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isa9527 (高級伴讀士官長)》之銘言:
: : 那這樣倒不如一開始就用「已減半的轉隊費」當基礎
: : 不要分什麼1/1前後,不是比較公平?
: : 感覺這題目,可以寫一篇賽局理論的論文~~
: 就拿今年的例子來看
: 如果其他三隊要補砲管,能先拿到林智勝就不用搶陳金鋒
: 若拿不到林智勝再評估要不要搶下陳金鋒
: 林智勝比較貴,兄弟要在今年底前敲定就得付全額轉隊費
: 但是若不在今年底前敲定,林智勝可能會跟統一簽約
: 先簽先贏,但也得付較高額轉隊費
完全不懂先簽約先贏是什麼樣概念~??尤其鬼島台灣
: 情況假設兄弟跟林智勝講好條件但拖到年後才簽約的話
: 統一就可能再拿出更好的條件給林智勝,讓林智勝改簽另一份約
那林31或林31經紀人~
直接打通電話
HI 姆斯嗎??
統二剛剛開另外一個合約給我~比你還高喔
你不考慮加碼???
然後中信就會繼續加碼了阿~林31不就又等到年後了 無限輪迴
(反正林31自己訂個報價時間截止日就是1月1號)
: 因為你兄弟當初談好條件卻沒簽約,也只能摸摸鼻子
: 自由市場上的最大咖球員被買走了,義大跟兄弟只能另外尋找
: 若是義大判斷陳金鋒有價值,趕在年底前先跟陳金鋒簽約,兄弟就兩頭空
: 若是兩邊都覺得陳金鋒的價值沒那麼高但還是可以入手
: 就不會搶著先簽,兩邊都會放到隔年再簽約,省一半的轉隊費
: 所以這其實就是商場上的一種計算
: 你要賭看看別隊會不會出手,自己是否有機會用半價入手,還是要全額先搶下來
: 等久了上鉤的魚也可能跑掉被別人撈起來
競標不是都最後一秒才亮底牌嗎?
FA應該也是同樣道理吧?
還是搞不太懂 這種2階段轉隊費到底有啥意義?((就跟撲一壘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