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0:10:05※ 引述《ZenUp (路過的貓)》之銘言:
: ※ 引述《k75131 (FU)》之銘言:
: : 推 lottopop2: 太子:好哦好哦繼續假FA 01/12 00:55
: : 推 kevenchia: 反對保護新秀的腦子就那樣 還期待他們搞懂什麼是FA? 01/12 00:57
: : 推 lottopop2: 新秀的問題是簽約金,如果選當年新秀要賠簽約金我是不 01/12 00:57
: : → lottopop2: 反對不自動保新秀啦 01/12 00:57
: 連保護名單都不願意放進去的新秀,代表球團也不見得那麼重視,那麼簽約金什麼的
: 想必也極低或者沒有吧?如果有一個簽約金極高的前段新秀放在保護名單外被選,那
: 跟把彭政閔放在保護名單外被選走其實是一樣的意思。
: 當初會把球員補償也列入自由球員補償的其中一環,多少還是有點為了平衡各隊戰力
: 的意思在。如果要繼續維持這樣的條款,那麼以中職來說25人名單已經足以保護大部
: 分自家球隊「一定」得留下的球員。中職因為只有四隊,而且業餘球員與中職球員的
: 強度差距沒想像大的緣故,每年替換10名新秀已經是常態,若直接新秀除外在保護名
: 單外,那一隊的保護名單等於到了70%,這個補償其實跟廢除了沒兩樣,因為根本不太
: 可能在那30%裡面還有球團願意花最少幾百萬一定要網羅的球員啊。
: 噓 ixeasawm: FA為何要補償? 平衡戰力!? 你真的懂FA嗎 中職要進步不是 01/12 09:41
: → ixeasawm: 這樣搞的吧 依你的想法 大概以後不會再有成功案例了 中 01/12 09:41
: → ixeasawm: 職又回到草創元年 01/12 09:41
: 噓 dmhorizon: 這是自由球員不是交易提案 笑死 01/12 09:44
: 噓 twbin: 你是資方打手對吧 就是越這樣FA越不容易推行 01/12 09:48
: → twbin: 從此FA可以收一收了 6JT會很高興有你這種作家來幫腔 01/12 09:49
一個不能執行的補償制度形同虛設,那這個補償制度其實就刪除即可。如果要讓這個
補償合理化,那這個保護名單的人數原本就需要去考慮是不是太多或太少。
不管是選秀或FA的補償,原本就一直都有平衡各隊戰力的意思在,否則連選秀都不需
要各隊直接去搶人,對球員或願意花大錢的球隊來說其實更有利。今天FA的補償應該
要討論的是:是不是補償太多,或者是這個補償根本無法實行,而不是一看到FA的補
償,就覺得根本不需要有這種東西。制度的合理化,包括FA的年限、補償與運作方式
,都是需要隨著時間修正與調整的。
你會覺得25+新秀+FA保護太多 只是因為中職球隊人太
現狀來講保障70%球員確實太多啊看到推文噓陳穎大的 其實目的只是要鬥米糕而已並沒有認真思考制度的合理性
作者:
pujos (lks)
2016-01-12 10:16:00加一條假設是挑球員.下一年需長駐一軍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0:16:00是啊,中職應該人數更多些,但二軍賽事不增加,沒有誘因。
作者:
hillku (いつでも微笑みを)
2016-01-12 10:17:00還好吧 看前面有些人設定的25+新人名單 雖然選擇剩下10多
作者:
pujos (lks)
2016-01-12 10:17:00值得補償的一年不過分吧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0:18:00除非球團選名單時出大包,不然正常來說剩下30%不會值得浪費
作者:
pujos (lks)
2016-01-12 10:18:00從A隊二軍移往B隊二軍更沒意義
作者:
hillku (いつでも微笑みを)
2016-01-12 10:18:00支持先開名單->但是保護多
作者:
hillku (いつでも微笑みを)
2016-01-12 10:19:00那就拿錢囉
作者:
CKCDY (生活三要素)
2016-01-12 10:20:00覺得人不好就拿錢呀 125%比國外還多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0:20:00那補償球員的部分可以直接刪掉啦 不然就是把保護名單合理化
作者:
hillku (いつでも微笑みを)
2016-01-12 10:20:00難不成球員FA走人還想補個林王或蘇緯達?
作者:
pttpepe (Ptt屁屁)
2016-01-12 10:20:00補償制度問題還是很大 如果要促進流通 應該在訂好些
作者:
CKCDY (生活三要素)
2016-01-12 10:21:00既然台灣人少又養成不健全 乾脆刪掉 碰到大家都不想被選人
要求中信先提25人名單,這個是制度方面的”補充說明”
作者:
pttpepe (Ptt屁屁)
2016-01-12 10:21:00不然這個補償制度有跟沒有一樣 就沒有意義了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0:21:00不把林王跟蘇緯達放25人名單,那就是中信自己的問題啦
作者:
hillku (いつでも微笑みを)
2016-01-12 10:21:0025人只等於完整的一軍名單而已耶XD
作者:
Balboa (弱雞)
2016-01-12 10:22:00我贊成開名單啊 但配套要全面修改 不能片面的修
問題是你補償不到人還有錢可選啊!拿錢給今年選秀簽約金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0:23:00承接舊合約算修改嗎?如果是複數年合約,原本就該承接啊。
作者:
twbin (<( ̄︶ ̄)/=▅▆▇▇)
2016-01-12 10:23:00那就改成只拿錢不是更好 兩邊都可以避免風險
作者:
hillku (いつでも微笑みを)
2016-01-12 10:23:00我是不懂為什麼要讓原球團那麼爽啦...
作者:
CKCDY (生活三要素)
2016-01-12 10:23:00是說球員不得拒絕的部分 現有規章是14天可回母隊
FA還需要戰力平衡才奇怪吧!就沒合約的球員走了!本來就不
但是現在LM很明顯就是只想修對他們有利的,站在經理人立場是對的,只是吃相太難看。
25人名單很合理 但就25人名單 新人什麼的都算在內
作者:
CKCDY (生活三要素)
2016-01-12 10:24:00如果要今年就要求球員不得拒絕 就算是射完箭畫靶心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0:24:00不過我不贊成只拿錢,我覺得還要改成也可以選選秀權,而且
作者:
twbin (<( ̄︶ ̄)/=▅▆▇▇)
2016-01-12 10:24:00當初球員願意用這價錢跟這球隊簽約 不代表願意去其他鬼地方
作者:
twbin (<( ̄︶ ̄)/=▅▆▇▇)
2016-01-12 10:25:00某些球隊就是待遇差又要抱大腿 球員被選上又不能像選秀可以
承接舊合約是與今年規定完全相反,原規定是球員可拒絕,這樣當然是修改
作者:
hillku (いつでも微笑みを)
2016-01-12 10:25:00你那樣改到最後只是會讓球隊不想挖FA
不能算戰力了!還有補償費就已經不錯了!還要給你選未來新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0:26:00球員除非有簽不得交易條款,不然還真的是無法拒絕轉隊啊
全世界哪國FA沒有補償條款啊 不要亂酸好嗎鄉民不要母隊思惟看世界好嗎
作者:
hillku (いつでも微笑みを)
2016-01-12 10:26:00哪一國像中職一樣補償越補越爽的XD
作者:
st210113 (60%攝影+40%阿宅=咖啡熊)
2016-01-12 10:26:00義大只說贊成要先提25人名單吧
作者:
twbin (<( ̄︶ ̄)/=▅▆▇▇)
2016-01-12 10:26:00你只考慮到有趣? 果然是資方打手
作者:
Balboa (弱雞)
2016-01-12 10:27:00選秀權四輪的可以討論啊 開口跟人家要前兩輪的 還有人想簽FA嗎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0:27:00在中職我不覺得可以選25人名單外的有多爽啊,就一般而已
有我我來噓 保護新秀就跟FA有補償條款一樣天經地義 中職自己要保護幾輪有自己玩法都沒關係 重點是精神要維持
作者:
hillku (いつでも微笑みを)
2016-01-12 10:27:00韓職還請您提供 我只研究日職
韓職是轉隊費3倍 或2倍+(18人保護名單以外)球員
作者:
saijuk (sai)
2016-01-12 10:27:00人少你才覺得 哪天某一隊起飛了 在二軍養一堆潛力球員 這樣作是在懲罰用心的球隊 球隊搶FA養二軍的意願也會降低
作者:
brockqq ( )
2016-01-12 10:28:00感覺可以在二三輪間差一個補償選秀輪 有被簽走走球員的球
作者:
hillku (いつでも微笑みを)
2016-01-12 10:28:00所以您覺得要像韓職看齊 而不是向美職看齊嗎XD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0:28:00選秀權哪一輪,本來也就可以討論啊,怎麼直接腦補前兩輪
作者:
Balboa (弱雞)
2016-01-12 10:28:00中信是簽了啊 那太子要把繼承合約吞回去嗎 XD
作者:
twbin (<( ̄︶ ̄)/=▅▆▇▇)
2016-01-12 10:28:00那是因為挖之前根本沒那麼多麻煩 現在6JT提出一堆限制
如果今天接到罰單,上面寫因紅燈停等裁罰新臺幣3600元
要檢討的應該是為什麼聯盟有規定上限 而不是檢討簽了12
作者:
kevinchou (late in autumn)
2016-01-12 10:29:00按照登錄人數多寡決定保護名單人數不就得了?? XD
作者:
inb (..................)
2016-01-12 10:29:00盡舉一些對自己有利的之制度修改,跟百大經理人嘴臉一樣,中職就是有這些人所以才還在草創
作者:
hillku (いつでも微笑みを)
2016-01-12 10:29:00所以你講的是一個牽涉很廣的事耶...這樣不可能單獨討論fa
作者:
Balboa (弱雞)
2016-01-12 10:29:00台灣根本沒有什麼豪門球隊啊 抄人家補償最多的部分 不是很奇怪嗎 XD
作者:
Balboa (弱雞)
2016-01-12 10:30:00人家美職還有薪資差到五倍的耶
日韓職都還沒學成就想學mlb 就像還沒會走就學跑一樣
作者:
jkhcc (老師)
2016-01-12 10:30:00二到三輪間補償選秀的話虧的是喵喵,什麼事都沒做還讓人先選
作者:
hhpsjoe (Chia)
2016-01-12 10:30:00整天說台灣FA爛 結果找一個更爛的來比是要比爛嗎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0:31:00劉玠廷希望修改可以對自己有利,人之常情啊,但除了規章未
作者:
Balboa (弱雞)
2016-01-12 10:31:00前兩輪是之前有人提出的啦
作者:
hhpsjoe (Chia)
2016-01-12 10:31:00還是你覺得韓職就是好棒棒 我們規則比韓職還棒所以更棒棒
作者:
twbin (<( ̄︶ ̄)/=▅▆▇▇)
2016-01-12 10:31:00恭喜你這專欄作家學得百大經理人的精華了
作者:
hhpsjoe (Chia)
2016-01-12 10:32:00所以你就都站在6JT的立場去幫他寫文章嗎 呵呵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0:32:00韓職原球隊比中職更爽,但FA還是有人挖。而且每年的FA越挖越多...
作者:
jkhcc (老師)
2016-01-12 10:33:00我是覺得過一年轉隊費減半也要一起改
作者:
estceque (台南何守正)
2016-01-12 10:33:00推一個
作者:
Balboa (弱雞)
2016-01-12 10:33:00是說好好討論不要叩帽啦
作者:
CKCDY (生活三要素)
2016-01-12 10:33:00我能理解Z大你的想法 也贊成制度要好好修改 不過馬上適用
作者:
jkhcc (老師)
2016-01-12 10:34:00乾脆改成都一致沒有時間問題
作者:
CKCDY (生活三要素)
2016-01-12 10:34:00完全沒有辦法服氣 之前就找6JT來修了不要 現在才叫 誰服?
作者:
pttpepe (Ptt屁屁)
2016-01-12 10:34:00好好討論不行啊?先灌啥迷的 是要怎麼討論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0:34:00轉隊費減半本來的立意應該是覺得這球員可能比較沒價值所以
作者:
twbin (<( ̄︶ ̄)/=▅▆▇▇)
2016-01-12 10:34:00太子想要本次就適用+1 超愛對媒體哭哭的
作者:
inb (..................)
2016-01-12 10:35:00專欄作家可以把全部的配套一起看清楚嗎?不要只提一些皮毛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0:35:00年後就減半,但實際運作起來大家都要年後才搶,該改啊。所以我說啦,除非是規章沒訂清楚的地方,其他本來就是下次
作者:
Balboa (弱雞)
2016-01-12 10:36:00下次適用也要看太子要不要把繼承合約那條吞回去啊 不然雄大大也想修新規定這次適用啊XD兄弟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6-01-12 10:36:00轉隊費減半就是濫制度應該廢除
作者: rrnew (new life) 2016-01-12 10:36:00
除非確定這次修改是在下次適用,不然很難形成共識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6-01-12 10:37:00但也該學日職搞個新人保護條款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0:37:00中職嘛!ˋ(′_‵||)ˊ
作者:
CKCDY (生活三要素)
2016-01-12 10:37:00我只反對被選球員不得拒絕這條要馬上適用 其他沒有意見但修改以後 從下次開始適用 我完全同意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0:38:00即便是大明星FA大家也都只想年後搶,那就乾脆廢掉吧。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6-01-12 10:38:00因為不得拒絕等於完全無視球員的意願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0:39:00一般職棒的球員交易,除非有不得交易條款,不然球員都無法拒絕吧...
作者:
jkhcc (老師)
2016-01-12 10:39:00最好年限也改,不過資方會議不可能
作者: ramDisk (這是一條不歸路) 2016-01-12 10:40:00
所以FA是交易?
作者:
pujos (lks)
2016-01-12 10:40:00可以拒絕報到.不過後面會超黑
作者:
pttpepe (Ptt屁屁)
2016-01-12 10:40:00禮拜四一定用喬的 信不信 XDDDDDDDDD
作者: msekili 2016-01-12 10:40:00
推~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0:40:00年限當然希望下修,但球員自己也要團結爭取。
作者:
CKCDY (生活三要素)
2016-01-12 10:41:00可是Z大 現行規章就是可以不同意 要改也是下次適用你有看懂我的點嗎 -_-?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0:42:00這個沒問題啊,但我猜中職會喬得很用力
現在不就在討論將來的制度設計嗎不然現在中職的FA 也沒有新人保護啊
作者:
CKCDY (生活三要素)
2016-01-12 10:45:00總之我覺得週四領隊會議鐵定精彩
作者:
CKCDY (生活三要素)
2016-01-12 10:46:00也支持今年新人沒保護呀 都照現行規章走 要修都是之後適用
作者: rrnew (new life) 2016-01-12 10:46:00
現場不公開但應該要全程錄影XD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0:47:00再沒結果感覺會太晚了
中職有在顧慮時間早晚?況且昨天太子都氣成那樣了 湯圓搓得成?
這次適用的話,那這禮拜LM改完,下禮拜如果犀牛又覺得轉隊費應該調成4倍,也要這次適用,那兄弟不就被當成傻子。
作者:
Balboa (弱雞)
2016-01-12 10:50:00年限好像是統一支持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6-01-12 10:51:00球員工會都不出席領隊會議,哪有什麼團結爭取
作者:
Balboa (弱雞)
2016-01-12 10:51:00搓不出來沒差啊 就回歸原來的條文啊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6-01-12 10:52:00老是說新會長有硬起來,結果連出席都不出席
新人包不包在保護名單裡面,這個規章沒寫當然就是領隊會議討論,作成像名單先開還是後開的補充說明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0:55:00四倍兄弟不可能同意,根本不可能過XD
規章沒有寫新人可以排除在保護名單 還要搞補充說明這根本是惡搞吧如果兄弟要這樣主張的話 那這次會議一定談不成的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0:56:00要新人除外那個也是下次了啦。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6-01-12 10:56:00年限縮短建議學日職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6-01-12 10:57:00ZenUp不能兩套標準,如果要下次就要都下次不能盲選我贊成
犀牛:轉隊費4倍,猴子:當然好,兄弟:反對!!!,喵喵:看戲,你說沒機會過?
作者:
suzhou (☂☁☁☁☂)
2016-01-12 10:58:00戳戳
作者:
hhpsjoe (Chia)
2016-01-12 10:58:00現在其他三隊都怕中信搶 來看看修改後會變甚麼鳥規則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0:58:00兩套標準?@@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0:59:00規章原本就規定可拒絕,這次本來就應該可拒絕啊。
現行規章不是寫被挑可以拒絕 是寫要重新談約當然球員故意不談約 就跟拒絕一樣啦
作者:
CKCDY (生活三要素)
2016-01-12 11:00:00現行規章是14天未完成新約 可回母球隊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1:00:00那其實就是可以拒絕啦
作者:
CKCDY (生活三要素)
2016-01-12 11:01:00但我認為要選人後 不喜歡只能退100%錢不合理 應補足125%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1:01:00要補足也是下次
作者:
hhpsjoe (Chia)
2016-01-12 11:01:00所以兄弟現在也不怕人挑? 跟球員喬好不要去就好了嗎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1:03:00其實我覺得不能拒絕、但需要承接複數年合約,新合約年薪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01-12 11:03:00你是要補償多久 中華職棒FA世界最長讓原球團多用好幾年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01-12 11:04:00還不夠嗎? 那要怎麼樣才夠 年限改成12年算了好不好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1:04:00年限縮短是另外的議題啊,我一直都贊成年限縮短。
作者:
hhpsjoe (Chia)
2016-01-12 11:04:00不能拒絕對球員來說也蠻可憐的 這樣想補選秀權還是比較合理的方法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6-01-12 11:05:00所以現在是米糕,義大,統一三國同盟對抗邪惡兄弟帝國?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1:06:00中職的選秀權如果補在二三輪之間,那可能比補償球員還大。
作者:
monkeyboy ( NNN )
2016-01-12 11:06:00沒救了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01-12 11:06:00問題在於本來有這一條 你要拿掉 那對球員怎麼交代如果不作降低年限之類的配套 只是提升FA執行的困難度而已
作者:
pujos (lks)
2016-01-12 11:08:00降低年限不用想了.4隊都不會同意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01-12 11:08:00我們今天最基本得一個概念不應該是對原球團補貼 而是站在
作者:
CKCDY (生活三要素)
2016-01-12 11:08:00年限只要依年齡分級就可以很完美了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1:08:00哪一條?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01-12 11:09:00其他降低執行障礙的條款 無疑是提高FA的阻礙而已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1:09:00如果「不應該對原球團補貼」,那概念上應該連補償金都刪除
作者:
hillku (いつでも微笑みを)
2016-01-12 11:10:00那就刪除啊XD(但是一定有人不肯的嘛)
作者:
pujos (lks)
2016-01-12 11:10:00職業棒球終究是球團方市場.你不能忽略這一點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01-12 11:10:00我沒有說不應該 但並不應該把這一條擺在第一順位
作者:
pujos (lks)
2016-01-12 11:11:00FA本質就是會傷害到球團利益.你該想的是去找平衡y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01-12 11:11:00這無疑是捨本逐末而已 讓整個條款無法執行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1:12:00在我看來25人名單不至於讓整個條款無法執行,因為現況是有
作者:
CKCDY (生活三要素)
2016-01-12 11:12:00總覺得週四會議 一定會有些條文被要求馬上適用 就看平衡點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1:13:00如果加上新秀保護之類的,那這條球員補償其實乾脆刪除較快
作者:
pujos (lks)
2016-01-12 11:13:00共識決基本上沒有下次適用這回事.4隊不反對這次就用了
會覺得現在沒啥人好選 也是因為過去常常整批人被抓正常化的話 其實這種補償沒啥問題 只是細節要談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01-12 11:14:00你不能頭痛醫頭 腳痛醫腳 過個幾年球員會越來越多就變成現在想改的條款只適用於今年 一樣很可笑
作者:
CKCDY (生活三要素)
2016-01-12 11:15:00想到一個很白癡的方法 可是講出來很白癡 XDDDD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01-12 11:16:00不要說多遠 光是三年前和現在中華職棒的球員質量就差很多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1:17:00跟整批人被抓沒關係,現在中職的狀態不是「沒人」。過幾年球員人數也不會越來越多的,除非二軍場次增加。場次不增加,人變多也只是浪費,球團跟球員雙方都浪費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01-12 11:18:00先想想不會越來越多得原因吧有些球隊還可以雇用打工仔在二軍打 怎麼不取消打工仔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1:20:00你沒有要增加二軍場次,球團增加人手只是在二軍擠滿人,對球團來說多花錢,對二軍球員來說沒上場機會,雙方都不好取消打工的我很贊成啊,昨天才寫過XD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01-12 11:21:00有擠滿人 打工仔很多不就是人不夠 制度允許他這樣搞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1:21:00但除非中職規劃要增加二軍場次,不然增加人手對勞資雙方來說都不見得是好事...有打工人手是制度允許,而不是人不夠,他們可是開除人補打工的啊...
作者:
s83106 (KUMA)
2016-01-12 11:22:00增加二軍場次??? 今年不就加了........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1:25:00中職也說過要逐步增加到90場啊,但今年加了以後恐怕各隊不會那麼快加...制度本來就是隨著當時的狀況檢討、修正,每年微調也很正常
老實說,新秀列不列保護名單這個部分不涉及與目前規章衝突,如果太子要求現在規章沒寫就不能保護這樣其實也很合理,但是馬上要改無條件承接球員就真的吃相太難看,連給你機會去和球員自己談都不願意,FA也是談回來的,也不是指定轉讓的好嗎。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1:28:00那個規章寫明了這次應該就要適用。
怎麼會沒關 蔡泓澤那種不是來湊數的嗎?高中生 選秀 越選越多時 名單外自然會有潛力新秀
先提名單 其實FA也就是新入團 可以列保護名單都很OK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1:34:00所以我沒有說修改要明年執行嗎?你覺得保護名單太少加上新人保護名單ok啊,但我覺得現行合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1:35:00理,該保護的新人放到25人名單即可,再增加這條刪除就好,因為保護名單多到這條不會被選,何必有這條?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1:36:00唯一要補充的只有誰先提25人吧,其他的都還能下次適用。
為何不會用到~~還是有十幾個給你選 是補償不是補強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1:37:00花幾百萬補明年可能就被新球隊釋出的二軍球員?@@這選項擺明不可能會被選啊XDDD
作者:
Kingkuo (Boys,be ambitious)
2016-01-12 11:38:00要修就趁這次一次到位,補償談完了我不認為年限這些重大條款之後有修的機會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1:39:00如果以後各隊人數都增加,到時候再討論放寬名單也不遲,
不然如果改的對原球團太有利 還是沒fa薪水還是不會成長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1:40:00你放寬名單其實現況來說等於這條刪除,那直接選錢而已,那要這條幹嘛。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1:41:00我是不認為現況來說會需要35+n名單外的人補洞啦,除非新球隊亂放名單。你認定的真FA是什麼?
作者:
Kingkuo (Boys,be ambitious)
2016-01-12 11:42:00這次補償談完了,以後要談FA延長有人理嗎?上回楊領隊提出來不就無疾而終更正,FA縮短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1:42:00我剛剛還想說FA延長是什麼,FA縮短還是得看工會怎麼爭取。
你又知道EDA不會選?EDA之前還開球員測試會...這些十幾個
作者:
Kingkuo (Boys,be ambitious)
2016-01-12 11:43:00目前FA簽到的都是過三十,能用真的沒幾年,補償要多少?母球團把球員黃金時間都用了,還能拿合理補償,這是變相扼殺FA制度
人選走還可以上一軍...不論薪資的話會比這些測試會選的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1:44:00現況來說 要選35人名單外還要多花錢 怎麼會有人選?
人差...二軍賽程也要增加了!都可以沙粒之中找珍珠了!普通二軍找不到?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1:47:00我不知道怎麼跟你討論,要不要重新看一下這條怎麼規定的?倘若你最少也要花百萬以上去簽一個35人+n名單外的球員
不要以你自己推測別人都不會選...規則不要以現況做更改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1:50:00那除非是新球隊愚蠢或原球隊慧眼獨具到不可思議,不然幾乎不可能會發生好嗎?規則本來就應該符合現況,未來有需要修改再去更改。
作者:
pujos (lks)
2016-01-12 11:51:0035萬月薪的FA,補償=210萬
如果退還姆對簽約金我贊同阿~不要什麼都想要 很難看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1:52:00現狀就是中職每年都會替換約10人左右,沒有被保護在35+n裡的球員,來年被釋出的機會也很大,還要花百萬以上去挑,哪
請問你是LM高層還是EDA高層?你又怎麼知道別人不會選...
作者:
pujos (lks)
2016-01-12 11:53:00這個數字大概是4-5輪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1:53:00另外一回事。
作者:
hillku (いつでも微笑みを)
2016-01-12 11:54:00直接改30人保護名單搞不好更單純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1:54:00有百萬簽約金的新秀不放在25人名單裡保護?為什麼?@@現狀我覺得25合理,30也還ok,35以上這條就可以刪除了XD
是選人+轉隊費...還有75趴的轉隊費是在怕什麼?
作者:
hillku (いつでも微笑みを)
2016-01-12 11:55:00牽扯到球員價值認定實在很難討論就是了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1:56:00是你花了25%的轉隊費選了一個35+n之外的球員,為什麼會選這我有點難理解。
作者:
hillku (いつでも微笑みを)
2016-01-12 11:56:00比方說假設LM設名單 葉竹軒沒被保護 我還是會想選他啦w
作者:
hillku (いつでも微笑みを)
2016-01-12 11:57:00不管25人含不含新人 中信也有可能不保護王則鈞 LM會不會想撿去玩其實是很難說的
作者: encorej77107 2016-01-12 11:58:00
選人等於要付錢 王則均現在球速剩120+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1:59:00我會等到王被釋出才撿回來玩看看
兄弟簽約金多啊 今年第十輪還有八十~那就退還那還合理
選人才本來就是賭注啊!損失25趴來賭賭看會怎樣嗎?
作者: encorej77107 2016-01-12 12:00:00
有那個價值嗎...說會睹的大概搞不懂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2:01:00損失25%補償賭35+n名單外?以中職來說幾乎沒有這可能吧
作者:
xian (鹹蛋超人)
2016-01-12 12:01:00牌都攤給你看讓你選擇要錢還是錢+人了 認為名單不值得選就
作者: encorej77107 2016-01-12 12:01:00
免費才有賭的價值 花200萬 賭一個120+除非球探很看
不付出價值你怎麼會得到相對的報酬...再說一次 補償機制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2:02:00要錢+人的選項如果幾乎不可能被選,那就應該刪掉或修正。
作者: encorej77107 2016-01-12 12:03:00
我昨天很早就說了 1.廢掉 2.維持25人保護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2:03:00就真的免費才有賭的價值啊,到35+n之外的話...
不是給你補強的好嗎?要免費才有賭的價值?哪裡告訴我?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2:04:00你可以自己排名單看看...
作者: encorej77107 2016-01-12 12:04:00
現行的其實已經很保護了 主力跟潛力都會被保護到了
作者:
xian (鹹蛋超人)
2016-01-12 12:05:00連垃圾都說出口來了
你說別人二軍是垃圾...越說越誇張 那可以不要選好嗎?
作者:
pujos (lks)
2016-01-12 12:06:0035+N的那個N.明後年選秀完就差不多了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2:06:00說是垃圾的確不太對,精確點說是你來年很大機率釋出的球員
作者: encorej77107 2016-01-12 12:06:00
alecgood:再說一次 補償機制 不是給你補強的好嗎?爪迷其實最想說的不就是連轉隊費都不該有嗎如果要把這條修爛掉 不砍掉的理由請問在哪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01-12 12:07:00轉隊費給你阿 拿去拿去 中信最不在乎就轉隊費好不好
誰說連轉隊費都不要有?誰啊?我爪有嗎?我只看到某E說別人是垃圾...
作者: encorej77107 2016-01-12 12:10:00
那是按你說的阿 補償機制 不是給你補強的好嗎?不然請問是再補什還有昨天到今天 爪迷一值不正面回答 幹嘛不砍掉就好只能補錢不是最省事
作者: jeng0326 (阿政) 2016-01-12 12:13:00
就是補償啊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01-12 12:13:00我覺得FA補償機制搞得像球員交易這樣公平不知道是搞三小補償機制就是補償 不是給你交易球員不吃虧
作者: encorej77107 2016-01-12 12:14:00
補沒人要的是再補什 增加別人負擔吧...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6-01-12 12:14:00林智勝是透過FA來到中信兄弟 不是交易球員 中信也應該出相
作者: jeng0326 (阿政) 2016-01-12 12:14:00
保護太多,就刪減名額,但剛給簽約金的新秀一定要保障
就是補償該球員一年來的薪資還加25趴上去?字面不會看?
作者:
CKCDY (生活三要素)
2016-01-12 12:15:00e77亂講 上面明明討論一堆了
作者: encorej77107 2016-01-12 12:15:00
你覺得大師兄沒價值就不要買阿XD
作者: jeng0326 (阿政) 2016-01-12 12:15:00
所以你覺得捕不到或補了有負擔,可以選錢啊
作者:
xian (鹹蛋超人)
2016-01-12 12:16:00所以名單讓你先看 讓你選方案啊 太子不就是在爭這個
作者: jeng0326 (阿政) 2016-01-12 12:17:00
先看名單也是合理的啊,日職就是先看名單
作者: encorej77107 2016-01-12 12:17:00
覺得新秀強 那就放進25人名單就好 根本沒什問題
作者: jeng0326 (阿政) 2016-01-12 12:19:00
剛簽約,都還沒用到,簽約金沒攤提到,不是被搶是甚麼
作者: encorej77107 2016-01-12 12:20:00
什被搶? 爪迷是忘記200萬嗎...
簽約一年都沒到...別人拿走簽約金就泡湯 這不是被搶?
作者: encorej77107 2016-01-12 12:22:00
別人是付200多萬跟你買..花錢買叫搶?
作者: jeng0326 (阿政) 2016-01-12 12:23:00
付錢才選人沒錯啊,日職也一樣,但有保護新人你怎麼不說
作者: encorej77107 2016-01-12 12:23:00
你覺得他超過200萬的價值幹嘛不保護起來因為中職才50人
作者: jeng0326 (阿政) 2016-01-12 12:25:00
200萬是拿選手,拿當年新人加簽約金就不合理
作者: jeng0326 (阿政) 2016-01-12 12:30:00
25人名單要因應球員上限設定日職70->25,中職合理應該是60->20
作者:
hillku (いつでも微笑みを)
2016-01-12 12:33:00所以20+新人不錯啊XD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1-12 12:41:0020+新人的話加起來可能是30幾個唷。
作者: encorej77107 2016-01-12 12:42:00
再把潛在保護選手加進去 一樣幾乎剩被釋出選手
講白點 就是剩下的都是雜魚 所以吱吱跟牛迷才會反對設選秀保護名單啦當然相反的 兄弟也是同樣道理
作者:
mp2420 (è€å¤©å•Šï¼åˆ¥å†ä¸‹äº†~~集氣)
2016-01-12 22:33:00完全同意~~~很理性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