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林哲瑄盼鄭達鴻留隊 但FA條款需改變

作者: hatedog5566 (黑狗)   2015-11-03 21:54:20
要無條件挖角 其實不太可能實現
談到錢又傷感情 一堆隊伍看到轉隊費用就退縮了
其實不如學mlb就好了
挖一個第一輪選秀就沒了
挖兩個 第二輪選秀也沒了 後面比照
被挖得就多一個選秀權
反正中職前三輪都是即戰力居多
用這方式也能避免窮隊戰力流失太多
另一方面也避免有球隊收了錢卻不補強
國外一堆好制度 中職卻都只學爛的一面
好的卻不多抄點 莫名其妙※ 引述《v810361 (brenda)》之銘言:
: 老實說
: 其實現在的老闆除了LAMIGO以外
: 應該都會支持吧
: 設轉隊費原本用意是保護原球團
: 但是你看現在中信要補強的話,卻要再額外花一筆,
: 這樣有轉隊費也不一定能賺的比較多啊
: 有轉隊費是興農 洪家兄弟 時代因為沒$$$$
: 但是現在
: 會繼續死要轉隊費的
: 應該只會有一隊吧
: 不知道大家怎麼看
作者: adam7148 (Adam)   2015-11-03 21:55:00
真是莫名其妙!
作者: tupp   2015-11-03 21:57:00
拿選秀是對LM最好的,因為拿轉隊費也不知道會不會用在補強上
作者: ppp111683 (湯姆熊)   2015-11-03 21:57:00
用選秀權就真的有機會流動了 畢竟有人曾經花了前三輪..
作者: KingChang808 (金真金金金金™)   2015-11-03 21:58:00
以選秀權換以前, 要先評價自由球員的等級
作者: tupp   2015-11-03 21:59:00
如果依戰力論其他隊可能比較希望LM拿錢而不是選秀權XD
作者: ayung003 (阿勇銘)   2015-11-03 21:59:00
自由球員之前母隊先交易 避免什麼都拿不到 這樣如何?
作者: KingChang808 (金真金金金金™)   2015-11-03 22:00:00
林智勝值得第一輪選秀權沒問題, 那鄭達鴻和陳金鋒呢
作者: hatedog5566 (黑狗)   2015-11-03 22:02:00
值不值這不用擔心 球隊會自行判斷這問題就好比陳金鋒值不值30萬一樣意思認為值得就會去簽了
作者: KingChang808 (金真金金金金™)   2015-11-03 22:03:00
值第幾輪選秀權是聯盟要先制定客觀標準的
作者: g5v895 (喵的 我不是台泥網址)   2015-11-03 22:42:00
如果普遍不值得的話 那規定不就又變成空談?
作者: pezhan (精彩不亮麗)   2015-11-03 22:42:00
推選秀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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