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大站在桃猿這一邊 要中信兄弟先提25人名單再決定
記者歐建智/台北報導
鄭達鴻行使自由球員被中信兄弟網羅,對於轉隊費補償問題,義大犀牛領隊王癸琳表示,
贊同桃猿領隊劉玠廷的說法,應由中信兄弟先提出保護25人名單,再由義大犀牛及桃猿決
定要採什麼方案。
由於鄭達鴻及林智勝都是在1月1日之後才轉隊成功,依規定轉隊費補償辦法有2種,一是
新球團支付125%轉隊費,二是新球團付75%轉隊費加上一位非25人保護名單的球員。
桃猿領隊劉玠廷認為新球隊應該先提出25人保護名單,舊球隊再選擇要全額轉隊費或是部
分轉隊費加上球員;若舊球隊選擇部分轉隊費加上人,應該承接該名球員原有合約;若有
2支舊球隊都要選人,應以前一年戰績差的可以先選。
義大犀牛領隊王癸琳贊同劉玠廷的說法,理應由新球團先提出名單,再讓舊球團考慮有無
需要補強戰力的球員,再決定是要拿125%轉隊費,或75%轉隊費加1位球員。
http://sports.ettoday.net/news/628870
作者: RichTiger (新竹皮卡丘) 2016-01-11 19:39:00
JT:還是午午貼心QQ
作者:
k75131 (FU)
2016-01-11 19:39:00吱午一家親
作者:
nobeldd (情緒上的完人)
2016-01-11 19:39:00有盟友了
作者:
johnwu (就是醬)
2016-01-11 19:40:00中職辜:再吵就把益全挖過來
作者:
ray0305 (ray)
2016-01-11 19:40:00資歷不到一年跟兩位自由球員需不需要列入才是重點
作者:
k75131 (FU)
2016-01-11 19:40:00可惜領隊不是空謝...不然感覺更好玩...
作者:
danry (danry)
2016-01-11 19:40:00真是見鬼了 換個領隊變成LM EDA一家親?之前火氣大的很
作者:
BaRanKa (Dummy system on)
2016-01-11 19:40:00非25人丟給你老將跟有長約的 你也不會去吞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6-01-11 19:41:00這是魯蛇大聯盟嗎
作者:
ray0305 (ray)
2016-01-11 19:41:00如果年資不到一年的不能選 那....剩下的人其實應該不會要
作者:
nobeldd (情緒上的完人)
2016-01-11 19:42:00給兩隊同一個名單還是不同名單也很重要
作者: sova0809 2016-01-11 19:42:00
為自己隊伍爭取最大利益本來就很正常
作者:
lrh18 (鳥鳥安打王)
2016-01-11 19:43:00看來關鍵一票就是統一了
歐記者真的很愛引戰 先提25人名單很合理 有啥好站哪一邊
作者:
coon182 (微笑å°ç©ºç©ºâ™¥)
2016-01-11 19:46:00歐戰神
作者:
g5v895 (喵的 我不是台泥網址)
2016-01-11 19:47:00去年中選秀的根本就還沒用 挑走的話應該歸還簽約金
立場不同很合理阿 今天如果是吱哞簽了FA 換他們要對方先選方案
作者:
nobeldd (情緒上的完人)
2016-01-11 19:47:00中信敢把福祿壽放在名單外嗎
作者: unformat (你們這些失戀的笨蛋) 2016-01-11 19:48:00
保護名單要40人才對 這麼會養球員 請想辦法挑珍珠喔
作者:
chigo520 (CHIGO)
2016-01-11 19:49:00沒規定好選自己有力的一邊本來就正常
先提沒問題,但球員應該可以選擇去不去,不去把補償金補滿我覺得比較合理
作者:
chigo520 (CHIGO)
2016-01-11 19:51:00除非有簽不可交易條款 不然怎麼可能換了不去..
作者:
Chia2323 (Chia2323)
2016-01-11 19:52:00對兩隊是同一份名單嗎?
作者: jack543 2016-01-11 19:55:00
要挖也是兩年後的事
作者:
Damnbd (Damndb)
2016-01-11 19:55:00看來星期四會是一場硬戰XD(統一快點跳出來)
作者:
jenny12 (魚兒)
2016-01-11 19:56:00被挑中的不想去怎麼辦
作者:
ray0305 (ray)
2016-01-11 19:57:00照原本的條款 不想去就不要簽約 不簽就是回原隊
作者:
apenguin (追著球球跑呀跑)
2016-01-11 19:57:00zxf:牛牛 救我
作者: ramDisk (這是一條不歸路) 2016-01-11 20:06:00
錢拿一拿快走...中信的加薪方式,球員都怕被猿犀挑中
作者:
newz (newz)
2016-01-11 20:06:00CP值連線
作者: rrnew (new life) 2016-01-11 20:06:00
先提名單沒啥問題,排除新秀跟fa才是重點
作者:
Amilous ( )
2016-01-11 20:08:00楊:早知道挖大師兄+鋒哥就好
作者: joandobruce 2016-01-11 20:10:00
先提名單在選方案是沒有問題的 考驗兄弟的智慧
作者:
cooper43 (有功夫 無懦夫)
2016-01-11 20:16:00先提名單沒啥問題,排除新秀跟fa才是重點+1
作者: a2156700 (斯坦福橋) 2016-01-11 20:16:00
應該要有即時25人名單吧
作者:
Fuuuck (歐麥古德尼士)
2016-01-11 20:17:00軸心國出現啦!!
作者:
ksxo (aa)
2016-01-11 20:19:00大師兄和達轟應該不用列入25人保護吧 難道會被挑回去?
作者:
ss36 (咪降)
2016-01-11 20:26:00排除新秀跟fa才是重點+1
25人名單之外,應該當年度FA球員跟新秀都不能選想選擇就該挑非名單內中堅資歷的
作者: TAWCN 2016-01-11 20:32:00
聯盟解散全部重簽不就好了
作者:
cutaray (Orange)
2016-01-11 20:45:00同一指名怎麼辦?球員逆指名?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6-01-11 20:55:00米糕牛牛一家親XD
作者: mazinger 2016-01-11 21:38:00
之前吵翻天 現在結盟拉
作者:
Midiya (還是當å¸ç”Ÿå¥½å•Š... (茶))
2016-01-11 23:27:00本來就應該先提供名單吧 不然是要選啥
作者: fanny0825 (花花琳) 2016-01-12 01:21:00
這點太子說的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