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從林智勝轉隊 看中職自由球員弊病

作者: kukukuma (阿星~阿星~接力!!接力!!)   2016-01-05 11:3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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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內容:
2016年01月05日11:11
「大師兄」林智勝加盟中信兄弟,成為中職第一位轉隊成功的自由球員,連日來引起不少
討論。
專欄作家奇波迪斯在《商業周刊》撰文,直言中職的自由球員制度,存在很多問題,「恰
巧,今年都發生了。」
第一種是「林智勝模式」,從他宣告成為自由球員,到2016年的第一個工作天,就與中信
簽下3年合約,要說先前沒有接觸,恐怕沒人相信。奇波迪斯認為,因為一條「很蠢的條
款」。
「當年度球季結束後至12月31日前,吸收自由球員的球隊要給該球員原球隊250%年薪做為
轉隊費,但是隔年1月1日,轉隊費降為125%。」
另外一項規定,「以自由球員制度轉隊之球員其月薪不得高於前一年之1.5倍」。結果中
信轉個彎,在合約後兩年補足林智勝薪水,或另設激勵獎金,突顯這項規定聊備一格。
第二種情況,是同樣成為自由球員的陳金鋒。因聯盟規定「同一年申請自由球員如在8人
以內,單一球隊最多只能吸收2人」,造成若有球隊想簽3人以上,只能忍痛割捨,到頭來
限制了市場上次級球員的出路。
最後一個例子,則是取得自由球員資格,卻因沒有宣告,遭釋出的張泰山。奇波迪斯以美
國職棒為例,只要大聯盟年資滿6年,就可以在母隊沒有續約下,自動成為自由球員。
反觀中華職棒,球團握有「無限期的合約存續權」,結果張泰山因選擇不宣告為自由球員
,反而在球團要求轉教練不成後結束賓主關係。
「林智勝新約月薪破百萬元,是中華職棒的里程碑,也可能開啟台灣體壇的一個新時代。
中華職棒當然在進步,但自由球員的諸多狀況,看出相關規章制度需要更完善的處理及更
公開透明。」(王嘉慶/綜合報導)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6-01-05 11:33:00
6年自動解約你是想讓某隊不排除解散嗎
作者: dmhorizon (阿哲)   2016-01-05 11:33:00
因為有職棒毒瘤只想賺錢啊
作者: adam7148 (Adam)   2016-01-05 11:44:00
笑了 職棒不就是要賺錢還以為是慈善團體喔 哈
作者: indium111 (#ttyhg)   2016-01-05 11:47:00
職棒賺錢合理,但也要讓職棒進步,不然把這些錢拿去炒地皮不是更容易賺錢?
作者: tsairay (火の紅寶石)   2016-01-05 11:53:00
其實NPB和KBO,有賺錢賺很大的球隊也不多吧
作者: leeshawn (Just Do It !)   2016-01-05 12:28:00
想賺錢是什麼鳥理由?難道等著不堪虧損吹熄燈號?莫名其妙亂酸很了不起?
作者: wadeheat (wadeheat)   2016-01-05 12:35:00
七年差不多啦,六年某隊會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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