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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林智勝、張泰山、陳金鋒三個老將,看中職自由球員制度3大弊病
撰文者奇波迪斯 鍵盤打擊手 瀏覽數:3000+2016-01-04
國內棒壇首屈一指的打擊好手「大師兄」林智勝正式加盟中信兄弟,成中華職棒自2009年
實施自由球員制度以來,轉隊第一人。除了畫下歷史定位外,也確定大師兄的實力與市場
價值也衝破了中職不合理的高額轉隊費規定(延伸閱讀:台灣第一次FA制度可能玩真的》
林智勝的人氣比得上中職不合理的制度嗎?)。
有球員能透過自由球員制度成功轉隊,當然是中華職棒與台灣職業運動界的一大進步,鄭
達鴻最後若一同與林智勝加入兄弟,先發選手9人一字排開,月薪全數超過20萬,其中7人
超過30萬,這種薪資條件在5年前是完全無法想像的。像「富爸爸」中信可以砸大錢,那
母企業財力較差的球隊就需要厚植球探機制,更謹慎的挖掘培養新秀,這是職業運動正常
的多元面向,也能創造新話題。
照理來說,自由球員制度的誕生到有球員成功轉隊,應該是職業運動進步的指標,美國職
棒自實行自由球員制度40年以來,頂級球員的薪資待遇成長超過百倍,但因為中職「我們
有我們的玩法」一堆無意義、無效率、甚至互相牴觸的規章,造成能成功轉隊的球員有問
題、轉隊可能不成功的球員也有問題,甚至不提宣告成為自由球員的,也有問題。很巧,
今年三種情況都發生。
第一種情況是提出宣告成自由球員,也成功轉隊的林智勝,中信兄弟1月4號為林智勝召開
加盟記者會,記者會都還沒開,專為林智勝設計的商品視覺就已放上網路,誰相信中信兄
弟是1月1日才開始跟林智勝談合約的呢?事實上,早在去年底就傳出中信找林智勝談妥的
風聲,只是雙方都否認。為什麼會這樣?只因為一條很蠢的條款。
「當年度球季結束後至12月31日前,吸收自由球員的球隊要給該球員原球隊250%年薪做為
轉隊費,但是隔年1月1日,轉隊費就降為125%。」
這條規章設計實在可笑。簡單來說,不管合約多早談好,雙方只要在1月1號後公佈即可,
對球隊來說省一筆,還可適度的將省下來的部分轉隊費加到球員的薪水上,何樂而不為?
另外聯盟還有規定,「以自由球員制度轉隊之球員其月薪不得高於前一年之1.5倍」,也
是條無聊的規定,原先立意應該是保護母球團,結果根本是在阻礙球員自由轉隊,而且隨
便都有方法轉彎。例如複數年約,只需把超過的金額在往後年份補齊就行,再不然,設個
對鏡頭微笑就有200萬激勵獎金也挺不錯的。
再來看第二種情況,今年「台灣巨砲」陳金鋒也提出自由球員申請,但礙於轉隊費和各隊
上場空間有限與聯盟規定,很可能無法順利轉隊。
林智勝去年曾喊出希望和陳金鋒繼續同隊,但因為聯盟「同一年申請自由球員如在8名以
內,單一球隊最多只能吸收2名自由球員」的規定,中信兄弟已簽下林智勝,若再想吸收
鄭達鴻,便無法簽下陳金鋒。這同樣是一條無法理解的規定,硬要想只能說為了平衡戰力
,所以不能讓太有錢的球隊一次吸收掉所有球員,但這大可透過類似豪華稅的條款,例如
吸收的自由球員單年總額超過多少錢要繳豪華稅,而不是用「人數」來限制。照目前這個
狀況,有錢球隊如中信,一定是優先談好最頂級的球員,這項規定反而更限制市場上次級
球員的出路,因此這條款是否能平衡戰力,令人存疑。
最後一個例子則是與統一獅2年約滿,獲得自由球員資格卻沒有宣告,最後遭到球隊釋出
的中華職棒多項紀錄保持人張泰山。
這兩年來張泰山的出賽數銳減,不論是真的到了退化的年紀,還是球團希望戰力年輕化,
泰山的機會越來越少是事實。引起議論原因很簡單,統一球團希望張泰山轉任教練,而張
泰山想延續球員生涯。爭議點是吵什麼呢?張泰山透過媒體表示要的是尊重,認為不應該
由球團放話。其實,不管是球迷還是球員在吵的「給一個尊重」都仍然是中華職棒的制度
不完善所造成。
今天說統一球團沒讓張泰山風光引退很不尊重,但張泰山就還想打球當球員阿,怎麼引退
?今天球團也只是照流程提出希望能轉教練,至於是接不接受,也是看張泰山個人。
其實,不尊重張泰山的並非統一獅,而是聯盟可笑矛盾的規章。以美國職棒大聯盟為例,
只要大聯盟年資出賽3年(或超級2年級生)球員就獲得薪資仲裁資格,而打滿6年在球季
結束後,母球隊沒有續約就自動獲得自由球員資格,當然簽新約前球員就不屬於任何球隊
。
中華職棒呢?中華職棒球員入團的時候簽所謂球員所屬權合約,也就是他是一個資方說話
的合約,由資方單方面決定這份合約是否「存續」,並每年決定薪資和合約存續與否,球
員累積一定年資後必須要「宣告」成為自由球員,如果不宣告就跟母球隊繼續這種「存續
」模式簽約,那這種模式的問題在哪裡?
張泰山今年也符合提出自由球員的資格,但他選擇不宣告,存續權就變回統一球團手裡,
統一球團希望他轉任教練不願意和他簽球員約,張泰山拒絕,跟著統一球團就釋出張泰山
。各位看出問題了嗎,如果張泰山宣告成為自由球員,有球團想吸收他,便要付統一隊
1140萬的轉隊費。但如果張泰山是被釋出,其他吸收的球團反而不用付轉隊費。最好的例
子就是2014年義大犀牛釋出投手林其緯,其他三隊都有意吸收,紛紛開出合約供他選擇,
被釋出的選手反而最後被球迷戲稱為「真FA」。
今天統一或其他球隊會被認為不尊重老將,撇開統一前兩年給張泰山的出賽數是否太少的
問題。筆者認為癥結點就在「釋出」這個動作,釋出就好像是「我不要你了」,但會有這
個問題完全就是因為球團有球員的無限存續權阿。如果今天很簡單,張泰山跟統一兩年的
合約滿到期自動變為自由球員,直接結束與統一球團的賓主關係,這自由球員的身分又何
需「宣告」?那沒有其他球團想吸收該張泰山,球員生涯自動結束。就因為中華職棒沒有
「合約到期」的問題,才會讓張泰山變成一顆統一的燙手山芋,變成要由球團來決定球員
是否退休。
如果今天不存在這種無限期的球團存續合約,球員合約的最後一年就可考量本身狀況,宣
告是否退休,若決定退休,夠格的明星球員自然會獲得球隊風光的退休儀式;若球員還想
打,自然會去尋找新合約,母球隊也沒有義務一定要提供新合約,自然也沒有這種「丟人
」的動作。
林智勝新合約的月薪將衝破百萬元,這是中華職棒的里程碑,也可能將開啟台灣體壇的一
個新時代,中華職棒當然是在進步的,但自由球員的三種情況,也凸顯更多的規章制度須
要去完善處理及更公開透明。這也難怪連林智勝本人在加盟中信兄弟的記者會上都感嘆說
:現在的制度是偏向資方,而不是勞方。
分析到位,希望不合理的規則可以修一修
自由球員市場開第一槍之後,希望以後有越來越多球員受益
而不是老了、打不出成績、又不肯退休,搬出主播朋友來詛咒中職:讓他倒
中職倒了 誰受害? 現在在打球的小朋友以後都出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