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局 打 被 奪 四 失 自
: 台灣 席 安 三 死 責
: 數 數 打 振 球 分 分
: RHP 郭俊麟 8.0 30 6 10 0 1 1 QS
: RHP 陳禹勳 1.1 5 0 0 1 0 0
: RHP 陳鴻文 1.0 5 2 0 1 2 1
: LHP 陳冠宇 0.1 1 0 0 0 0 0
: RHP 潘威倫 0.1 3 2 0 0 4 3
陳鴻文有1ER, 潘威倫有3ER, 這到底是根據什麼得出來的?
潘威倫和陳鴻文上場時, 1,2壘上的人是規則弄上去的,
不是他們堆上去的, 這樣跑者回壘還是要照算自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