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斯判賠轉播權利金 中職:重視權利義務
記者歐建智/台北報導
台北法院判決博斯要賠中職4支球團共8625萬2500元轉播權利金,中職秘書長朱康震表示
,這次案例提醒各界,重視職棒轉播的權利義務。
中華職棒聯盟與體育頻道博斯公司在2014年的轉播權利金爭議官司,4支球團向博斯求償
權利金,台北地院15日判決博斯應該賠償,賠兄弟象2275萬7500元、統一獅2196萬1250元
、義大犀牛2036萬8750元、Lamigo桃猿2116萬5000元,共是8625萬2500元。
針對法院的判決,中職秘書長朱康震表示,對於判決感到欣慰,謝謝法院的判決,雖然只
是一審判決,但也要對方是否提出上訴,但也讓各界了解,重視轉播權的權利義務。
http://sports.ettoday.net/news/663559
作者: unformat (你們這些失戀的笨蛋) 2016-03-15 19:43:00
犀牛收視率這麼差喔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6-03-15 19:44:00應該是場數吧差異吧~
作者:
SuperSg (萌翻天的時代來啦°▽°)
2016-03-15 19:45:00對方再上訴=>無限拖時間=>等等等=>最終無罪定讞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6-03-15 19:47:00民事沒有有罪無罪的問題啦,上訴也會有定讞的一天,搞不好博斯二審就談和解了
作者: NK20000 2016-03-15 19:55:00
為何求償金額都不一樣???
作者: wuklean 2016-03-15 19:58:00
已播的主場場數(不同的不當得利金額)
作者:
Js1233 (尸ㄒㄒ你真是雜碎)
2016-03-15 20:38:00結果作無本生意的三七仔MPS雸全下莊
作者:
u1302094 (( ′▽`)-o█)
2016-03-15 21:36:00MP & Silva確實是無本生意三七仔沒錯因為他們當初簽的是專屬顧問契約
作者: frankchin (chin) 2016-03-16 03:00:00
三樓連基礎的民刑都不分 笑死人
作者:
kody8624 (kody8624)
2016-03-16 04:57:00民事何來有罪無罪