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鋒砲去向 月薪不超過20萬續猿?

作者: pttpepe (Ptt屁屁)   2016-01-02 06:13:01
鋒砲去向 月薪不超過20萬續猿?
〔記者徐正揚/台北報導〕隨著39歲的張泰山離開統一獅,小他1歲的陳金鋒動向也受到
矚目,雖然他去年決定行使自由球員權利,迄今仍沒有球隊與他接觸,比較可能以低價續
留母隊桃猿,最差的狀況是繼張泰山後從中職消失。
與張泰山相同的是,陳金鋒上季多項數據再創生涯新低,功能只剩DH或代打,在各隊DH人
手都很充足甚至爆量下,幾乎沒有他的空間,義大犀牛已表態無意爭取。
母隊猿隊既沒動作也沒表態,領隊劉玠廷年前一再強調要到2016年元旦後,在最佳時機做
出最有利的決定,預料可能先邀請他參加春訓,再以不超過20萬元、不低於17.5萬元(去
年報酬之70%)月薪續簽1年,新合約會附加明年轉任教練的條款。
獅隊因張泰山離隊,勉強有空間能安插,加上主場在台南、哥哥陳連宏是首席教練等聯結
,傳出可能簽1年約,前提是陳金鋒取得猿隊開具的轉隊同意書,省掉一筆轉隊費。
http://sports.ltn.com.tw/news/paper/945565
記者猜,一年約+教練職。
獅隊則是要轉隊同意書省錢...一年約...這....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6-01-02 06:14:00
樓下zxf崩潰
作者: krajicek (回憶比真實精彩)   2016-01-02 06:15:00
那應該就是回桃猿了,一次損失兩個承受不起啦
作者: zxf123 (真彦(まさひこ))   2016-01-02 06:16:00
爪:才20萬 不尊重啦 還不保證先發
作者: gm2867 (俏秀蓮)   2016-01-02 06:20:00
獅簽鋒幹嘛 張就沒位置了還鋒
作者: rock74228 (痛哭的好人)   2016-01-02 06:24:00
假如鋒哥今年不跟米糕簽約拿到離隊證明書的話,那麼中信兄弟跟統一還可以找鋒哥簽約吧~
作者: RASSIS (省錢存錢節食減重)   2016-01-02 06:25:00
不跟米糕簽 太子怎麼可能給你離隊證明書
作者: cancer0708 (你好,我製仗也販劍)   2016-01-02 06:26:00
陳金鋒最不可能去的就是獅 他不會想要被迫當教練職的更何況更健康能打的張泰山都不要了 獅哪可能要他
作者: hopper (蚤子)   2016-01-02 06:27:00
沒收到轉隊費,太子不會發吧
作者: cancer0708 (你好,我製仗也販劍)   2016-01-02 06:28:00
陳金鋒.張泰山就先一起去OB賽退休 等恰恰吧 不送~~~~~
作者: pttpepe (Ptt屁屁)   2016-01-02 06:28:00
在商言商 如明知道獅隊會其他隊有想收的念頭 球團幹麼給離隊證明書 獅隊如果真的要其實鋒哥轉隊費不算貴
作者: Amilous ( )   2016-01-02 06:29:00
鋒哥不想留 不如直接把鋒哥用轉隊費賣給中信 別再糟蹋人了
作者: rock74228 (痛哭的好人)   2016-01-02 06:32:00
同意樓上,劉志昇當年可以賣掉泰山,米糕也可以賣鋒哥鋒哥既然不想留,給予他尊重,開個轉隊價讓他去中信吧
作者: wb7346 (JEJO)   2016-01-02 06:35:00
說好的同捆包
作者: Amilous ( )   2016-01-02 06:36:00
去兄弟有機會漲到30萬甚至以上 留LM要被砍到17.5萬 鋒哥應該超不爽那規章
作者: PressTwo (按2才有快感)   2016-01-02 06:39:00
很合理啊 國外也有那種千萬年薪 因表現老將底薪的這才是職業運動啊 但那個FA上限的規章太北爛了
作者: sleeeve (赴美留學的日子...)   2016-01-02 06:41:00
林智勝坦白說有點....當初冠軍賽一直說跟鋒哥同捆包同進退 現在準備拿三年四千萬的天價 鋒哥卻....
作者: pttpepe (Ptt屁屁)   2016-01-02 06:42:00
同捆包是只有針對LM 大師兄可從沒說過去別隊需要
作者: rrnew (new life)   2016-01-02 06:43:00
他一直是說同離,沒說同去一隊
作者: Amilous ( )   2016-01-02 06:45:00
救算真的想去同一隊 難道大師兄會去看規章有無那個爛規定?自由沒報之前 誰知道有那個爛規章
作者: pttpepe (Ptt屁屁)   2016-01-02 06:47:00
中職很多規章本來就是外界不清楚 因為有時連球團都可能
作者: Chia2323 (Chia2323)   2016-01-02 06:47:00
吳志揚不改一下這規定嗎 我猜吱吱一定第一個跳出來反對
作者: pttpepe (Ptt屁屁)   2016-01-02 06:48:00
也有時可能搞烏龍 但這也不代表球團們不知道這條 只是記者們不知道這條而已
作者: osakakobe (小遙X菜菜子)   2016-01-02 06:53:00
拜託鋒哥別留了,會被紅中和制服組羞辱
作者: twbin (<( ̄︶ ̄)/=▅▆▇▇)   2016-01-02 07:05:00
不給太子辦鋒趴騙猴迷錢騙到爽怎麼可能會給離隊同意書
作者: Airman1030 (飛人)   2016-01-02 07:20:00
百大經理人不是叫假的 要人可以 請付錢
作者: iceyang (追)   2016-01-02 07:28:00
52不是FA了 富爸爸想買還買不到嗎 xD
作者: homeboys (感恩師傅)   2016-01-02 07:29:00
五隻羊現都在忙另一件事根本那有空改這爛規定
作者: phix (88)   2016-01-02 07:43:00
不一定吧 砍泰山收鋒哥不是剛好
作者: nnkkman (nn)   2016-01-02 08:01:00
收鋒哥的話看喵喵到時候會怎麼說
作者: mrchica (曲卡)   2016-01-02 08:13:00
什麼規章?
作者: indium111 (#ttyhg)   2016-01-02 08:23:00
台南是鋒哥的老家,去統一也是不錯
作者: a870209tw   2016-01-02 08:32:00
義大沒希望嗎?
作者: chuyo (^___^)   2016-01-02 08:57:00
追求CP吱~
作者: sunnydragon7 (香腸)   2016-01-02 09:39:00
一隊只能簽2個FA球員的爛規章~
作者: feywen (supernatural號:)   2016-01-02 10:11:00
太子把鋒哥賣掉吧!
作者: a2589663 (當肯)   2016-01-02 10:23:00
誰要簽你這鳥約
作者: hcrcool (HCR)   2016-01-02 10:28:00
就是卡死在爛規章 草創至極
作者: shiaubai (小白)   2016-01-02 12:01:00
太好笑了 行使FA抬價不成還被扣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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