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隊須於自由球員市場開放前提交25人名單
2.自由球員確認簽約轉隊後 一週內 舊球團得自由接觸非保護名單球員
需在球員本身同意下 選擇作為補償 期限內如無法達成則只能選擇現金補償
3.轉隊費須扣除補償球員的同等倍率年薪
如大師兄這次轉隊費是125%年薪 則轉隊費須扣除該補償球員之125%年薪
4.第一年新秀之年薪以簽約金+年薪(等於半年薪)計算
第二年新秀 1/2簽約金+年薪(整年度年薪)計算
第三年新秀 1/3簽約金+年薪(整年度年薪)計算
5.補償轉隊之球員直接承接最新年度合約 雙方皆不得有暗盤
發現有暗盤則聯盟裁罰禁止一年的自由球員交易或是罰選秀權
6.補償球員之價值不得高於自由轉隊之球員(等於轉隊費會變負的)
以上的方式可以避免掉不同價值的自由球員 卻都可以同等權利選擇補償球員
非受保護的補償球員可以根據意願到更有發展機會的球隊 也是對球員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