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職棒20日宣布季前總教練會議內容,將取消頭部觸身球、以及全壘打後觸身球勒令退
場規定,皆改由主審認定是否故意狙擊擊球員,並依規則執行。
中職過去為了避免危險觸身球的發生,投手投出頸部以上觸身球時必須勒令退場,此條款
曾遭到抗議,2007年球季修改為除慢速變化球的情況下,投手投出頸部以上觸身球時必須
勒令退場。
早在去年冬季聯盟,中華培訓隊總教練郭李建夫就向主辦單位提議,頭部觸身球、全壘打
後觸身球是否驅逐出場,都交由裁判認定,當時的比賽也採納郭李意見,依裁判認定是否
蓄意後裁定
中職賽務部主任張文雄透露,其實四隊教練在去年例行賽,即對觸身球規定提出異議:「
早期會有頭部觸身球等規定,是因為洋將比較多,如今不合時宜,趁這次教練會議,四隊
都同意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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