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選手合約年來算
投手看ERA+,野手看OPS+ 以及......對不起守備我真的不知道看什麼
若一名投手今年ERA+110,目前月薪10萬
那有兩個選擇
(1)簽下11萬的一年合約
(2)簽下複數年合約,每年薪水為前一年1.1倍(110% = 1.1)
野手也是一樣的道理,不過牽扯到守備,要再研究看看用什麼當factor
如果有特殊技能,比如帥或是星度( = 商品賣的多)等場外的優勢
球團可以視情況決定加薪。
反之如果今年ERA+85的投手
明年月薪就8.5萬
......投不好應該雙方都不會想簽複數年吧...除非受傷或其他因素
並不一定是絕對如此,視野手/投手貢獻度調整
例如出賽數。
這個基準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