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資本額小的球團不允許擁有歷史球星

作者: Ogrish (P幣歸零糕)   2016-01-05 19:56:30
連看了兩篇
不錯嘛,被酸了幾天終於慢慢找出更美化的說法,不愧百大什麼的,話都說的很漂亮,之前還有連棒球的“本質”團隊戰,有戰績團隊平分……那乾脆恢復到聯賽,棒協提供獎金如何?依照連兩篇的說法,那麻煩吱吱以後不要再說國外職棒多進步,自己是領頭羊好嗎?台灣的球星已經很低價了,結果你太子壓低價格球迷還沾沾自喜……世界奇觀,吱吱以前也很愛說“錢鬥”怎麼現在都閉嘴了……是不是要改成都花在球迷球場上?乾脆說沒3連霸,4連霸的高票房,球團就經營不下去,不排除~ 唉,鬼話連篇,越扯越遠
當過幾年吱吱就會很了解“包裝”的重要,但當我清醒後,X,原來我以前那麼惹人討厭
作者: newz (newz)   2016-01-05 19:59:00
hi~您也是牆頭草迷嗎?
作者: Ogrish (P幣歸零糕)   2016-01-05 20:06:00
也不算,8月底還沒總冠軍前就不想支持~支持離家近卡實在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6-01-05 20:14:00
沒有喔 辦趴品質去年也被罵翻賺的花到球迷身上可能說不通
作者: sova0809   2016-01-05 20:14:00
我怕的是最後洪老那套太子整套都拿去用了
作者: secom ( )   2016-01-05 20:23:00
教主可沒有那麼小氣 要是教主的話絕對留住林智勝而且團隊薪資還會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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