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在國際賽時,
某些球迷常常會有類似的言語(髒話消音):
「蔣智賢,XXX」、「林益全,XXXXX」、「郭嚴文,XX」之類的。
不管他是不是在黑特區,
這已經很明顯構成公然侮辱罪的標準,
在公開的地方(棒球版)、指名道姓、罵侮辱的髒話。
雖然沒看過有球員追究這種事情過,
但如果哪天球員卯起來,請個律師團,
這些鄉民有可能吃上官司嗎?
作者:
njnjy (邱若男我要幹死妳)
2015-11-27 18:50:00會 但無罪 你無法舉證 髒話對人體有害
作者:
akamac (akamac)
2015-11-27 18:51:00頂新表示:
作者:
suzhou (☂☁☁☁☂)
2015-11-27 18:51:00可以告 且只要舉證充足絕對可判 只是球員不會吃飽太閒
作者:
andye04 (彰化赤龍帝)
2015-11-27 18:52:00球員好心不和酸民計較而已
作者:
blue1204 (Water)
2015-11-27 18:53:00絕對可以告,PTT很好找到人的,只是球員也懶得計較
作者:
andye04 (彰化赤龍帝)
2015-11-27 18:53:00真的告 是可以 包括影射那些其實是都可以告的
作者:
njnjy (邱若男我要幹死妳)
2015-11-27 18:53:00記得以前有球團要告網友..
作者:
andye04 (彰化赤龍帝)
2015-11-27 18:54:00不過酸陽戰隊應該告不成 畢竟沒罵髒話 沒人身攻擊
作者: gn00604767 2015-11-27 18:55:00
以前就有爪迷噴恰弟靠恰恰,兄弟球團就告了,後來道歉就撤告了
如果在球場罵髒話或人身攻擊 構成要件上確實是符合的
作者:
njnjy (邱若男我要幹死妳)
2015-11-27 18:56:00圍巴士 丟水瓶進場 都可以告
作者:
liDong (白色男孩)
2015-11-27 18:56:00可以告啊 而且證據就在那
作者:
Finn5566 (小男孩阿寶)
2015-11-27 18:57:00那新莊球場的比賽就變成釣魚大會了
公然侮辱哪需要舉證對身體有害 法官認定構成就有了隨便廢X.垃X.智X.白X 都可以簡單成案 網路還更方便
作者:
carhow (卡好)
2015-11-27 19:00:00吊卡好也可以告嗎?
你用說的還要有錄音還是證人 網路發言電磁紀錄就在這
作者: EasternAsh (砲灰) 2015-11-27 19:01:00
就看球員真的要不要告而已
作者:
njnjy (邱若男我要幹死妳)
2015-11-27 19:01:00我突然想到很多年前我在左外野 朝林明憲罵禿頭....
因為卡好並不代表你 但也不用指名道姓 你.他也可以
作者:
njnjy (邱若男我要幹死妳)
2015-11-27 19:04:00就算罵吊死卡好 也無法證明你是罵誰 也許有人id叫你x卡好
當年很反爪 我還記得我在內野最靠外野的地方跟陳致遠
作者: EasternAsh (砲灰) 2015-11-27 19:04:00
之前罵你像XXX 都會判有罪了 你覺得咧
作者:
Finn5566 (小男孩阿寶)
2015-11-27 19:04:00禿頭這告不成吧 告了應該會被法律認證XD
作者:
blue1204 (Water)
2015-11-27 19:04:00他是光頭
作者: EasternAsh (砲灰) 2015-11-27 19:06:00
都看法官 但有爭議的 尤其是非公開表現的東西少說為妙
作者:
maikxz (超級痛痛人)
2015-11-27 19:08:00我知道國外有起訴過涉及種族歧視...
作者:
njnjy (邱若男我要幹死妳)
2015-11-27 19:09:00影射打x球 球團才有可能提告
原告要跑法院喔 但可以請委任律師 被告就一定要出席
作者: EasternAsh (砲灰) 2015-11-27 19:10:00
原告不一定要出庭啊很多是檢察官起訴 檢察官就代表了有些案件不會在被告的地方審理喔 所以被告會很麻煩
作者: a2156700 (斯坦福橋) 2015-11-27 19:12:00
踩到地雷就會想告吧?
可以告啊 顯得沒氣量 球迷減少而已 人生勝利組又沒差
公然侮辱是告訴乃論 檢察官怎麼起訴 一定要有原告阿
自己打不好 關球迷酸什麼事 難道球迷說紅中下台 他就真的下台跌個狗吃屎 然後被車撞又跌倒嗎 怎麼可能
作者:
blue1204 (Water)
2015-11-27 19:16:00酸是一回事,出口成髒就是另一回事了,懂?
作者:
njnjy (邱若男我要幹死妳)
2015-11-27 19:17:00找球迷單挑守備
作者: EasternAsh (砲灰) 2015-11-27 19:17:00
去地檢署告不就好了?
啊 版上有人剛好叫蔣X閒 不就也可以告了 同姓同名一堆
作者:
ja8256 (P.P)
2015-11-27 19:19:00一堆腦袋不清楚的人自以為有趣
作者:
bahamutuh (殺生為護生 斬業非斬人)
2015-11-27 19:20:00一樓帶風向失敗
作者:
blue1204 (Water)
2015-11-27 19:21:00某m,你還是洗洗睡吧
你在公開棒球討論平台的live文 比賽時刻選手打擊時打出蔣XX垃圾.廢物 一旦上了法院你覺得有可能凹成同名同性嗎? 不要說完全沒sense未反而反的話...
作者: rrnew (new life) 2015-11-27 19:23:00
可以,ptt找的到人,怕被告可以在臉書罵,因為臉書不會配合臺灣檢調交出使用者資料
作者: EasternAsh (砲灰) 2015-11-27 19:25:00
臉書除非重大刑案才可能配合 PTT基本上會配合但臉書如果個人資訊有線索也是會被找到
作者:
pujos (lks)
2015-11-27 19:27:00基本上告不成啦,微罪個資法是不給調通聯的
作者: rrnew (new life) 2015-11-27 19:27:00
對
作者: rrnew (new life) 2015-11-27 19:28:00
ptt的例子它版已經有些例子了
作者: EasternAsh (砲灰) 2015-11-27 19:28:00
這個東西是這樣 平台方沒強迫要給 但通常會給
作者:
pujos (lks)
2015-11-27 19:29:00一些雞毛蒜皮的,檢座大概連鳥也不會鳥你
作者: EasternAsh (砲灰) 2015-11-27 19:30:00
有興趣直接查統神案例 我覺得他那個是教科書了
作者: rrnew (new life) 2015-11-27 19:31:00
近期比較知道的好像是美容類的版,好幾位被告
作者: EasternAsh (砲灰) 2015-11-27 19:32:00
類似的案例 各位有興趣查一下 真的多到很誇張
作者:
blue1204 (Water)
2015-11-27 19:32:00我就在軍旅版被告過了阿XDDDD而且好像只是推菜逼巴吧?忘了,這樣都能告了
作者: rrnew (new life) 2015-11-27 19:33:00
對耶,統神那案例算有名
作者: EasternAsh (砲灰) 2015-11-27 19:34:00
因為這種案件 可以判很快 很多又多半是和解結束
作者: cuteyo921124 (cuteyo921124) 2015-11-27 19:47:00
可以告吧,不然八卦版怎麼那麼多人被告
作者:
tw88 (台灣ㄅㄨㄅㄨ)
2015-11-27 19:57:001F邏輯正確=.=
球星被罵會比一般人難告 之前邱毅被罵政治核廢料是無罪 法官理由是政治人物必須要能夠容忍此等批評
作者:
leegogo (æŽç‹—ç‹—)
2015-11-27 20:23:00當然可以告,罵太嚴重肯定會起訴,只是球員不會這樣
1F 是沒看過判例? 還需要對人體有害勒 第一天上網?
作者: jerrystarks 2015-11-27 21:06:00
告不了啦,LM教練團被罵成那樣也告不了PTT球隊板的大大們阿
作者:
nightjar (è€å¤¾)
2015-11-27 21:33:00沒看過足球迷,不知道什麼叫人身攻擊
蛙人打個鳥安就在球場被罵5字經 也沒有提告 應該是河蟹定了 除非你超紅或對方超扯吧
作者:
NEOdesu (娑羅双樹)
2015-11-27 21:50:00一定是告得成啊
作者:
mystage (亭)
2015-11-27 22:01:00又不是每個人每天都逛八卦板 當然會有人不懂阿
作者: kenshin11 2015-11-27 22:30:00
一堆自以為的人zzz 是看不懂1F的梗嗎..第一天活在台灣?
作者:
mimchu (蒟蒻)
2015-11-28 00:28:00一樓的哏是今天最大新聞,跟八卦版沒關吧。
作者: weykh 2015-11-28 04:12:00
被罵ooxx當然可以告,只是告了對球員本身其實一點好處都沒有,除非不當影射造謠等防礙名譽的事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15-11-28 09:19:00絕對告得成,可參考數字板的道歉文只是人家不想理鍵盤酸民而已,不要心存僥倖
作者: Hibachi (Ecstacy) 2015-11-28 15:36:00
1F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