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zzyyxx77 (討噓大師77)
2016-01-02 09:40:03陳金鋒可能因規章設限回猿 球迷痛批爛規定
〔體育中心/綜合報導〕中信兄弟將網羅林智勝、捕手鄭達鴻,自由球員制度設置6年來
寫下轉隊成功的新頁。兄弟原本想一舉網羅陳金鋒,卻受限規章最多只能簽2人而作罷,
這項規定引起球迷討論。
根據自由球員辦法第152條的人數限制規定,當該年度行使自由球員權利之選手在8名(含
)以下者,則任何球團不得與超過2名以上行使自由球員權利之選手締結合約。這意味著
,這次共3人行使權利,兄弟最多只能簽下2人。
據今日出刊的《自由時報》報導,3人動態漸趨明朗,林智勝和鄭達鴻都可望披黃衫,陳
金鋒則尚未接獲其他3隊接觸,而兄弟為了慶祝中國信託今年創立50週年,原本想將3人「
通吃」,只可惜受到中職規章所限。
不少球迷抨擊這項規定阻礙中職進步,「好爛,職業運動不就是資本主義的極致?還不可
以撒錢喔?」、「萬一原球團超過兩個申請FA,那不就好笑了嗎?」、「球團肯花大錢挖
角是好事,不懂這個草創聯盟在限制什麼?」
由於陳金鋒迄今仍沒有球隊與他接觸,假如最後真的無緣兄弟,桃猿預料先邀請他參加春
訓,再以不超過20萬元、不低於17.5萬元(去年報酬之70%)月薪續簽1年,新合約會附加
明年轉任教練的條款。
http://sports.ltn.com.tw/news/breakingnews/1559014
作者:
angel6502 (倉木徹 TetsuKuraki)
2015-01-02 09:40:00爛規定
作者:
Kingkuo (Boys,be ambitious)
2016-01-02 09:41:00這次體育中心推高調,爛制度
作者:
denhhy (santhigh)
2016-01-02 09:41:00不超過20萬元、不低於17.5萬元~~~這在羞辱鋒哥嗎..
作者: heavensun 2016-01-02 09:41:00
可以三方交易, 牛先幫兄弟簽下鋒 再和兄弟交易
作者:
Damnbd (Damndb)
2016-01-02 09:41:00爛規定
作者:
lovebuddy (lovebuddy)
2016-01-02 09:42:00真的是有人啟動FA才知道這什麼鬼規定-.-
作者:
zzyyxx77 (討噓大師77)
2016-01-02 09:42:00可以三方交易阿 我也這麼覺得
作者:
mrchica (曲卡)
2016-01-02 09:44:00中職規章真的很屌
作者:
sorrycar (redeem)
2016-01-02 09:45:00陳金鋒在LM根本沒PA吃 才提自由球員 真不行 寧願退休吧
作者:
tvb (tvb)
2016-01-02 09:47:00草創聯盟不是喊假的 爛透了
作者:
cdpicker (陽光、沙灘、比司吉)
2016-01-02 09:49:00這條款應該是怕有邪惡帝國,不過中職才四隊,這規定頗爛
作者:
mybo (麥波)
2016-01-02 09:50:00我吱有種就出來公開說這是爛規定,不然就是超級毒隊
作者:
wadeheat (wadeheat)
2016-01-02 09:52:00真的不行就改簽泰山囉……
戰力考量也是簽飛機...簽鋒哥是人氣與時代意義而已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16-01-02 09:54:00
泰子超想賣的好嗎
作者: irs2408 (irs2408) 2016-01-02 09:54:00
體育中心
又偏偏遇到五隻羊現又正忙他的正事,若他下週不出面出來處理,只能期望胡老闆拿出魄力出來衝撞制度了
作者:
McDaniel (Taiwan #1)
2016-01-02 09:55:00草創聯盟,獨步全球。FA制度、季後賽制度都是爛到無上限
作者:
basesam (basesam)
2016-01-02 09:55:00中職規章太傾向資方,根本是跛腳的自由球員制度
作者:
iceyang (追)
2016-01-02 09:55:00什麼爛報導 抄夠了沒
修改規章這不是要四隊領隊開領隊會議同意才能修嗎?這規章會長能自己修?
作者: yankees733 2016-01-02 09:57:00
草創聯盟不意外
作者: Nobita (野比太) 2016-01-02 09:58:00
制度漏洞很多啦
作者:
wadeheat (wadeheat)
2016-01-02 10:02:00中信出轉隊費跟猿換離隊證明
作者:
lulttm 2016-01-02 10:07:00鋒哥就默默退休吧,拜託別再給太子紅中糟蹋後再海撈一場引退賽票房了
作者: jackietwn (Jackie) 2016-01-02 10:07:00
爛規定
作者:
feywen (supernatural號:)
2016-01-02 10:08:00爛規定
作者: chawer ((˙(00)˙)) 2016-01-02 10:15:00
好爛的規定,楊領隊好像有提說要廢除,但其他隊好像不同意?
作者:
hcrcool (HCR)
2016-01-02 10:15:00假FA
作者:
wanger (wanger)
2016-01-02 10:18:00真的是爛規定 該放手就放手
當年規定是因六隊而設,又不是四隊,六隊的話剛剛好吧
作者:
Amilous ( )
2016-01-02 10:25:00這條規定超爛吧 根本資方角度 球員熬了9年才變FA 也有球隊花錢挖 卻不能轉隊又得熬四年 看也知道哪隊不想修改
作者:
helen7510 (佐助的鼻子有幾個?)
2016-01-02 10:29:00這規定真的超爛,身為猿迷,真心希望鋒哥到一個可以給他舞台與尊重的地方,不要再留LM被百大經理人和紅中糟蹋,變成開趴專用吉祥物,爪犀獅那隊都好,拜託給鋒哥一個機會啊(淚)
作者:
cdu1982 (chen)
2016-01-02 10:35:00爛規定!!!
作者: tifinna (tifinna) 2016-01-02 10:43:00
拉基規定
作者:
lon0623 (broaden)
2016-01-02 10:47:00說真的兄弟有想簽嗎?還是利用這點找理由而已 獅犀也沒去簽鋒哥阿證明了鋒哥現在年紀偏大行情已降很多
作者:
now99 (陳在天)
2016-01-02 10:50:00中職倒一倒吧
要找這種理由可能要先付出6.7千萬喔XDDDDDDD
作者:
xian (鹹蛋超人)
2016-01-02 11:01:00這規定太屌了 www 某些酸酸本來正忙著帶風向酸31不顧52原來是制度殺人啊
作者:
comblog (7788不要9)
2016-01-02 11:06:00這是我第一次推體育中心
作者: bill0703 (比爾) 2016-01-02 11:10:00
Lamigo喜簽鋒哥
作者:
etop (羅里羅說)
2016-01-02 11:44:00米糕:好吧 那我釋出鋒哥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6-01-02 11:48:00難怪聯盟不開放球迷索取規章手冊,到底奇奇怪怪的規則還有多少條
中職之所以一直沒進步有部分也該怪這些自私的資方,制定出很多不合理的規定欺壓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