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k999999 (小鼠鼠)》之銘言:
: 林智勝轉隊 聯盟要猿、象3天內決定645萬或387萬加1人
: 記者歐建智/台北報導
: 林智勝成為中華職棒首位轉隊的自由球員,5日起3天內主動徵詢中信兄弟、Lamigo桃猿,
: 3天之後要回覆要125%轉隊費或75%轉隊費再加1位球員補償,但要視兩隊選擇再決定,若
: 談不攏再由會長出面協調。
: 依中職自由球員規定,新球團必須支付舊球隊該選手年薪的1.25倍當做轉隊費(645萬)
: ;亦可選擇給舊球團該選手年薪75%做轉隊費(387萬)。
: 由於這是中職第1次有自由球員成功轉隊,中職5日訂定施行辦法,秘書長朱康震表示,聯
: 盟今天(5日)會發通知給中信兄弟與桃猿,3天時間內徵詢兩隊是要選擇125%轉隊費645
: 萬,或是75%轉隊費387 萬加1位球員。
: 朱康震表示,在收到兩隊的回覆之後,3天針對兩隊的選擇進行比對,若兩隊選擇都選擇
: 用轉隊費解決,便支付125%轉隊費,若有一隊主場轉隊費加人,則中信兄弟都要提出保護
: 名單25人之外要交易的球員;若兩隊都主場轉隊費加人,也要由中信兄弟提出交易球員。
: 對於25人名單何時提出,朱康震表示,在收到中信兄弟的回覆時就會要求中信兄弟提出25
: 人名單,此外,轉隊費也應由中信兄弟先交給聯盟,聯盟再轉交給桃猿。
: http://sports.ettoday.net/news/625172
突然間想到一個問題
如果選擇補償球員的方式
這位球員的薪水要怎麼算?
按照原球隊的合約,或者是新球隊重新談約?
如果球員不滿意新球隊的合約? 可以拒絕嗎?
作者: andykingex (在球桌堆中養老) 2016-01-05 18:20:00
簽陳金鋒然後送給兄弟,二個問題一次解決
可以承接也可以重新談 但是重新談不攏應該就直接承接了
作者:
k75131 (FU)
2016-01-05 18:23:00這什麼鳥制度阿,當初是直接認定沒人會轉隊當前提嗎…
作者:
mygo198 (老a)
2016-01-05 18:27:00談不成應該就是張家浩條款,自行引退
作者:
joulin (joulin)
2016-01-05 18:30:00沒談攏就回原隊這規定很爛 那根本沒人會選這方案
作者:
mrchica (曲卡)
2016-01-05 18:31:00回歸原球團XDD
作者:
mygo198 (老a)
2016-01-05 18:32:00談不攏應該就是照前合約或用張家浩條款,不可能回原隊
但是LM對低限應是直接承接原合約 不會在砍薪水吧又不是NBA還有薪資上限 買人來裁的
搞不好就有球員主動跳出來不要把我放進25人了 XD
作者:
Ylance (阿毛)
2016-01-05 18:35:00U大師好像發作都沒有週期性的 就是從沒間斷這樣...
25 人名單本來就要重視啊 只是連怎麼付都要喬當初的四隊一定是想搞假FA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6-01-05 18:38:00之前新聞的條款是15天談不攏回歸原球團啊。
作者: myloveflyfly (stanley) 2016-01-05 19:26:00
他可能誤以為是LM要提25人名單吧..
作者:
nhtono (wang)
2016-01-05 19:27:0015天後回原隊 那那個球員的權益在哪啊?被當皮球?= =球員工會顯然該出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