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onpo (獅子たちの旗)
2015-11-02 19:23:36林智勝、陳金鋒明年月薪上限為64.5萬、37.5萬
2015/11/02 19:06
〔體育中心/綜合報導〕自今年球團通告選手行使自由球員權利以來,目前共有林智勝、
陳金鋒、鄭達鴻3名球員行使,而根據中華職棒大聯盟規章,行使自由球員權利之選手,
當其與任何球團簽定次年度合約時,其年薪不得超過該選手前1年薪資之1.5倍,因此林智
勝今年月薪43萬,明年月薪最高不會超過64.5萬。
林智勝今年33歲,人氣與實力兼具,若與球團簽訂複數年合約,明年之後的月薪則不受此
上限規範。而今天也遞交自由球員申請的陳金鋒,今年月薪25萬元,因此明年月薪最高不
超過37.5萬元。
根據中華職棒規定,行使自由球員權利的選手,需在12月31日前與新球團完成締約,簽下
該自由球員的新球隊,需支付該球員年薪2.5倍的補償金給原球隊;球員若於隔年度1月1
日起,至季前登錄截止期限間和其他球團締結契約,新球團給予舊球團之補償條件減半。
因此,鄭達鴻2013年與義大簽訂複數年合約,今年月薪為35萬,今年底若有新球隊要簽下
他,須付給義大球團至少1050萬元的補償金。
http://sports.ltn.com.tw/news/breakingnews/1495206
作者:
hbk20491 (〥夢中情一場夢〥)
2015-11-02 19:24:00草創
作者:
starxls ((〞︶〝*))
2015-11-02 19:25:00名字是自由球員 結果一堆補償規定 超不自由
作者:
LAN620 (885248545)
2015-11-02 19:26:00球員薪資有上限 球團營收也應該要有上限 多的要充公?
作者:
newsnew (東寫西讀)
2015-11-02 19:27:00想要屬地就要讓球員更自由的流動 不然球迷還是會跟著球員
作者: a2156700 (斯坦福橋) 2015-11-02 19:29:00
這個有破解法嗎
作者:
donnylee (制服OL控)
2015-11-02 19:29:00爛制度,還有上限的喔,省錢野球
作者:
proman614 (éµç›¤é”人)
2015-11-02 19:29:00反正第二年再拉高就好
作者:
LAN620 (885248545)
2015-11-02 19:29:00門票為什麼不設上限 ? 為了給球員更好待遇? 限制薪水?
作者:
ePaper ( ̄ ﹁ ̄)
2015-11-02 19:33:00問一下 激勵獎金應該不算在月薪吧? 那可以從這邊加嗎?
好的規定沒半條,箝制球員權利的規定倒是一大堆....
作者:
tvb (tvb)
2015-11-02 19:35:00假FA果然是真的
作者: light531 ((‧(工)‧)/ ) 2015-11-02 19:36:00
啥鬼上限啊 理事長快來改革一下
作者:
mainsa (科科)
2015-11-02 19:36:00這很好破啊 可以簽三年約 65 90 100之類的 反正少的後面補
大家都私下喬,那這條規定到底幹嘛用的,趕快廢掉好嗎
補在後面or獎金or暗盤 隨意啦 有跟沒有一樣的規定
作者:
peter5 (peter)
2015-11-02 19:40:00自由球員制是趙守博跟李文彬弄出來的 真的不意外
作者: siyow (siyow) 2015-11-02 19:41:00
還有FA還要付轉隊費也是很奇怪的制度
作者:
lsp33 (LSP)
2015-11-02 19:44:00學日本的阿XDD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5-11-02 19:47:00可以改啊 會長都換人了 不用推給前朝
作者: joyparkno1 (飛翔藍星) 2015-11-02 19:48:00
標準洪家兄弟條款
作者:
kevincn13 (kevin chen)
2015-11-02 19:48:00繼續衝撞制度
這規定不知道理何在@@ 要破解也很簡單 複數年約就行
作者:
a12300 (Wei)
2015-11-02 19:51:00鬼島偉哉.. 好表現 加薪有限制哦 :P
作者:
bsli (7號)
2015-11-02 19:53:00理事長快出來拯救球員啊!
作者:
legendd (legend)
2015-11-02 19:53:00傻眼
作者:
jackhg (追夢)
2015-11-02 19:53:00簡僕洪家條款 小李子真是忠心耿耿
作者:
b54102 (可問江湖頂峰)
2015-11-02 19:53:00不自由球員制度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5-11-02 19:53:00脫褲子放屁而已 想給一堆方法可以給中職脫褲子放屁條款一堆就是了 XD
作者: QQaka (熊熊加油) 2015-11-02 19:59:00
一整個被日韓職帶壞 一堆爛制度
作者: linreg (Splendid) 2015-11-02 19:59:00
這是什麼爛規定
這規定原始動機是甚麼? 變相保護原球團利益嗎?可真會行使FA 大概就是複數年約 那不就簡單破解了@@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5-11-02 20:03:00表面上替老東家留面子啊 跳槽後薪水太高 原球隊不開心不過用激勵獎金或是複數年合約第二年開始補回來就破解XD就跟洋將薪資上限一樣脫褲子放屁 想給還不是暗盤、獎金
作者: JackyHung 2015-11-02 20:06:00
激勵金:一支HR10萬,1安打10000,1打點10000
作者:
joulin (joulin)
2015-11-02 20:08:00甚麼爛制度? 任何聯盟都有這種制度好嗎= =本來就要有限制國外職業運動也許多都有這規定 在那邊喊鬼島是哪招@@這規定是避免有錢得財團網羅了最多優秀球員
棒球這個運動很奇怪, 擁有最多優秀球員的球隊不一定會拿總冠軍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5-11-02 20:11:00發激勵獎金就破解了 避免個啥啊XD 跟洋將薪資上限一樣廢
作者:
joulin (joulin)
2015-11-02 20:21:00會被破解就是中職自己各項規定寫得不好啊
作者:
joulin (joulin)
2015-11-02 20:22:00搞了罰到你哭不出來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5-11-02 20:28:00所以才好笑啊 想搞限制還不會搞
作者: ice0101001 (夢如風) 2015-11-02 20:30:00
喔喔 兄弟迷又要崩潰了嗎?
請體諒球團辛苦經營,共體時艱;我們都是賠錢在支持棒球! 贛......
作者:
mirrorlee (mirrorlee)
2015-11-02 20:40:00說很多職業運動有限定的 到底有哪幾個有限定 可以說來聽聽嗎
作者: minuon (小奈) 2015-11-02 20:54:00
周思齊超過1.5倍啊!
作者:
sunman5 (Jason)
2015-11-02 21:16:00補償金讓自由球員制度幾乎變成虛設
作者:
YMSH205 (^^)
2015-11-02 22:19:00複數合約就解套了@@
怪了,我們中職怎麼剛好都學到其它聯盟偏資方的規定,對球員好的規定沒學到半條......制度都學半套,偉哉中職
作者:
shalu (PTT郵局板Post開板囉!!)
2015-11-02 23:01:00我不反對補償金,問題是補償金比簽約金高兩三倍以上 這哪招根本是賣球員。有些明星球員是因選秀,不得不進你球隊
作者: sean0212 2015-11-02 23:18:00
什麼鳥規定
作者:
comblog (7788不要9)
2015-11-03 00:07:00只能靠工會衝撞體制,就看工會胡會長敢不敢
作者:
paso (paso爺)
2015-11-03 02:50:00這爛規定到底何時要修 這樣反正大家都會拖到明年再說
作者: pote85712 (æ¯è±¬å¯¶å¯¶) 2015-11-03 04:27:00
65 100 150
作者: eewwee (eewwee) 2015-11-03 07:18:00
這鳥規定的目的是三小??
作者:
hcrcool (HCR)
2015-11-03 12:24:00假F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