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一個蠻公平的自由球員制度
滿六年的時候
球團可以對隊上球員提合格報價
合格報價為聯盟前40名薪水的平均
或是其年薪的1.2倍
取兩者較高著為合格報價
球員可以接受或是拒絕
拒絕的話
可以成為入札式受限自由球員
其它球隊可以用轉隊費做競標
競標上限為:
第六年,年薪的3倍
第七年,年薪的2倍
第八年,年薪的1倍
第九年,不用競標金,純受限自由球員
第十年,自由球員
最高競標金的可以取得合約談判權
如果同時有兩隊以上出最高價
則可以一起談判
球員可以選擇其中一隊的合約
選擇後母隊有三天的時候考慮要不要跟進
跟進就可以留下球員
如果球員接受合格報價
隔年就可以直接成為受限自由球員
再隔年就成為自由球員
如果第六年母隊不提合格報價
那球員隔年就可以成為受限自由球員
再隔年就可以成為自由球員
感覺這個制度就勞資方都有兼固到
大家覺得如何?
作者: hcroy (roy) 2015-12-18 12:22:00
太子不同意啊!太虧
作者: Tads 2015-12-18 12:23:00
能打10年的有幾個?
作者:
akamac (akamac)
2015-12-18 12:35:00別還不會走就想要飛阿 中職連第一個FA轉隊都還沒出現哩
作者:
lottopop2 (lottopop2)
2015-12-18 12:39:00合格報價四十人太多,也才四隊,12人差不多大聯盟30隊125人更正15人差不多
不接受又沒其他隊報價怎麼辦?前15人的平均還拒絕?然後期待競標者提更高薪再加上三倍年薪轉隊費?
作者:
corlos (ナニソレ、イミワカンナ)
2015-12-18 14:39:00資方不同意,免肖想
作者:
paso (paso爺)
2015-12-18 14:56:00什麼是受限自由球員 不用標金? 然後這是給國內球隊入札標?還年薪的3倍 你說給國外就算了 國內哪有這種錢 變相爛制度阿
作者:
chuegou (chuegou)
2015-12-18 19:17:00要是選手年薪1000萬.成為受限自由球員.沒人出的起1200萬.那接下來這位選手會怎樣?只能釋出成為自由球員讓四隊都可以接觸嗎?這樣好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