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國內高中、大學畢業的好手
有實力的都直接旅外
留在國內的都比較弱
旅外歸國的都是有傷或已經被養壞
這導致中華職棒很難提升水準
是否該訂定未經國內職棒直接逕行旅外的懲罰條款了?
日本韓國皆有這類規定避免人才外流
中職為何不跟進?
試想曾仁和、胡智為、王維中等好手若在中職
加上未來好手都留在中職
中職整體實力自然進步
日韓職棒可以這麼強大,不就是因為留下了許多國內好手嗎?
以下Q&A
1.
Q : 這些人本來可以拿高額簽約金,直接打中職不就沒有了?
A : 這些優秀球員若能在中職打出成績,再旅外通常可拿更高的簽約金
2.
Q : 中職實力不被國外認可? 若先加入中職很難旅外?
A : 這些優秀球員加入後,國際賽成績自然會提升
漸漸的國外球團就會認可中職的實力
3.
Q : 留在中職被養壞、操壞?
A : 直接旅外也是有可能被養壞、操壞,那些旅外歸國的哪個不是壞掉才回來?
4.
Q : 依然不放心中職的環境,想旅外?
A : 本規定並沒有禁止球員直接旅外
若評估過後覺得可以接受懲罰條款,那就旅外沒關係
5.
Q : 中職環境比不上國外?
A : 比上不足比下有餘,真要說的話日韓環境也比不上MLB啊
大環境不可能一下子就變好,若不改變永遠不會好
當中職實力提升,國際賽成績、比賽就會好看
票房就會變好,球員待遇就會提高
這是一個正的循環,中間難免有過渡期、陣痛期
但這個循環總是得有人踏出第一步,才有可能實現
或許一開始懲罰條款依然留不住曾仁和這種頂級新秀
但像胡智為、王維中這些簽約金較低的就留下來了
等中職環境再進步,甚至連曾仁和這種等級的都留下時
中職的實力能不突飛猛進嗎?
當然,中職也必須有配套措施同時施行
1.自由球員年限縮短,現有年限太長
2.訂定球團人員編制下限,避免球員操勞
3.制定傷兵名單制度,讓傷兵可獲得完整休息
4.落實薪資仲裁制度,讓薪水合理化
5.強制規定教練團教練需專任,避免做這個職務又兼那個職務
大家認為我這個想法可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