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一來問問題!
提到美職新秀的薪水, 通常一上來都領基本薪, 就算表現好得跟鬼神一樣,
第二年也是領得比基本薪多一點. 如果要在仲裁前就想拿夠高薪的薪水,
除非提前簽大約, 否則不可能
然後去年有球隊為了便宜用新秀久一點, 還故意把大物放在小聯盟半個月
(這個球員工會有表達不滿過, 看今年底有沒有辦法堵住)
至於日本, 新秀打得好, 薪水可以漲幾百趴,
當然隔年打不好, 調降的速度也是很可怕的,
大家來討論台灣未來到底是要走那個方向比較好吧!
最後祝新的一年, 台灣職棒球員工會要再強一點!
有強而有力的球員工會, 球員的權益才會是永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