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中職自由球員申請 今天是截止日

作者: zzyyxx77 (討噓大師77)   2015-11-02 16:50:25
今天是中華職棒自由球員權利宣告最後1天,根據中華職棒大聯盟規章,第21條自由球員
辦法第139條規定,「取得自由球員資格之選手為行使自由球員權利時,須於公告日7天內
,以書面向球團表達行使自由球員權利之意願。」
根據規定,欲行使自由球員規定的球員,只要今天前,向球團表達行使意願即可。另外第
141條規定,「該選手所屬球團應於接獲選手書面通知後24小時內(限於次日下午4時前)以
書面方式通知聯盟,該申請書之正本,應於3日內送抵聯盟。」
所以今天下午,中華職棒聯盟官網公告之第2點,「各球團通告選手行使自由球員權利最
終時間為2015年11月3日下午四時前。」是指球團接獲選手行使通知後,應遞交給聯盟的
完整程序。
今年中職共有21名球員,可行使自由球員權利,且未有複數年合約在身,林智勝、陳金鋒
與鄭達鴻,已提交自由球員申請。另外林智勝與陳金鋒,自由球員程序已完成,鄭達鴻仍
在程序中。(王翊亘/台北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sports/20151102/724017/
作者: omanorboyo (omanorboyo)   2015-11-02 16:51:00
球員向球團遞交今天截止 球團向聯盟遞交明天截止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11-02 16:51:00
會不會有人故意把申請書寄到過期
作者: suzy0717 (Suzy)   2015-11-02 16:51:00
樓上思想好邪惡
作者: WongTakashi (善良之喵)   2015-11-02 16:53:00
那新聞爆出來就等著被黑到發亮.....
作者: yukiss (被縫108針的小球~~~)   2015-11-02 16:54:00
想起尼克各種抗拒火箭對豪豪的offer
作者: ePaper ( ̄ ﹁ ̄)   2015-11-02 16:55:00
哎呀 地址不小心寫錯了^.<
作者: crusaders811 (沒事在低調個鳥啊)   2015-11-02 16:57:00
故意搞球員的fa 應該會黑到無法翻身吧
作者: godblesssam (I believe~!)   2015-11-02 16:58:00
鋒哥讚
作者: LKN555 (好的)   2015-11-02 17:04:00
所以今年就三個申請而已?
作者: WongTakashi (善良之喵)   2015-11-02 17:05:00
如果沒新的新聞出來 應該就這三個了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11-02 17:09:00
黃仕豪為什麼不申請
作者: MAGGIE99 (σ`∀′)σ)   2015-11-02 17:18:00
黃仕豪為什麼要申請 要的話去年就申請了
作者: GarrettLin (下午茶)   2015-11-02 17:22:00
如果不是國外來挖腳設置轉隊費很奇怪 不合理
作者: Airphant (上繳黃衫 替天行道)   2015-11-02 17:30:00
寄到過期? 放到過期比較可能吧 郵戳為憑怎麼能寄到過期
作者: goodevening (小瑋柏)   2015-11-02 17:30:00
轉隊費很正常,全世界職棒都有補償規定不是錢就是選秀
作者: Tads   2015-11-02 17:32:00
你從客觀角度看黃仕豪申請覺得會有人去搶嗎?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11-02 17:33:00
我只是想要順勢釋出他而已XD
作者: goodevening (小瑋柏)   2015-11-02 17:37:00
申請FA就連釋出都免了,多好
作者: GarrettLin (下午茶)   2015-11-02 17:42:00
但以台灣的現狀來說補選秀權比較適合,至於怎麼補可以討論,不然我覺得有行無市的機會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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