30場就搶下新人王嘛 哪這麼多毛改東改西
作者:
kingdean (It's Life)
2015-10-16 08:38:00乾脆改成新人王都只能給吱吱得好了 這樣就不會看到一堆玻璃吱崩潰
作者:
qqq1234 (王大樹)
2015-10-16 08:45:00無聊 是紅中自己要用那麼多場的 LM是很缺他上場嗎?
個人覺得,改成加盟後隔年仍保有新人王資格,或是以上一軍年度開始算2年都具資格。
作者:
fanecerce (我是紅襪+LAMIGO球迷!!)
2015-10-16 09:00:00規章應該修改~但是大王應該不適用才對
不合理的制度本來就該改.. 只是這兩個人比較衰碰到了現在都季中選秀 幾乎不會有季初加盟的事情吧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5-10-16 09:07:00贊成放寬到1/3
作者:
whj0530 (億載金城æ¦)
2015-10-16 09:22:00玻璃爪崩潰
作者:
jhongyi (jhongyi)
2015-10-16 09:33:00王柏融條款無誤
打這麼好多上場對戰績有利 紅中思維球隊成績>新人王贊成大王不適用,明年來搶打擊獎項就好了
作者:
FIREFOQ (笑點很低)
2015-10-16 09:44:00因為年限問題就是江的條款阿....
作者:
saijuk (sai)
2015-10-16 10:08:00落漆的點在哪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5-10-16 10:19:00除了葉丁仁條款修改了馬上溯及既往立刻葉丁仁適用其他因人而改的條款大多都修改後才適用吧所以這兩個條款改了,這兩人也應該沒得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