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zzyyxx77 (討噓大師77)
2015-11-04 07:04:21〔記者徐正揚/台北報導〕中華職棒2015年度各球團通告選手行使自由球員權利的最終時
間是昨天下午4點,今年行使自由球員權利的確定只有Lamigo桃猿林智勝、陳金鋒與義大
犀牛鄭達鴻。
中職實施自由球員制度後,截至去年僅彭政閔與陽建福(2011年)、周思齊(2013年)、
張建銘(2014年)行使權利,最後都續留母隊,今年有3人是歷來單一年度最多,很有機
會出現史上首次自由球員轉隊,甚至旅外發展。
聯盟規章規定,自由球員若在12月31日前與別隊簽約,新球隊要支付該球員今年薪資總額
之250%給原球隊做為轉隊費,林智勝、陳金鋒、鄭達鴻今年月薪各是43萬、25萬、35萬元
,轉隊費各為1290萬、750萬、1050萬元。
若於明年1月1日至季前登錄截止期限間簽約,轉隊費就減半降為125%,各為645萬、375萬
、525萬元,若無意外,有意願的球隊要等到明年才會有動作。
林哲瑄昨天上午出席活動時指出,聯盟應該改變自由球員制度,「年限到了應該自動生效
,不需要申請,需要轉隊費怎麼叫自由球員?」曾經行使權利的周思齊表示,要轉隊真的
很難,希望今年有人打破門檻成功轉隊。
http://sports.ltn.com.tw/news/paper/929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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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o1100 (蝦蒸河粉)
2015-11-04 07:27:00交給胡理事長了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5-11-04 07:51:00覺得轉隊費是還ok,年限縮短比較重要
作者:
Chia2323 (Chia2323)
2015-11-04 07:53:009年 2.5倍 打完九年都不知道幾歲了
作者:
DOBBS (掛網限定)
2015-11-04 08:04:00不就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制度 mlb也有奢侈稅
作者: gordon27 (藍星人1號) 2015-11-04 08:05:00
縮短年限 然後不需申請 做到這兩項有轉隊費或其他補償OK
作者: ICIT (焚夜下的月燼) 2015-11-04 08:09:00
釣蝦沒說錯啊,都自由了為什麼還要付錢給前東家?要改革轉隊費也該拿掉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5-11-04 08:10:00推樓上,年限縮短且不須宣告時間到自動成為FA,如果是這樣1.25倍的轉隊費可以接受樓樓上
作者:
Kreen (æ¯å¤©è¦æ›´å„ªç§€ä¸€é»ž)
2015-11-04 08:19:00中肯,支持釣蝦!球團要嘛長約綁住啊!
作者:
ohmyya (三翻西施狗)
2015-11-04 08:21:00日本不用當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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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ghong ( )
2015-11-04 08:26:007年轉隊費 9年完全自由
作者:
rod007 (月‧優藍)
2015-11-04 08:30:00轉隊費只是方式之一 像美日職是補償選秀
作者:
pkqooet (油口皆悲)
2015-11-04 08:32:00推
作者:
higger (朝鄉而行2016)
2015-11-04 08:38:00如果要轉隊~那就都1/1後簽約不就好了?這規定啥意思???
作者: ice0101001 (夢如風) 2015-11-04 08:40:00
輪到這個去美國的講話 看來球員根本不懂嘛!
作者:
svince88 (怜杯的腰快散了~~~~~~~)
2015-11-04 08:46:00所以樓上的要嗆誰
年限降為7年 轉隊費半年薪水不然無償轉隊應該是最好另外應該規定自由球員效力>>球團長約,避免球團鑽漏洞為了保護球員權益,想綁長約不得超過自由球員年
作者:
IHD (終於要等到時空變異了嗎?)
2015-11-04 09:34:00CPBL:不爽不要打啊 球迷是消耗品的聯盟 球員大概不知道吧?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5-11-04 09:42:00日本職棒的制度就是每隊薪水自己排名第十名以後 不需要補償中職可以參考 二三線自由球員為何不能為了球上場而轉隊?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11-04 09:44:00新人都簽制式合約就好了 前兩輪保證約 兩輪之後的每年都自由不更好 球團應該超開心的 打不好或受傷就洗掉摟~要真正的自由就學NBA啦~每年季末都一堆不上不下的二三線球員在找工作棒棒喔~
建議學以前MLB自由球員分A/B級,A級球員補償選秀權
作者:
whipzj (被卒吃)
2015-11-04 09:51:00這就是四隊都不願意球員轉隊而達成的共識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11-04 09:54:00不能說的秘密XD 球團培養你這麼久 說轉就轉 吃乾抹淨怎麼行呢 大概是這種概念
大聯盟新人前三年薪資都公道費公道費改公道價然後進入薪資仲裁, 有人可以取得Super 2資格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11-04 09:59:00我覺得比較合理算法應該是把在該隊總月薪+簽約金乘上一個常數 當然最好是新人制式約 三年或五年可以仲裁一次
但不容易, 有興趣的人可以查小熊的老大何時上MLB的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11-04 10:00:00七年自動取得(立即釋出) 自己去找工作或談續約然後旅外回歸不可以抵年資 誰叫你要旅外這樣才是對一二三線跟旅外整體考量下最公平的做法而且年數應該是一二軍合算 避免先發投手被風火輪凹慘慘
作者: daiwiner 2015-11-04 10:07:00
旅外回來的一多 就開使衝撞資方了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11-04 10:08:00旅外都馬只考慮自己而已 我覺得他們的觀點失之偏頗如果旅外放寬FA 大家五萬十萬美 日本育成約都出去啦以前行情一個A=十萬塊 現在還略漲一些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5-11-04 10:20:00
釣蝦看來只會打球不懂規則 如果沒有轉隊費或補償規定 那豪門球隊就把小市場球隊狂當農場用就行了 現在就是即便小市場球隊被當農場 也還有轉隊賠償的錢或選秀可以當籌碼去繼續經營周旋下去 日韓職MLB都有 不過自動生效真的比較好台灣喬事情的 道德勸說壓力一堆有的沒的 用申請要逼死誰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11-04 10:25:00自動生效其實就是自動釋出 有也不錯 台灣職棒球員契約是不定存續契約 現在改成有年限的比較合理
作者: LienFong (jrfox31) 2015-11-04 10:31:00
鬼島有鬼島玩法!不要問很可怕!
作者:
loach98 (銀貨兩訖)
2015-11-04 10:43:00推,自由球員無約在身還要轉隊費,真的莫名其妙
講這麼多 以為MLB的FA從天上掉下來?工會不去爭 不罷賽 怪我囉?
作者:
upscom (ヽ(≧▽≦)ノ)
2015-11-04 11:55:00美國有補償選秀權 日本則是補償球員或是錢
作者:
basesam (basesam)
2015-11-04 12:47:00他說出我的疑問了,轉隊費根本是爽到母隊,超扯
作者:
rei196 (棉花糖)
2015-11-04 13:20:00嘟嘟:我也行使過.怎麼名字沒有我
作者:
paso (paso爺)
2015-11-04 13:43:00戰力比人家差 又要轉隊費 何時才能追上日韓 還過年底才折半6年受限 自動FA 轉隊費減半且不用等隔年 9年完全自由
作者:
Joey818 (時代趨向和平 也不再振奮)
2015-11-04 15:49:00這個制度有跟球員工會商量過嗎?
作者:
a1len (a1len)
2015-11-04 15:57:00標題... 釣蝦也被封"仔"字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