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XDGEE (XDGEE)
2016-03-13 18:24:51記者歐建智/新北市報導
爭取民眾看運動賽事,購買運動相當商品可以減稅,中職會長兼立委吳志揚13日宣布,只
要看中職及其它運動比賽,或購買體育相關商品,最高可以減稅15000元,已向立院提出
修正案。
吳志揚表示,以往減稅或免稅都是針對業者或企業,現在要擴及到一般民眾,讓民眾也可
以享受好處,已在立院針對運動產業發展條例、所得稅法第17條提出修正案。
他表示,修正案是鼓勵民眾觀看運動賽事,例如職棒、籃球…等,以及參與運動比賽,購
買運動相關商品,一年最高可以有15000元的列舉扣除額,當做減稅。
目前修正案已送交教育文化委員會,等待 討論後即可一讀,運動產業發展條例應可過關
,但所得稅法修正要財政部同意才行。
新聞雲 http://sports.ettoday.net/news/662216#ixzz42mJtaggX
作者:
Kreen (æ¯å¤©è¦æ›´å„ªç§€ä¸€é»ž)
2016-03-13 18:31:00加油!這法案通過不只棒球,籃球、撞球、高爾夫等也受益~
作者:
ilovema19 (英ä¹è‹±ä¹æˆ‘æ„›ä½ )
2016-03-13 18:31:00早就應該這樣...沒記錯的話摩納哥的體育消費早就不用顆稅課稅
作者:
ericf129 (艾\⊙ ⊙/)
2016-03-13 18:32:00WOW 直接刺激消費!
作者:
CCAP (CCAP)
2016-03-13 18:33:00有猛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6-03-13 18:35:00運動用品店會開發票吧, 沒開發票的大概營業額不是很高
作者:
zkow5566 (廢文王5566)
2016-03-13 18:43:00所以買勾勾牌的外套跟t都可以嗎
士林飛楊會開發票 不過不開發票可以拿比較便宜(?)
作者: hugr85 (hugr) 2016-03-13 18:44:00
要如何認定 圖利特定廠商嗎
作者:
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2016-03-13 18:45:00推 但是一般要用到列舉扣除額的機會還是不多就是不知道買CPBLTV可不可以算!???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6-03-13 18:50:00外國人在台灣買東西可退稅吧?
作者: alian111111 (孩子的學習不能等) 2016-03-13 18:51:00
根本很難用到列舉吧..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6-03-13 18:53:00我是覺得觀賞運動賽事可以一體適用,但運動商品這部分認定可能就真的有一定難度@@
誰會為了抵稅去看一堆比賽,最好是能夠因為這樣增加稅收
作者:
farqall2 (farqall2)
2016-03-13 18:59:00鼓勵進場是件好事,至於商品的話還是不要比較好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6-03-13 19:10:00運動商品定義很廣, 球團自己賣的東西也可以抵嗎?
作者:
shinfin (shinfin)
2016-03-13 19:15:00列舉扣除額,真正用到的人比較少吧
作者:
wwewcwwwf (桃園å³å½¥ç¥–)
2016-03-13 19:20:00有人要看581嗎?
作者:
patty5920 (一個人的人生都只有一次)
2016-03-13 19:24:00蝦爆了!
作者:
rx178mk2 (..............)
2016-03-13 19:31:00五隻羊讚哦
作者:
lichai (雷迪咖)
2016-03-13 19:40:00列舉扣除是記名制,門票發票或收據沒打姓名是不能列舉的
作者:
n61208 (Kershaw)
2016-03-13 19:43:00像球場外販賣旗子加油棒貼紙的小販怎定義?
作者: ymine1125 (敬耕) 2016-03-13 19:48:00
就我當過稅務的經驗,用列舉扣除額的比例大多是收入很高的族群,看棒球的大多學生跟剛出社會的上班族,效益剛開始還不會這麼大不過長期來講一定有效益,如果運動商品的收據可以列為扣舉,一定可以提升運動商品的經濟價值,有做事值得推
作者:
DOBBS (掛網限定)
2016-03-13 19:54:00先減完球票營業稅現在在可列扣除額 少去的稅收從哪裡補勒
作者:
otto23 2016-03-13 19:54:00運動商品有點難認定太廣,看比賽這個倒是可行
作者:
lichai (雷迪咖)
2016-03-13 19:56:00看來就是個賣發票收據的商機
作者:
otto23 2016-03-13 19:56:00對哦 忘了沒姓名不能列舉
以後到四月就會有人開始徵求比賽門票老實講,我在懷疑寶創=.=自己賣鞋又規劃行銷商品活動
作者: ymine1125 (敬耕) 2016-03-13 20:07:00
如果這個法案能過,以後買運動比賽門票,是否要在票券上記載名字呢?不然怎麼列舉?而且也有可能有偽造的問題,配套措施要做好才可以
要核銷報稅一定要有名字啊,那便利商店賣的一定沒名字然後跟著音樂界 國片 賣票的宗教法會全都來要求比照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6-03-13 20:14:00這也只是提修正案,不是已經定案,可以不用先擔心這麼多吧?
作者:
otto23 2016-03-13 20:24:00某購票平台 要加入會員才能買票 而且要填個資去超商領票 非常麻煩程序 (hidex大 你一提 我才想到)
作者:
aabb177 (aabb177)
2016-03-13 20:51:00體育商品不適合吧,感覺都爽到商人
作者:
mibbl0 (mib)
2016-03-13 21:54:00這樣的計劃不錯阿,一堆八卦版的酸民不知道在崩潰什麼?
作者:
Aatrox (the Darkin Blade)
2016-03-13 22:12:00智障法案 圖利Nike addidas這些廠商而已真的要挺職棒 就不要規定買器材可以退費
爽到商人到底會怎樣?你買球票還不是爽到商人.......現在賺錢的商人還整天哭窮 跟慣老闆有啥兩樣
作者:
anti56 (開啟)
2016-03-14 10:30:00不通過他們一樣爽 我們更不爽 過了還對職業運動好點!!有推行有推!!!
作者:
g794136 (台灣鮑魚哥)
2016-03-14 17:28:00怎麼一堆反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