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zzyyxx77 (討噓大師77)
2016-01-15 06:21:33下週一拍板定案
〔記者郭羿婕/台北報導〕林智勝、鄭達鴻首開中職自由球員轉隊先例,但相關規章卻有
模糊地帶,中職聯盟昨邀4球團領隊協商,中職秘書長朱康震只透露已有共識,下週一拍
板定案,但據悉結論應是付轉隊費。
中信兄弟今年從桃猿、犀牛分別簽下自由球員林智勝、鄭達鴻,根據中職規章,兄弟須支
付轉隊費(球員去年薪資125%),或支付球員去年年薪75%並讓出1名不在新球團自定25人
保護名單的選手。
昨協商90分鐘,朱康震說,4隊交換意見後有初步方向,涉及此事的3隊還要把相關結論帶
回呈報,下週一給答案,當天並由聯盟對外說明。朱康震說,大家都希望先解決當下困境
,此次處理方式是個案,不會成為慣例,但會做為6月修訂規章的參考。
朱康震表示,結論是由聯盟做最後解釋權,但意見相左才需解釋,各隊磨合出一致方向,
屆時不至於會有落差。猿隊領隊劉玠廷也說明先前提出3點建議是建請聯盟修訂規章的方
向,而非針對此次事件。據了解,應不會有讓出選手的決定,各隊傾向付款解決,避免衍
生承接球員合約等問題。
http://sports.ltn.com.tw/news/paper/949279
太子:演演戲而已..錢最重要
作者:
pray (gavin)
2016-01-15 07:28:00早就知道老芒果是出來亂的
作者: twohow (twohow) 2016-01-15 07:38:00
最後一句腦補什麼?選人說搶劫,選錢說愛錢?
作者:
PayKuo (柚子)
2016-01-15 08:31:00「猿隊領隊劉玠廷也說明先前提出3點建議是建請聯盟修訂規章的方向,而非針對此次事件」但之後一定還會有人繼續說太子吃相難看想要偷渡條文這次最後大家都拿125%最沒有爭議,不然選擇球員要是新球隊看的名單很差不想選立刻損失25%...
作者: woulin (woulin) 2016-01-15 08:44:00
球場改裝需要ㄧ筆錢
作者:
RZPTT (歌劇魅影)
2016-01-15 09:00:00太子說他提那三點建議只是純建議而不是要針對此次FA?可是看之前太子一開始提那三點建議的新聞,他的口氣我怎麼總覺得不像是這樣耶...
作者:
BLE (落石)
2016-01-15 09:01:00.....鄉民不是很愛說記者亂寫 這時候又都相信記者看新聞就知道人家的口氣 這麼利害
噗……這不就太子一貫風格嗎,發現結論已經改變不了了,只好拿既定事實裝大方說。不信請看他的第三點建議就知道他很愛這樣。還真有人信耶 XDDDD
作者:
PayKuo (柚子)
2016-01-15 09:07:00對,太子做什麼都最陰險,楊神做什麼都是台灣棒球起飛
作者: ichero01 (ichero01) 2016-01-15 09:16:00
不管啦,選人就佔便宜,選錢就是愛錢演戲。
作者:
RZPTT (歌劇魅影)
2016-01-15 09:19:00關於太子提那三點建議,可以參考蘋果1/8發的新聞,算踢到鐵板罷了順便一提,那篇是網友普遍覺得信得過的姚大記者發的至於信不信那就隨個人了另外我可不認為楊領隊真的是神,做什麼都永遠不會錯不過我也不認為太子當初提那三點時只是好心純建議就是了總之大家都是商人本色,只不過之前幾乎順風順水的太子這回算是給他踢到鐵板罷了
作者:
kkmark ( )
2016-01-15 09:38:00太子踢到鐵板找台階下,就不用再繼續幫他護航了
結論那句多餘了,太子想修是好事,但就是六月修,明年適用反正這次就個案,被河蟹不會太意外希望四隊領隊六月把規章修好修滿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6-01-15 10:14:00反正這次就個案,被河蟹不會太意外?爛就是濫
作者: keyguy (kkiu) 2016-01-15 10:46:00
太子提的第三點,fa規章本來就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