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ukukuma (阿星~阿星~接力!!接力!!)
2016-01-05 11:31:41新聞縮址:http://goo.gl/c9Uocg
新聞內容:
2016年01月05日11:11
「大師兄」林智勝加盟中信兄弟,成為中職第一位轉隊成功的自由球員,連日來引起不少
討論。
專欄作家奇波迪斯在《商業周刊》撰文,直言中職的自由球員制度,存在很多問題,「恰
巧,今年都發生了。」
第一種是「林智勝模式」,從他宣告成為自由球員,到2016年的第一個工作天,就與中信
簽下3年合約,要說先前沒有接觸,恐怕沒人相信。奇波迪斯認為,因為一條「很蠢的條
款」。
「當年度球季結束後至12月31日前,吸收自由球員的球隊要給該球員原球隊250%年薪做為
轉隊費,但是隔年1月1日,轉隊費降為125%。」
另外一項規定,「以自由球員制度轉隊之球員其月薪不得高於前一年之1.5倍」。結果中
信轉個彎,在合約後兩年補足林智勝薪水,或另設激勵獎金,突顯這項規定聊備一格。
第二種情況,是同樣成為自由球員的陳金鋒。因聯盟規定「同一年申請自由球員如在8人
以內,單一球隊最多只能吸收2人」,造成若有球隊想簽3人以上,只能忍痛割捨,到頭來
限制了市場上次級球員的出路。
最後一個例子,則是取得自由球員資格,卻因沒有宣告,遭釋出的張泰山。奇波迪斯以美
國職棒為例,只要大聯盟年資滿6年,就可以在母隊沒有續約下,自動成為自由球員。
反觀中華職棒,球團握有「無限期的合約存續權」,結果張泰山因選擇不宣告為自由球員
,反而在球團要求轉教練不成後結束賓主關係。
「林智勝新約月薪破百萬元,是中華職棒的里程碑,也可能開啟台灣體壇的一個新時代。
中華職棒當然在進步,但自由球員的諸多狀況,看出相關規章制度需要更完善的處理及更
公開透明。」(王嘉慶/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