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chi56 (阿其)
2015-11-15 01:18:59※ 引述《Jayferrari (有點喜歡妳.....)》之銘言:
: 2000萬可以COVER幾場賠錢的比賽要不是真的有棒球愛的人根本不會做這門賠錢生意
:而且如果母企業的商品不是比較直接的民生用品的話很難看得出對母企業的幫助
的確,對於消費用品的廠商,加入職棒才會有明顯的形象助益。
劉保佑之前曾說每年的廣告預算當做認養職棒球隊的費用,
只要帳面上不要賠超過一定程度就算是賺。
和一般廣告比起來,只要經營得善,職棒所培養出來的形象會更有
凝聚力。加上其中週邊影響,賺賠其實不能只用票房來計算。
花錢就可以得到形象或價值的回饋,就是賺,
花錢就可以得到回饋還不小心回本加小賺,超賺!
從現在路跑越辦越多,可以看出來運動行銷的成效,
以台灣來說,最成功就是Lamigo,
一個到目前為止堪稱完美(在台灣)的運動行銷例子擺在這,
個人真的覺得那些需要被行銷的企業可以好好做做這門功課。
只是以台灣企業的經營風格,還是不期不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